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是指歸所有者所共有的、非收益轉化而形成的資本。資本公積由全體股東享有,在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時,按各個股東的投資比例分別轉增各個股東的投資金額。資本公積不同於盈餘公積,盈餘公積產生於企業的淨利潤,而資本公積有其特定的來源,與企業淨利無關。
資本公積的內容
資本公積具體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其他存本公積等。
資本溢價,是指投資者繳付企業的出資額大於該投資者在企業注冊資本中所擁有份額的數額。一般說來,造成投資者繳付企業的出資額大於該投資者在企業注冊資本中所擁有份額的原因包括以下兩個方麵:第一,原股東出資時的利潤率與新股東出資時的利潤率不同,一般來說,企業初始時的利潤率低於企業經營一段時間後的利潤率,因而新投資者需以高於原股東的出資額擁有與原股東相同的份額:第二,企業經營一段時間後,可能會形成留存收益,因而新股東加入時。需付出高於其所占份額的出資。才能共享資本公積與留存收益。
股本溢價,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時實際收到的款項超過股票麵值總額的數額。這裏需要注意的是,企業應按扣除手續費、傭金後的溢價數額記入資本公積科目。
股本溢價
股本溢價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指股票發行價格與股票麵值(對有麵值股票而言)或設定價值(對無麵值股票而言)之間的差額。在法律上不允許發行無麵值股票的情況下(如我國),股份有限公司隻能發行有麵值股票。當股份有限公司以溢價方式另發行股票時。股票麵值部分記入“股本”賬戶,超過股票麵值的溢價收入記入“資本公積”賬戶。
股本溢價的另一層含義是指改組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發起人評估後的淨資產與投股數之間的差額。就是說。原有企業作為發起人,將其評估後的淨資產折股投入股份有限公司時,應當將淨資產的折股數乘以股票麵值。作為股本入賬。評估後的淨資產減去股本總額後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入賬。
【案例分析】A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我國一家國有企業改組設立的。原企業評估後的淨資產為36000000元,其中包括固定基金17000000元,流動基金13000000元,生產發展基金500000元,更新改造基金1000000元。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進行產權界定,上述淨資產折為30000000股,其餘作為資本公積。這樣,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應當編製如下調整分錄:
借:固定基金 17000000
借:流動基金 13000000
借:生產發展基金 5000000
借:更新改造基金 1000000
貸:股本——普通股 30000000
貸: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6000000
股票發行費用
進入資本公積的股本溢價一般指股本溢價淨額。也就是說,股本溢價還應當扣除發行費用。事實上,不論是包銷發行,還是直接發行。都會發生一些發行費用。如支付給中介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的手續費、傭金、谘詢服務費,刊登招股說明書以及上市公告的費用等。根據規定,發行費用用於衝銷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轉增資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公積經股東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按法定程序呈報證券管理部門審批後,可用於轉增資本。以這種方式增加股本時,股份有限公司應按各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等比例地發給新股,以使各個股東的持股比例保持不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時,借記“資本公積”賬戶,貸記“股本”賬戶。
【案例分析】經股東代表大會決議,A股份有限公司將其資本公積1000萬元轉增股本。轉增股本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0000000
貸:股本一普通股 10000000
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業從曆年實現的利潤中提取或留存於企業的內部積累,它來源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所實現的淨利潤。它包括企業的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兩個部分。
盈餘公積
盈餘公積是企業按一定比例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資本積累。其實質在於對留存盈利進行分撥,對股東的利潤分配進行限製。盈餘公積按其提取的方式,分為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兩種。兩者的區別在於:法定盈餘公積的提取比例及其用途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執行,具有明顯的強製性,而任意盈餘公積的提取及其用途則由企業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機準自行決定。
未分配利潤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留存於以後年度分配的利潤或待分配利潤。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利潤分配方案必須由董事會提交股東大會所有者權益類賬務的處理
股票股利與現金股利的區別
股票股利實質上是公司無償增發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是通過發行股票給予股東的回報,既不會導致企業資產的減少或者其他負債的增加,也不會導致企業的現金流出,因而它側重於反映長遠利益。
現金股利是以現金形式分配給股東的股利。是股利分配最常見的方式。
發放股票股利的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
貸:股本
發放現金股利的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
貸:應付股利
為了如實反映企業的負債狀況,應付股票股利似應作為所有者權益的一個暫記賬戶,即在發放股票股利之前,將其暫時納入所有者權益項下較為合理。
收益類賬務的處理
在企業日常管理活動中對企業會計工作者來說,最熟悉的莫過於對收入、費用和利潤的會計處理了。這些是會計工作者最基礎的賬務處理工作。
收入
收入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等日常經營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企業的收入包括銷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勞務的收入和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的收入等。
收入的特點
收入從企業的日常活動中產生,而不是從偶發的交易或事項中產生。有些交易事項如:處置固定資產等也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但不屬於企業的日常活動,其流入的經濟利益是利得,而不是收入:
收入可能表現為企業資產的增加,也可能表現為企業負債的減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收入能導致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收入隻包括本企業經濟利潤的流入,而不包括為第三方或客戶代收的款項。
收入的確認標準
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如果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即可以確認為收入: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如果某種商品發生的損失不需要本企業承擔,帶來的經濟利益也不歸本企業所有,則意味著該商品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已移出該企業。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係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製。企業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後,如仍然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係的繼續管理權,或仍然對售出的商品實施控製,則此項銷售不能成立,不能確認相應的銷售收入。
如企業對售出的商品保留了與所有權無關的管理權,則不受本條件的限製。例如,房地產企業將開發的房地產售出後,保留了對該房產的物業管理權,由於此項管理權與房產所有權無關,房地產銷售成立。企業提供的物業管理應視為一個單獨的勞務合同,有關收入確認為勞務收入。
