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兒童行為失範問題的法律對策
法律法規
作者:張立誌 黃海霞
【摘要】留守兒童是我國經濟社會轉型時期出現的社會群體,是最需要關注的特殊兒童群體,留守兒童在成長中缺少了父母的規範教育,出現了行為規範空白,很容易導致留守兒童的行為失範。解決好留守兒童行為失範問題,既關係到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又關係到整個國民素質的提高及社會的和諧可持續發展。我們積極加強法製宣傳,不斷完善我國司法活動,建立健全法製。
【關鍵詞】留守兒童,行為失範,法律對策
一、留守兒童行為失範問題的法律對策
(一)加強法製宣傳教育工作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是黨和國家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預防和治理留守兒童行為失範問題,不僅關係到兒童自身的健康成長和家庭的幸福,更關係到我國的社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進行普法宣傳必須從兒童抓起,不斷進行法製宣傳教育工作,才能不斷提高我國國民法律素質。對於兒童的健康成長和國家的長治久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預防治理留守兒童行為失範問題,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麵著手:
1、全麵有針對地開展法製宣傳教育。
對政府、家庭、學校、社會都要開展法製宣傳教育工作。各地政府相關部門根據當地的具體實際情況,製定出台《關於切實加強留守兒童法製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通過突出重點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使人們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未成年人保護行動”。婦聯等相關服務機構部門要深入到留守兒童家庭,送去法律的關懷和教育,開通留守兒童權益保護公益服務熱線,幫助留守兒童家庭依法解決留守兒童法律問題。在學校方麵大力開展“法律進課堂”活動,將法製宣傳教育納入課堂教學,編印《中小學法製課教材參考》,組織律師、司法幹部深入學校開展送法活動。積極探索建立法製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法治實踐與道德實踐相結合的長效機製,大力開展有關兒童權益保護的法製宣傳教育,提高留守兒童的法製意識、權益觀念和自護能力,彌補家庭法製教育的缺失。
2、重點加強留守兒童的法製教育。
加強留守兒童的法製教育就是要使留守兒童知法、懂法從而最終遵守良性的社會規範。
第一、建立以政府為領導的留守兒童法製教育網絡。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根據青少年教育的特殊性,建立以教育部門、勞動部門、公安部門、司法部門、村民委員會和居委會參加的實施機構,加強同新聞出版社、廣播電影電視、工商、民政、文化等單位密切聯係配合,形成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板塊網絡,製定以“留守兒童”為重點的管理方案,責任到人;建立三方共同承擔的管理模式。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起來,使青少年在一個比較純潔的學校環境、家庭環境、社會環境下成長。
第二、發揮學校主體教育的作用,加強校內留守兒童的法製教育。留守兒童的法製教育的重點應在學校。學校的法製教育應從總體進行規劃,首先,從小學做起,按照學生的年齡、知識水平、行為能力、責任能力編輯一套分年級、有層次、係統化、階梯式、相互銜接的能引起留守兒童學習興趣的法製教材和課外讀物,納入教育大綱,確保法製教育課時,並進行階段性考核。在統一教材的基礎上教育部門會同司法部門,製作與教材相匹配的“以案說法”之類的視頻短片,以生動形象的畫麵進行法製教育,提高學生的法製意識。其次,組織教師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師資隊伍的法製素質,確保教育者先受到法製教育。配備受過正規培訓、具有一定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的教師擔任法製課。班主任教師要在自己的崗位上主動與家長、村委會或居委會密切聯係,建立聯絡製度,互通情況,有針對性地加強留守兒童的法製教育。
第三、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應設立留守兒童法製教育機構。該機構與家長、學校緊密合作,聯合開設家長學校,可以以村委會或者居委員會為主,學校參與協助。組織在校的學生的家長進行法製教育和如何“做好一個好家長”的教育,提高家長們的法製意識、增強對自己子女教育責任感,增強配合學校教育的自覺,共同為學生創造一個健康成長的環境,使他們養成遵紀守法的良性社會規範。
(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