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FL教學中以學生為中心的有效糾錯策略(1 / 2)

EFL教學中以學生為中心的有效糾錯策略

教研探索

作者:鄒豔霞

【摘要】以學生為中心的糾錯理論是由人類心理學家Rogers的當事人中心療法(client-centered therapy)演變而來的。在這一理論中強調了當事人在精神治療的中心地位。後來他也聲稱這一療法也可成功用於教學之中,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主要關注於學生能學到什麼,學生怎樣學習,在什麼條件下學生才能學得更好以及目前的學習能為將來學習打下怎樣的基礎。

【關鍵詞】學生為中心,糾錯因素,策略

一、引言

與老師為中心的傳統課堂所提倡的老師作為權威的主題和學生的控製者所不同的是,在以學生為中心的課堂中,老師所扮演的是調解人的角色(Rogers)。老師的任務不是訓練或教學生而是提高和加強他們自學的能力。老師也成為了“guide on the side”而不是“sage on the stage”,教學目的也由講速和控製班級活動變成了幫助學生去構建自己的知識。(Slavin,1997).

二、錯誤與糾錯

Corder(1976)根據錯誤產生性質的不同區分了“錯誤(error)”與“失誤(mistake)”.他把error看成是能力錯誤,是由於學習者尚為掌握所學語言的知識體係而產生對語言規則的偏離。這種錯誤會在學習者運用語言時反複出現,而且往往不能夠由學習者自己發現並糾正。而失誤(mistake)指學習者在實際運用語言的過程中由於記憶力、體力、心理條件等一些因素的影響出現的口誤或筆誤(slip of tongue or pen),反映了學習者的身體、精神、情感方麵的狀態。學習者一旦注意或被指出能夠自行改正。

在實踐中,傳統的口語課堂以教師為主宰,大部分時間是教師提問、糾錯。而在該篇文章中我們將從幾個方麵去考慮糾錯的相關因素從而探討新的有效的糾錯教學模式。

三、糾錯考慮的相關因素

為了反饋的有效性,Lyster 對內隱糾錯的意義協商、重述和形式協商進行了調查。他認為形式協商更加有利於學習者學習,其優勢體現在它能提供學習者機會重新審視已被接納的目標語且在交際互動中,通過引發學習者對錯誤形式的注意,使學習者能夠重新分析及修正自己的言語輸出(Pica,1988)。這也要求我們在教學中要以學生為中心,站在學生的立場來考慮糾錯的相關因素。

1、對待糾錯的態度

如何對待錯誤,在實際教學中一直是頗有爭議的。根據行為主義理論,許多教師把錯誤看成是一種“負麵刺激”,認為應該不惜一切代價加以糾正。如果不及時糾錯,學生便會形成錯誤習慣。而二語習得理論卻對語言形式和錯誤糾正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二語習得理論認為,“學習”是有意識的行為,學習的主要目的是了解語言的外在形式,學習語法規則,而非語言的實質內容。在交際過程中,如果話語被打斷,特別是被當作錯誤加以糾正,會造成學習者注意力分散,使其情緒緊張,消極情感升高,不利於二語學習。

許多學者認為在交際活動中,學生產生一些錯誤是可以容忍的,尤其是讚同交際法的人更不主張糾正錯誤,他們認為錯誤是自然的,會在今後的交際活動中逐漸消失。但是,不及時糾正錯誤,對錯誤的放縱容易導致錯誤石化現象,學生大腦中的先前的錯誤便凝固起來,形成了化石,再也無法糾正,阻礙了日後的學習。因此對學習者的錯誤既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一概而論,哪些該糾正,如何糾正,采取什麼樣的方式糾正等等一直是教學界討論不休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