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思維固定收益證券——普通股的替代品(2)(1 / 3)

與這種推理相反,在大多數情況下,廣泛的分散投資於這種‘債券’,已經導致了淒涼的結果。我們都可以理解,為什麼米爾肯要這樣做,以及為了維持一種持久的自我形象而相信不得不相信的東西。但我們怎麼能理解,為什麼其他人也相信,米爾肯收取了5%的傭金把‘債券’的買家置於拉斯·維加斯(LasVegas)的賭場之中?我們想是這個緣故:

許多愚忿的買家和他們的顧問曾受到那些將心愛的投資模型(有效市場理論和現代投資組合理論)推行得離譜的金融教授的訓練,同時忽略了其他本可以發出危險警報的模型。這是一種常見的‘專家型’失誤。”

可轉換優先股:如果缺乏預見性,不妨選擇可轉換優先股

正是因為這種無法預見性,他才投資所羅門公司的可轉換優先股而非普通股。

——巴菲特

可轉換優先股是一種兼具普通股和債券特性的混合型證券。一般而言,可轉換優先股可提供投資人較普通股高的當期收益。這種高收益保護了投資者免受股價下跌的危險。假設普通股股價下跌,那麼優先股股價下跌的幅度則不會比普通股大。理論上,可轉換優先股的價格可能跌至具有相同的短期收益水平、信用以及到期日的不可轉換債券價格大致相同的水平上。

可轉換優先股還讓投資人享有從普通股潛在增值中獲利的機會。因為它隨時可換成普通股,當普通股價格上漲時,可轉換優先股的價格也會上漲。然而,因為可轉換優先股提供了較高的收益及資本利得的潛力,它的轉換價格通常高於公司普通股當前價格,稱為轉換溢價。傳統上,轉換溢價可能是20%至30%。這意味著若要在轉換過程中不遭受價值損失,轉換後,普通股價格至少應上漲20%至30%。

當巴菲特開始投資可轉換優先股的時候,有許多人感到困惑。巴菲特的行為究竟是發行可轉換優先股的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還是對它們免於被控訴的獎勵呢?因為在巴菲特的每一筆可轉換優先股投資中,所投資的公司如所羅門、吉列、優勝國際和美國航空公司等都受到了敵意接管集團的挑戰。所羅門公司麵臨被雷沃龍集團下的羅納德·派瑞門接收的潛在危機,吉列公司則遭到柯尼斯頓公司的襲擊,而美國航空公司則受到邁克·史坦哈的接管威脅,優勝國際公司雖沒有麵臨迫切的危機,但是由該公司賣給伯克希爾3億美元新的可轉換優先股(相當於8%的公司股份),阻止了潛在的接管。巴菲特將這些公司從敵意並購者的侵犯行動中解救出來,因此被捧為“白衣騎士”。

所羅門股份有限公司

在1987年10月紐約股市暴跌前不久,伯克希爾宣布它以7億美元購買所羅門公司(全球著名的投資銀行和交易經紀商)新發行的9%可轉換優先股。這筆可轉換優先股三年後可以按每股38美元的價格轉換為所羅門公司的普通股。如果伯克希爾沒有兌換這些優先股,那麼從1995年10月起的五年後,所羅門必須贖回該股份。當時,所羅門公司的普通股市價約為每股33美元。優先股是以高於票麵麵額15%發行。

換句話說,巴菲特的這筆投資要想不虧損,則可轉換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後,所羅門公司普通股股價必須至少上漲15%。

1987年,羅納德·派瑞門試圖接掌所羅門公司。當時所羅門的總經理約翰·加特弗蘭德認為,將公司出售給派瑞門並非良策。於是,加特弗蘭德轉而向巴菲特求援。巴菲特和加特弗蘭德相識已久。從1976年加特弗蘭德協助政府雇員保險公司從破產邊緣恢複後,巴菲特多次注意到,加特弗蘭德堅持把客戶利益放在首位,不惜舍棄那些對公司有利可圖但有損客戶利益的交易。巴菲特評論道,在華爾街這種行為相當不尋常。因此他非常信賴而且欣賞加特弗蘭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