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土戰術
焦土戰術是指人為地使目標企業的價值減損,特別是敵意收購者看重的資產減損,以逼退敵意收購者。焦土戰術通過出售、出租優質資產,購置大量無效資產或者增加企業負債等方式,主動使企業的資產整體質量受到損害,降低目標企業的收購價值和吸引力,以使敵意收購者敗興而歸。簡直之,焦土戰術有一種壯士斷臂的悲壯。主要方法有出售冠珠、企業虛胖、增加負債,等等。
(1)出售冠珠
出售冠珠是指目標企業把自己最好、最優質的資產出售或者抵押出去。企業贏利最強的資產就是企業冠上的明珠,如果明珠沒有了,企業的贏利能力就要大打折扣了,沒有了贏利能力,企業的吸引力就下降了。投資一家企業或者收購一家企業都是為了獲得投資回報的,沒有投資回報,誰也不會拿著大把資金玩過家家。
冠珠可以是目標企業的一個部門,也可以是目標企業的一個子公司、分公司,也可以是某項資產、特許協議,甚至可以是一項技術秘密或一個技術團隊。1987年,星島集團想收購香港玉郎集團,並取得了玉郎集團30%的普通股,玉郎集團絕地反擊,出售了自己的明珠——玉郎中心大廈和《天天日報》,迫使星島集團停止敵意收購。
(2)企業虛胖
企業虛胖是指目標企業在敵意收購的壓力下,積極購入一些非贏利資產或進行一些長期投資,使得企業預期收益的折現值降低,資產質量也會受到不良影響,目標企業的收購價值就會降低很多。資產質量降低,預期收益下降,經營風險增大,目標企業並購價值下降,最終可能逼走敵意收購者。
(3)增加負債
增加負債就是增加企業的負債。通過提高目標企業的負債水平,使目標企業的財務風險增加。如果目標企業的債務水平合理,收購企業可以通過債務融資進行收購,但如果目標企業的債務水平已經達到了一定規模,再進行債務融資就不大可能,這也使得敵意收購的融資空間變小。
目標企業通過增加負債使自己的吸引力下降,也使敵意收購者的融資空間被壓縮,起到抵抗敵意收購的目的。增加負債的快速方法是更多的銀行貸款和增發企業債券。
我國《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收購人做出提示性公告後至要約收購完成前,被收購公司除繼續從事正常的經營活動或者執行股東大會已經做出的決議外,未經股東大會批準,被收購公司董事會不得通過處置公司資產、對外投資、調整公司主要業務、擔保、貸款等方式,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這表明我國目前對上市收購排除了采用焦土戰術的做法。
2.股票回購
股票回購是指企業購買本企業股票的行為。一旦目標企業大規模回購本企業的股票,可以起到以下效果:
抬高本企業股票價格,使敵意收購的成本上升。目標企業通過大規模股票回購,迅速提高本企業股票的市場需求,需求提高,價格自然上漲,股價上漲自然使敵意收購成本上升,一旦目標企業股票價格超過敵意收購的報價,就可能直接挫敗敵意收購。
目標企業回購本企業的股票也會使市場上本企業的股票數量減少,這樣敵意收購者能夠購買到的股票也就比較少,如果敵意收購者不能獲得需要的股份數,那麼收購將歸於失敗。
目標企業回購本企業的股票會增減本企業債務負擔,債務負擔增加,也會使敵意收購者放棄收購。
股票回購的方式可以是現金回購,即目標企業直接用現金從股東手中回購股票。也可以是換股的形式,即目標企業可以發行公司債、特別股或者兩者組合回購股票。現金回購和換股可以提高目標企業股票價格,減少目標企業流通股份,並有助於進一步實施焦土戰術。
必須指出的是,股票回購必須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目前,幾乎各國的公司法都對股票回購做出了限製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