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小錢看不上,大錢賺不上”的通病。最踏實的做法是,隻要能賺,就要賺,不管大小,總比不賺要強。
辦公司,做生意,隻賺不賠,是不可能的。這就需要公司老板調整心態,不要老想著做大生意,賺大錢,犯“小錢看不上,大錢賺不上”的通病。最踏實的做法是,隻要能賺,就要賺,不管大小,總比不賺要強。
贏利的技巧很簡單,從小生意開始做起,賺了小錢、有大錢,最後再做大生意。
念好生意這本經
辦公司,要念好生意這本經。盈利賺錢是私營公司的共同目的,但不可能總是達到這個目的。這就需要有步驟地去思考一下,看采取什麼行動,爭取多盈利、賺錢的機會。不管你開辦或即將開辦的私營公司涉足的是哪一個行業,你都離不開做生意。你能否真正成功,首先在於對生意的正確理解。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市場中的各種生意形式令人眼花繚亂,一頭霧水。而實際上,所有生意可以分為兩種基本類型。兩種不同類型的生意有著各自獨特的生意經,念錯了生意經是隱賠不賺的。
簡單地說,做生意就是滿足顧客需求而獲取利潤的全部商業活動。生意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1)有產品出售
做生意首先要確定經營銷售哪些產品。公司所經營、銷售的產品可以是進貨,也可以是自己製造的產品;可以是有形產品,也可是無形產品,但應該是“適銷對路”的產品。所謂適銷對路,通常是指:所要銷售的產品能較好地在物質上或精神上滿足某類顧客的需求,並為他們所樂意購買和使用。
(2)賺取利潤
盈利賺錢是公司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公司開門營業需要各種開銷,諸如租金、水電費、電話費、廣告費、公司職員薪金,以及各種商品或服務的購置成本等等。出售產品所得款項,要是扣除上述各項開支還有盈餘的話,才算得上是利潤。
但是,必須獲得足夠的或相當價值的利潤,或者盈虧兩平,不賠不賺,公司生意則隻能在原有基礎上進行簡單重複的運作。在這種情況下,想要追加投資,擴大營業談何容易!要是持續性的虧本,或者完全喪失了盈利機會,那就隻好關門大吉了。
(3)擁有顧客
美國一位商業管理學家彼得·德魯克說:“做生意的宗旨就是要造就為數眾多的顧主。”任何一家以商業為本的公司都有一個共同點:必須要有顧客購買自己所銷售的產品。如果顧客太少,公司營業額不足,生意就難以維持。
雷·克羅科是靠經營“麥當勞漢堡包”成功發跡的,他之所以一貫堅持嚴格的食品清潔檢驗標準、規範化的高質量和顧客食用環境的舒適,目的就是為了爭取更多的顧客。
那麼,怎樣才算做成生意呢?現有兩種較為典型的看法。一種認為有錢賺就算是做成生意。另一種看法則不以為然,認為如果靠碰運氣賺了錢,不能算做成生意,必須要實現期待的目標才算數。
美國一家公司的副總裁曾發表過這樣的見解:“假如我們對明年可以做些什麼生意——可以賣些什麼產品?賣多少?賣給誰?竟沒有一個合理準確的預計,那是做不成生意的。”“就算下一年所得到的營業額大大超乎原訂計劃,如果實際出售的產品卻不是我們預計所要銷售的產品,那隻不過是碰運氣,而不是某種可以控製的結局。”
不賠就是好事
“賺錢”這個字眼,大家聽了可能都沒有好感,似乎有一種“投機取巧”的味道。可是仔細想一想,錢不是平白就可以賺到的,想賺一百元,必定要有淨值一百元以上的東西付給對方。每一個員工都做了一百元的工作而領一百元的薪水,公司就非垮不可。賣烤紅薯的人,必須使一百元的紅薯有一百二十元的價值,這樣買賣才會成功。
因此,賺錢這件事,可以說具有服務的成分。實際上,沒有一個人肯對八十元的工作,付出一百元的代價,若是有,那麼他不是瘋了,就是另有不良的企圖。當然通常情況下,可能有暴利不尋常例子發生,但一般說來,賺錢應解釋為服務的代價或是報酬。假定有一個人賺了二百元,我們的反應應該是“他又做了二百五十元的工作了”。
可是現在一提起“賺錢”,大家都與“投機取巧”相提並論。這樣一來,經營事業、做生意都成為卑鄙的行為,結果不是一切東西不能正常生產嗎?
正當的賺錢是付出服務換來的,這一層認識很重要,否則,”經濟活動會日漸衰微,大家都無法過上富裕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