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跟員工簽訂“心理契約”(1 / 2)

說起契約,人們自然會聯想到經濟交往中的契約,如買賣契約、協議等。什麼是心理契約呢?心理契約是管理科學中的問題,而且是一個很值得研究的問題,但這個問題並沒有引起人們太多的重視。

管理者在實施管理活動時,不可避免地要思考並回答這樣一個問題:一個單位或組織靠什麼來維持、維護和發展?答案肯定是多樣的:靠法律,靠製度,靠管理,靠管理者的智慧,靠經濟實力,靠開拓進取……但問題恰恰出在這裏!許多管理者往往忽視了心理因素的作用。心理因素有諸多方麵,心理契約就是其中之一。

心理契約是指在管理活動中,管理者與下屬或群眾在互動過程中,會發生一種同類化,即相互間彼此接近、趨同。由於這種接近、趨同和了解,建立起情緒上和心理上的聯係,形成一種不言而喻的心理上的默契。

心理默契既是上級與下級交往中互相配合的融會點,又是防止上下級之間產生抵製、衝突的底線,比如在某一單位,經過較長時間的互動,上級主管認為自己非常重視人才,而下級也都知道這位管理者惜才愛才,隻要自己有聰明才智發揮出來,管理者肯定會給以獎勵。結果,當下屬真有重大貢獻時,這位管理者就及時給下屬以獎勵,這就構成了一種心理契約。假如這位管理者沒有給以獎勵,並且經常發生這種事,那麼心理契約就會遭到破壞。

心理契約是對利益合理分配的一種確認,反過來,它對公共利益的維護又能起到積極的作用。心理契約與商業交易中的契約相比,有一個不同點:交易契約是明文規定的,而心理契約卻是無形的。雖然無形,它的作用卻非常明顯,它是一種穩定器和平衡器,能維護和保持一個組織或單位的平衡。因為心理契約是在一個較長的時間裏形成的,是建立在相互了解基礎之上的,是“不約而同”,因而能簡化人際關係,避免某些不良的、腐蝕組織機體的道德心理,如懷疑、不滿、猜忌等。另外,心理契約能使上下級產生歸屬感,共同把共處的單位或集體看成“我們的”,有利於整體的團結,從而增強凝聚力。

之所以會形成心理契約,深層次的原因是期望和諧地達到維護成員共同利益的需要。我們知道,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存在著維護絕大多數人共同利益的需要,另一方麵,每一個人為了追求個人的利益,又會與共同利益產生衝突。這就需要一係列原則來指導,解決怎樣在不同的利益之間達到一種人人都能接受、合理、恰當地分配份額的契約。

心理契約的形成,從外部條件來說,需要一個單位具有良好的組織和公正的分配機製;從內部條件來說,必須有一種共同的正義感和道德觀——它是建立心理契約的紐帶。除此以外,以下因素對心理契約的形成也起著重要作用。

(1)溝通

心理契約的產生,首先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來形成。溝通就是聯絡、通信或信息交流。溝通的方式主要有:正式溝通與非正式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