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血案(2 / 2)

終於到了警局,杜凡兩人像是被攆著進入警局,押送到審訊室。進門前,杜凡悄悄發了短信給陳歡,告訴她自己現在的位置。

坐在冰涼的板凳上,前麵是穿著警服的審訊員。金屬玻璃結構,讓整個室內都帶著無言的壓迫感。一以來都是他審別人,什麼時候輪到被審過。

“聽說你們在死者自殺的前一天對其進行人格侮辱,而且涉嫌誹謗,等。你們可都承認”?

“我們那是……”張璿剛欲辯解,杜凡輕按其胳膊,以製止。她的解釋就等於變相承認。而且一旦背上這罪名,就要被關上一年半載。

“我們從來沒有做過這樣的事,那天叫他去辦公室隻是為了了解工作情況。對其決無半點批評”!杜凡慷慨陳詞的道。

說實話,他這麼說連自己都不相信。當然更沒有指望警員相信。而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不讓其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抓住可以利用的把柄。畢竟張琪已經死了,誰知道他們之間都說了什麼。

“你要對你說過的每一句話負責”!警員威脅似的道。

這時,門突然被推開。陳歡如入無人之境,直接走至那警員麵前。

“陳警官,您怎麼來了”!那警員如萬年寒冰般的麵容此時燦若桃花。與其說對對陳歡恭敬,不如說是恭維更恰當些。

“歡歡,這家夥無憑無據的就把我們鼓搗到這小黑屋來審問。你可得替我們做主”。杜凡像是受了多大委屈,可憐巴巴的道。

“嗯,我知道了!”陳歡點了點頭道。“這就是你們局裏一貫的辦事宗旨嗎?”她慍怒的道。

“當然不是,我隻是了解一下情況而已,絕對沒有審訊的意思”。那警員慌忙辯解道。

“不是審問來審訊室幹什麼”?陳歡指著門上燙金的牌子,冷冷的道。“你當我瞎的嗎”!

“他還說我們涉嫌對死者進行人格侮辱,而且涉嫌誹謗”!杜凡指著那警衛道。“現在我要告他誹謗,詆毀我的人格信譽度”!

“不是這樣的”!警衛忙擺手道。

“既然沒事,那我是不是可以帶著他們走了”?陳歡冷冷的問道。

“當然,當然”!警衛陪著笑,生怕一句話不對,惹怒了陳歡。

說罷,陳歡帶著二人離開警局。一路無話。若是被別人看出她與杜凡之間的關係。對其信譽還是有影響的。

“你是不是一天不捅簍子你就不舒服”!陳歡撇嘴埋怨道。“若是你惹上了有背景的人物,誰都保不了你”!

“放心,以後不會了”!杜凡嬉皮笑臉的道。“你趕快回去吧,若是被人看見了。說不定懷疑咱倆的關係呢”。

“懷疑你一臉”!陳歡翻翻白眼,不經意間從腰間掏出一件冰涼的東西悄悄塞在杜凡手中。“拿去備用吧,雖然我並不希望它排的上用場”。

冰冷的觸感以及滑膩的質地讓杜凡熟悉無比。一把嶄新的手槍就靜靜的被他握在手中。“那你怎麼辦”?杜凡輕聲問道。警察的槍支管製可是很嚴的,一旦陳歡把手槍給了他,就證明她自己將失去武器。

“我整天待在警局辦公室,能有什麼危險”!陳歡輕笑著道。“而且等過了這段時間你得還我,不然查出來可就遭了”!說罷,瀟灑的走回警局,隻給杜凡留下一個後腦勺。

剛要出口的“謝謝”還是沒能說出來,也不用多說,彼此間懂得就夠了。

將槍別在腰間最容易讓手指接觸到的位置後,杜凡憑空的生出一種自信。一種不畏懼任何人的自信。隻有手中有杆槍,對付任何敵人都是時間和耗費子彈數的問題。

“這樣好嗎”?張璿沒見過槍,對其總感覺畏懼,槍總能和血腥暴力聯係在一起,所以她對這東西很是反感。

“沒什麼不好的”!杜凡又摸了摸槍的質感,輕笑道。“它是我們保住性命的本錢”!

“隨你吧,不過不到最後時刻,千萬不要開槍”。張璿耐心的囑咐著,生怕杜凡手癢,忍不住朝天上開兩槍。

“放心吧”!杜凡笑著默許,而後開車回到院校。

“咱們回去給那畜生點顏色看看,好讓他知道,這個院校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杜凡眼神中爆發出一股驚人的戾氣,像是黑夜中孤狼的眼睛。令人毛骨悚然。

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讓並不是代表畏懼,而是不屑。就好比和瘋狗打架,打了瘋狗並不光榮,萬一被咬是見很倒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