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縣域金融生態環境評價及優化(1 / 2)

縣域金融生態環境評價及優化

會計與金融

作者:廖颻霏

【摘要】近年來,我國金融生態環境得到了較大的改善,但主要集中在省會城市,對於縣域金融生態環境不夠重視,縣域金融支持不斷弱化,直接影響了縣域經濟的發展。本文首先對縣域金融的生態環境進行了簡述,然後從目前金融生態環境的主體、調節機製及外部環境三個方向闡述了縣域金融生態環境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最後提出了改善縣域金融生態環境的主要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縣域金融,金融生態,生態環境

一、引言

金融生態環境是一個仿生概念,是在自然生態學基礎上,運用生態學相關理論對金融環境的研究。縣域金融生態環境是指縣域金融市場發展和運行的社會、經濟、文化、政策等多因素綜合構成的外部環境,包括縣域經濟運行、縣域金融發展、縣域政策和縣域信用水平四個方麵的因素。縣域金融生態環境既是縣域金融市場運行的基礎條件,也是縣域金融機構、中小微企業和農戶的外部經營條件。縣域金融的發展水平取決於縣域金融生態環境的整體狀況,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對促進縣域經濟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的進步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改善和優化縣域金融生態環境具有現實的緊迫性和必要性,對指導縣域金融市場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價值。

二、縣域金融生態環境的現狀及問題

由於受經濟、社會環境和政策條件的製約,我國縣域金融生態環境還非常脆弱。從縣域金融生態環境的現狀來看,縣域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化,尚有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它至少包括三個方麵的內容:一是縣域金融生態主體;二是縣域金融生態條件;三是縣域金融生態環境。

(一)金融組織體係不健全,金融主體弱小,服務品種單一。大多數國有商業銀行都向大城市轉移,對縣以下的儲蓄所和分理處進行了大規模的撤並,國有商業銀行逐漸淡出對縣域經濟的支持,這導致農村能夠享受的金融服務數量大量減少。政策性的農發行也隻在地級市裏設立分支機構。農發行的農業綜合開發、農村扶貧等一係列貸款業務全部轉移到有關的國有銀行,金融支農功能不斷的弱化。而最需要得到扶持的農業技術進步、農業開發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卻得不到相應金融支持。農村信用合作社基本上隻有傳統的存貸業務,存在金融服務種類單和貸款投放不均衡等一係列問題。新興的村鎮銀行也存在發展時間短、經營成本高、金融服務覆蓋率低等問題。最後,在縣域經濟環境中,幾乎沒有與改善金融環境密切相關的評估、擔保、法律、會計等專業化中介機構,政府、銀行、企業、農戶之間缺少溝通的“橋梁”。

(二)縣域金融調節機製不完善。金融生態和自然生態一樣,也具有自我調節機製,如果自我調節機製受阻,就無法適應經濟的發展。首先,銀行信貸服務落後,絕大多數縣級銀行沒有結合當地民營企業的現狀和特點提供差異化服務,不能滿足縣域經濟的發展需要。再者,銀行信貸管理機製滯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一是內部利益機製導致的經營行為偏離正常軌道;二是信貸管理的權限降低導致的信貸功能萎縮;三是信貸激勵約束機製的不對稱導致的信貸行為失控。最後,很多銀行都存在監管效率低的問題,縣級監管部門沒有直接的檢查權和處置權,加大了縣域金融市場的維護難度。

(三)縣域金融生態的外部環境受阻。縣域金融生態的外部環境包括法律製度、社會信用環境、行政體製等方麵的內容。首先,司法部門執法力度不夠。目前我國的法製建設尚不完善,縣級司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效率不高、獨立性較差,在涉及金融問題上表現尤其突出。其次,誠信環境問題。有錢不還,千方百計利用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等不實信息騙貸等行為惡化了縣域金融誠信環境。而金融誠信環境的惡化又導致金融供給不足,尤其是使得中小企業貸款難,不良資產率高。再次,由於縣域金融服務的缺失,中小微企業主要的融資渠道是通過民間借貸的方式,這些隱蔽性的貸款方式加大了金融監管的難度,使得農村金融市場份額被侵蝕,成為縣域金融生態建設發展的一大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