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在創業風險投資領域的運用
經濟研究
作者:吳毅華
【摘要】本文研究了當下我國創業風險投資資金的來源渠道,得出了在當前我國創業風險投資資金來源渠道較窄的現狀下,保險資金運用於創業風險投資,不僅拓寬了創業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渠道,也增加了保險資金的資金運用渠道,且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的一般原則的結論。我國可以在參照國外成功經驗之下逐步將保險資金運用於創業風險投資領域。
【關鍵詞】創業風險投資,保險資金
一、概念
創業風險投資是通過一定的機構和一定的方式向各類組織和個人籌集風險資本,然後將所籌集到的資本投向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或項目,並以一定的方式參與所投資創新型企業或項目的管理,期望通過實現項目的高成長率並通過出售股權獲得高額中長期收益的一種投資體係。創業風險投資對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保險資金是指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以本外幣計價的資本金、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各項準備金及其他資金。
二、現狀
(一)創業風險投資資金來源現狀。我國在相當長時期內都把創業風險投資界定為一種單純的權益性資本,資金來源主要是單一的公司股本定向募集。盡管這種方式至今仍然是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募集的重要方式,但是隨著創業風險投資市場的全球化,其資金來源與資金運用工具的多樣化正在成為保持其發展活力的重要手段。從資金來源上,一般天使投資人已經退居次要地位,保險基金、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以及產業資本等機構投資者已經成為了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的主要資金提供者。
(二)保險資金的資金運用現狀。保險資金運用的意義不僅在於為了彌補承保虧損,支持承保業務的繼續經營,同時也是保險公司的第二利潤來源,如果投資運用效率高,將能夠極大改善整個公司的經營業績狀況,因此,保險資金運用是現代保險企業生存和發展必然。然而在一定階段內,保險承保業務能夠吸收的社會資金是有限的,隨著市場日趨成熟,承保業務的市場競爭也會變得日益激烈,競爭將直接導致費率水平降低。為了保留原有業務的成本提高、總保費下降,或是投保人在保費不變的情況下要求承保風險範圍的進一步提高,所以如果不能有效開辟新的業務渠道,承保業務利潤將可能萎縮,甚至可能出現虧損。
三、可行性
保險資金在創業風險投資領域運用,應該堅持兩個原則:
(一)小額分散。即使是在發達國家,保險資金進行創業風險投資的數額也隻占已過創業風險投資的10%左右,占保險資金總量的1%以下。。很小的比例不會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但為了保證投資收益率,無論直接投資還是間接投資,都要堅持適度分散的原則。尤其是在其摸索期和嚐試期中,不可冒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