強化股東整體控製能力
為強化股東整體的控製能力必須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一般有以下幾種做法:
給予經營者或員工一定的股權或期權,從而改變公司的股東權力配置情況。
通過外部法人相互持股的辦法改變企業的股權結構,員工持股也是辦法之一。
分解股權的收益權和控製權,讓員工擁有參與管理的權力,可以直接進入董事會和監事會,盡管在名義上並沒有改變公司股東權力的配置,卻能達到改變公司股東權力配置的效果。
體現股東大會的效用
董事、監事和高級經理人員的任免權隻有掌握在股東大會手中,股東大會才可能產生有效的作用。因此,企業應結合實際,定期召開股東大會,嚴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議事規則,審議各類報告和任免董事、監事。如果董事和監事不盡心盡職、努力工作,股東大會可對其進行罷免;如果高級經理人員管理水平低,股東大會也可以對其進行批評或通過對董事會的施壓而將其解聘。
股東可以就自己認為有利於公司經營和發展的問題向股東大會提出議題或方案,使小股東的意見得到更多人的關注,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預防大股東濫用表決權。因此,股東大會還應注意保障小股東的權益。對於股東大會的最低出席股份數,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或取消,提高小股東參與公司決策與監督的機會。還應賦予小股東召集股東大會的召集請求權和提案權。
健全董事會的功能
董事會在企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尤其是董事長,其組織協調能力,勤勉盡責的工作精神以及個人威信,對董事會乃至整個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起著關鍵性的作用。所以,應根據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的要求,選聘素質較高的人員擔任董事。應采取多種方式,挑選具有戰略眼光,善於統籌全局和協調各方關係的企業戰略管理專家出任董事長。
董事會下設具體辦事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給董事會提供各種業務資料和谘詢意見,有利於董事會作用的有效發揮。可以防止權力的過分集中,通過多方收集信息,發揮集體優勢和民主的作用。減少僅憑主管人員個人的知識和經驗決策的失誤,保證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
保證監事會的獨立性
保證監事會有足夠的獨立性是強化其監督作用的關鍵。這就要求控製監事會成員中內部成員的數量,應以外部監事為主。由股東大會來決定監事會成員的任免、收入、福利以及執行監督的費用。另外,為保證監事的獨立性而委任的監事會中的內部員工代表,也應當把與其相關的待遇及職位變動的管理獨立出來,與其相關的處理應該在管理層與監事會協商後決定。
監事隻有具有相應的專業素質,才能夠及時、準確地發現董事及經理人員在管理過程中的失誤或不規範行為。因此,在監事會成員的素質要求方麵,應選任具有經營、財務、法律和工程技術方麵知識的專業人士。否則,監控經理人員的經營失誤和舞弊就隻能成為空談。
在發現重大問題時,監事有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權利。通過表決來及時防範和製止問題,從而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健全激勵約束機製
激勵和約束是公司治理結構中的重要問題,二者是相互配合、缺一不可的。建立正確的激勵約束機製來保持經營者利益與股東利益的一致性是解決內部人控製問題的關鍵。激勵是從正麵發揮作用,影響經營者的行為,促使其努力工作。而約束是反向作用的機製,監督和製約有損股東權益和公司利益的行為。
組織結構之再造
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的許多問題都是由企業組織派生出來的或在基本意義上相關的。組織是企業最基本的有形結構,因此,它是企業發展的載體,如果其結構設計不合理,企業的發展或走向成功則無從談起。很難想像一個患有嚴重組織“病症”的企業,能夠在充滿競爭的環境中實現有效的管理和不斷的發展。
組織結構診斷
一個企業在設計和選擇了理想的組織模式後,並不能說這一組織形式就與企業的運行和發展相適應。因為組織形式的設計、選擇和管理還要與實際運作相一致。從權變的組織理論來看,沒有一個普遍適用的“最佳的”組織模式。不同的企業或同一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中,都應根據各自發展的目標和所麵臨的不同環境,設計和選擇不同的組織結構和模式。
有了好的組織形態卻沒有好的管理,組織也不能發揮出它的效能和效率。因此,在對企業組織結構進行診斷時,除了對組織形式要進行分析外,還要對其構成各要素以及影響的因素之間的關係進行分析。組織結構診斷的主要內容有管理幅度與管理層次關係的診斷、直線指揮係統與職能參謀係統關係的診斷、集權與分權關係的診斷、綜合管理與專業管理關係的診斷、組織形式適用性的診斷、部門劃分合理性的診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