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稅費製度改革方向和重點的探討
會計與金融
作者:常靜
【摘要】經過30多年的財政管理體製機製建設,現已建立起了基本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要求的公共財政製度體係,為我國社會經濟事業全麵發展提供了製度保障。但由於受當前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公共財政製度還需要不斷完善,去適應經濟形勢變化的需要。
【關鍵詞】公共財政製度,改革方向,改革重點,稅製調整
改革開放伊始,伴隨著經濟管理體製改革的步伐,我國對高度集權的財政管理體製實施了漸進式的改革,經過30多年的財政管理體製機製建設,現已建立起了基本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要求的公共財政製度體係,為我國社會經濟事業全麵發展提供了製度保障。要使公共財政製度成為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助推器,未來公共財政製度還須在省以下財政體製、結構性稅製調整等方麵深化改革。
1994年的分稅製改革,確立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財政分配關係的基本框架,而其中如何完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財政轉移支付製度一直是這一體製運行的核心環節。因為我國區域經濟發展很不平衡,由此所造成的地方政府間財力差距也十分懸殊,如果沒有一套完善的財政轉移支付製度予以調節地方政府間財力分布格局,就很難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社會目標。在實施這一體製的過程中,由於我國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不斷調整和完善,盡管省級政府間的財力差距依然很大,但省級間人均政府財力的差距卻在縮小,這對各地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具有積極地促進作用,表明分稅製的實施,有利於平衡省級間政府財力和推動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社會目標。因此,在近年來加大民生財政製度建設的背景下,要實現全社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社會目標,在不斷完善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的前提下,未來對地方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的改革方向是繼續推進和深化省以下政府財政體製的改革。
一、推動省以下財政體製的改革
長期以來,我國省以下財政管理體製是以“省管市―市管縣―縣管鄉”的基本架構來設計的,實踐證明,在這一體製架構內對財政資金的撥付和上解所產生的根本缺陷是管理層次多,導致財政資金被截留的現象十分嚴重和財政資金運行效率低下。為消除這一體製的積弊,從2002年起,我國在部分省推行省直管縣財政體製改革試點,鑒於省直管縣財政體製改革是一項非常複雜的係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循序漸進。到目前為止,基本形成三種改革模式:浙江模式、湖北模式和廣東模式。2009年國家又明確提出全麵建立省直管縣財政體製的目標,並先將糧食、油料、棉花和生豬生產大縣全部納入改革範圍,積極穩步推進擴權強縣改革試點,鼓勵有條件的省份率先減少行政層次,探索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製的新模式。由於我國東、中、西部地區差異比較大,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情況也千差萬別,不可能搞一種模式,而且推行省直管縣財政體製改革要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因地製宜,穩步實施。因此,從公共財政的角度出發,稅費製度改革十分迫切。(1)根據公共財政理論,普遍的無選擇的服務,其費用的取得隻能采取向全體公民征稅的辦法,並以政治權力為基礎,因此在政府收入體係中,稅收是基本財源;對特定公民提供服務,其費用不能也不應當用全體公民繳納的稅收進行彌補,隻能對直接享受服務的公民個人采取規範性的政府收費(如規費或使用費),因此在政府收入體係中收費隻能起補充和輔助作用。(2)財稅部門一定要統攬政府收支(包括預算內收支、預算外收支和製度外收支),並按照政府政策通過財政收支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和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現行的以費擠稅、費強稅弱和不規範的政府收支管理格局已經成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極大障礙,因此稅費製度改革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