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令人驚歎的“全國第一” (4)(1 / 3)

麵對這種情況,時任溫州市委書記的董朝才在經過詳細的調查研究後明確表態:不能把個人合夥企業當作傳統意義上的集體企業處理。於是,法院很快宣告這兩個農民無罪。這一判決就相當於給了新生的股份合作經濟一個合法性的地位。

縣委書記不敢聽、不敢說、不敢看

1986年,溫州誕生了第一家規範化的股份合作製企業——蒼南縣橋墩門啤酒廠,但據該廠的創始人回憶說,當時的縣委書記周方權對這家企業是持三不敢的態度:一是不敢聽,二是不敢說,三是不敢看。

但實際上他對這個廠子是相當的關心,換句話說,也是非常擔心這個廠的發展和命運。20世紀80年代的橋墩可是有名的窮地方,工業相當不發達,人們感到生活沒有出路,連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沒有著落。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家急切地想找尋一條出路,於是想到了辦家工廠,這就是蒼南縣橋墩門啤酒廠最初興建時的動機。實際上這家廠子在1985年就已經開始籌集資金、準備建廠了。

溫州人就是這種態度,認準了一件事說幹就幹。於是,為了籌集這個3 000噸級的小廠預算的38萬元,橋墩人分了80股,每股5 000元,共40萬。但是在1985年,對貧困的橋墩人來說,5 000元也是相當可觀的,一般的人家一下子是拿不出5 000元的,因此,半股也有,3人湊一股也有,終於湊足了近40萬。可是開工基建時又在資金上出現了很大缺口,實際上建成此廠需要120萬,這80萬的資金從哪裏來?用廠長的話來說,這些錢與其說是借來的,不如說是“騙”來的,娶媳婦的錢也“騙”來,建新房的錢也“騙”來,這樣子才有這家啤酒廠。這件事情在縣委書記的心中一直沉甸甸地裝著,他不敢聽,就是因為在當地那麼差的經濟條件下,一下子從老百姓那裏籌集得了一百多萬的錢,一旦有個閃失,那可真的承受不了,於是他不敢聽彙報。

不敢說,是因為當時的啤酒產業結構已經趨於飽和,不想讓他們辦廠,但是他們迫於現實的生活需要,又需要建個廠,而且大家的熱情很高。

不敢看,是因為一到現場就要表態,但這在當時的情況下,一個小小的縣委書記還是不敢輕易表態的。

但是,誰也想不到,就這樣一家讓縣委書記望而卻步的廠子,竟然憑借自己頑強的毅力和溫州人特有的團結生存了下來。截至1988年,全縣三家股份啤酒廠,藻溪的不景氣,龍港的破產,隻有橋墩還在堅持發展。於是這年的8月份,縣委書記周方權率領的股份合作企業規範化工作組進駐橋墩門啤酒廠,從此,該廠就成為了中國股份合作製的一個試點企業。該廠的董事長吳祖忠曾對記者說過:“工作組用近一個月的時間完成了三大任務:一是完善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組織機構,進一步明確職責、權利和義務。二是根據合作企業特點和原有的我廠的規章製度,結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製定編纂了第一部股份合作企業規範章程。該章程共七章二十七條,1990年2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的14號令是以我們的這一章程為藍本的。三是評估資產、清資定股、明晰產權,發入股證書。”從這時起,該企業成為了我國第一個規範化的股份合作製企業。

值得說明的一點是,溫州市的領導們為了支持私營經濟的發展,早在1987年就由溫州市政府頒發了全國第一個關於股份合作製的地方法規——《關於農村股份合作企業若幹問題的暫行規定》,但是此法規對溫州的民營企業沒有起到多大的實際作用。於是在1988年,溫州市又派出了這個專門的工作組,來到蒼南橋墩門啤酒廠考察調研,力求在協助該廠進一步規範“股份合作製”經營的基礎上,形成一部參考性、實用性更強的股份合作製的企業章程。這個任務是由時任蒼南縣縣委辦調研室副主任的黃正瑞同誌負責的,正是由他設計起草了中國第一部股份合作製企業章程,為此,黃正瑞解釋說,這是溫州市領導們為了掩護溫州經濟的發展,而製定的一部理論法規,某種意義上這也是一種適應生存和發展的策略。

在今天,回首溫州首先提出“股份合作”這一新型經濟模式及其最終被確立合法地位的過程中,可圈可點的事情真的不少。譬如說,在1986年11月1日,溫州出現了我國曆史上第一個股份合作製城市信用社——鹿城城市信用社,它是由以楊嘉興為首的8人集資318萬元創辦的,第二年所創的利潤達到一百多萬,占到1987年全省城市信用社利潤的四分之一。而且有數據統計說,截止到1993年,溫州的股份合作企業已達到36 887家,其速度發展之快,效益之驚人,無不證明股份合作製是適合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一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