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傳統自由思想的比較探析
理論探討
作者:文麗 曲偉 卜國豔
【摘要】自由一直是人類奮鬥的歸宿所在,中國和西方近代思想家卻從不同的視角來闡釋它,形成了截然相反的自由學說。西方側重於自由的政治層麵,而中國傳統文化則更多關注自由的精神一麵。
【關鍵詞】自由,自由思想,政治自由,精神自由
自由是個古老而又現實的話題,人類從其出現伊始,就沒有停止過為自由而戰。人類的每一次進步,每一次文明的升華,都是在必然的鏈條上又向前邁進了一步,是自由的勝利。關於自由的思想,在西方可以追溯到古希臘,而在中國的先秦時代也有了自由思想的萌芽。隨著時間推移,中西方由於處於不同的曆史背景,各遵循了不同的軌跡,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自由學說。
自由思想在西方可謂源遠流長,從古希臘自由思想的出現,到現在資產階級係統的自由觀,它已經滲透到了西方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的方方麵麵,極大的推動了西方文明的曆史進程。自由這一範疇有著廣泛的涵義,既有政治自由,經濟自由,社會自由,也有哲學意義上的自由。自由觀念,最初是作為和奴隸狀態相對立的一種狀態,即為人與人關係的劃分而出現的。雖然西方的許多思想家們諸如康德、黑格爾是從哲學的意義來理解這一概念的,但它後來在西方的發展,卻越來越多的披上了政治的外衣。其政治自由的思想萌芽於文藝複興時期,是為適應當時的資產階級革命而產生的,隨著資本主義社會的發展,逐漸形成了一套係統完善的理論體係。
首先,關於自由和權利。
權利一直是西方自由思想中的核心,西方思想家們普遍把自由等同於權利。而自由主義的奠基人洛克則認為,所謂自由就是個體有能力按自己心理的決定思考,決定某一行動的實現與否,無論在自然狀態,還是在社會狀態下,人的自由都是不可讓於的權利。國家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證以人的權利為核心的政治自由的實現。在這裏,自由一方麵構成了權利,另一方麵,權利又預示著自由的可能性和現實性。
第二,關於自由和法製。
較早論述這一關係的亞裏士多德特別強調法製下的自由,提出了限自由於法律的許可範圍之內的思想。但是自由的思想在他那裏還隻占據很小的位置,到了孟德斯鳩這裏,法製和自由的關係才被表述的才更為詳盡。孟德斯鳩認為:“自由就是做法律所允許的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作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種權利。”同時要維護人的政治自由不僅要通過三權分立,君主立憲,還要創製符合人類理性得法律來保證。這就說明自由並不是絕對的,它並不是人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事。
第三,關於自由和平等。
近代政治思想家們一致認為,人天生是平等的,即使人們在天賦、能力上存在差別,也是極其微小的。自然權利就是以人們相互間的平等為前提的。並且,政治的自由對於一切公民都是平等的。盧梭特別痛恨不平等,他認為自然人是生來就自由平等的,自由就意味著人能夠認識和實現某種理想和願望,但社會的政治製度、法律卻把不平等固定下來,為此,就要破壞一切束縛人的枷鎖,建設一個真正實現了人的理想、自由平等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