(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在銷售商品的交易中。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即為銷售商品的價款。銷售商品的價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確認的一個重要條件。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如估計價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確認的其他條件均已滿足。也不應當確認收入。
企業在判斷價款收回的可能性時,應進行定性分析,當確定價款收回的可能性大於不能收回的可能性時,即認為價款能夠收回。一般情況下,企業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協議規定的要求,並已將發票賬單交付買方,買方也承諾付款,即表明銷售商品的價款能夠收回。如企業判斷價款不能收回。應提供可靠的證據。
(4)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收入能否可靠地計量,是確認收入的基本前提。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售價通常已經確定,但銷售過程中由於某種不確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現售價變動的情況。則新的售價未確定前不應確認收入。
根據收入和費用配比原則,與同一項銷售有關的收入和成本應在同一會計期間予以確認。因此,成本不能可靠計量,相關的收入也不能確認,即使其他條件均已滿足,也不能確認收入。
【案例分析】A企業2004年3月份銷售一批產品給B企業,按照合同約定,產品的銷售價格為200000元,增值稅率17%,產品品種和質量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產品已經出發,並收到了B企業開出、承兌3個月到期的商業承兌彙票。該批產品的實際成本為110000元。在這項交易中。A企業按照合同約定的產品品種和質量發出產品,B企業已將購入的商品驗收入庫,並開出承兌商業彙票,承諾在3個月後付款。按照銷售成立的標誌,該項銷售已經成立,A企業已將售出產品上的所有風險和報酬轉移給B企業,並不再對該批產品實施管理權和控製權。營業收入是可以計量的。即按照合同約定的銷售價格確定,同時,該產品的實際成本已經確定。滿足這些條件後,應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A企業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收票據 234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10000
貸:庫存商品 110000
三個月後商業彙票到期、收到B企業的承付款。
借:銀行存款 234000
貸:應收票據 234000
收入的分類
(1)按照性質,收入可以分為商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和提供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而取得的收入等等。
(2)按照企業經營業務的主次,收入可以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一般占企業營業收入的比重較大,對企業的經濟效益產生較大的影響。其中,工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包括銷售商品、自製半成品、代製品、代修品、提供工業性作業等所取得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包括銷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旅遊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包括客房收入、餐飲收入等。其他業務收入主要包括轉讓技術取得的收入、銷售材料取得的收入、包裝物出租收入等。在會計核算中,對經常性、主要業務所產生的收入單獨設置“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對非常性、兼營業務交易所產生的收入單獨設置“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進行核算。
無論如何分類,企業都應當根據收入的性質,按照收入確認的原則。合理地確認和計量各項收入。
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收入》的規定,企業銷售商品時,如同時符合以下4個條件,即確認收入:
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
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係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商品實施控製:
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商品銷售收入的計量及賬務處理
1.商品銷售收入的計量商品銷售收入金額應根據企業與購貨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金額確定,無合同或協議的應根據購銷雙方都能同意或接受的價格確定,但不包括企業為第三方或客戶所收取的一些款項。
2.商品銷售收入的核算在確認商品銷售收入時,應按確定的收入金額與應收取的增值稅,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收取的增值稅,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確定的收入金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如企業售出的商品不符合銷售收入確認的4個條件中的任何一條。均不應確認收入。為了單獨反映已經發出但尚未確認銷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業應增設“發出商品”科目進行核算。“發出商品”科目的期末餘額應並入資產負債表“存貨”項目反映。現金折扣的賬務處理在應收賬款部分已作詳細講述,這裏不作多論。
3.銷售折讓與銷售退回的賬務處理這一部分內容在應收項目部分已有涉及,但考慮到該部分內容與收入計量的關係,這裏再作一簡單講述。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產品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應在實際發生時衝減發生當期的收人。發生銷售折讓時,如按規定允許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應同時用紅字衝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的“銷項稅額”專欄。
銷售退回,是指企業售出的商品,由於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銷售退回可能發生在企業確認收入之前。隻要將已記入“發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轉回“庫存商品”科目:如企業確認收入後又發生銷售退回的,不論是當年銷售的,還是以前年度銷售的,一般均應衝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收入,同時衝減退回當月的銷售成本,如該項銷售已經發生現金折扣或銷售折讓的,應在退回當月一並調整。企業發生銷售退回時。如按規定允許扣減當期銷項稅的,應同時用紅字衝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的“銷項稅額”專欄。但如資產負債表日及之前售出的商品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退回的,除應在返回當月作相應的賬務處理外,還應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後發生的調整事項,衝減報告年度的收入、成本和稅金:如該項銷售在資產負債表日及之前已發生現金折扣或銷售折讓的,還應同時衝減報告年度相關的折扣或折讓。
提供勞務收入
企業提供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按照企業與接受勞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的金額確定。如有現金折扣的,應在實際發生時計入財務費用。
一次就能完成的勞務,其確認方法比較簡單,企業應在提供勞務完成時按所確定的收入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對於發生的有關支出,應確認為費用,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花費一段時間但在同一年度內開始並完成的勞務、有關支出確認為費用之前,企業可增設“勞務成本”科目予以歸集:待確認為費用時,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勞務成本”科目。不能在同一會計年度內完成,但在資產負債表日能對交易的結果作出可靠估計的勞務,應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及有關的費用。需指出的是,在核算勞務收入時,企業可不設“勞務成本”科目,發生的有關成本,直接通過“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核算。但此時該賬戶可能出現餘額,不再是純粹的損益類科目。期末。“勞務成本”或“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如有餘額。應並入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項目中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