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因明製,設翰林院。置掌院學士兩人,滿、漢各一人,從二品。清掌院學士無文學撰述之責,是侍讀學士以下諸官的名義長官,與唐宋之翰林學士有所不同。但仕為翰林官者不僅升遷較他官為易,而且南書房行走及上書房行走例由翰林官為之,因皇帝、皇子及近支王公,多蒙優待厚遇 。
翰林,即文翰之林,意猶文苑。翰林一詞最早見於漢代文學家揚雄的《長楊賦》。而以其名官,則始於唐代。武德時,高祖設立由各種藝能之士供職的翰林院,除文學之士外,醫卜、方伎、書畫、甚至僧道等皆可入選,以待詔於院,史稱“翰林初置,雜流並處”。玄宗時,遴選擅長文詞之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詔製,翰林院因此逐漸演變為草擬機密詔製的重要機構,任職者稱翰林待詔。此前,起草詔製本是丞相府屬官“中書舍人”之專職,而玄宗以其草詔難以保密且難應急需,從而挑選擅長文學之親信官員充待詔,以備草擬急詔,兼有撰寫詩文、以頌太平之責。開元二十六年(738年),另建翰林學士院,將文學之士從雜流中分出,供職者稱翰林學士,簡稱學士,本身無品秩,以原品入值。從此,“職清地禁,雜流不入”。著名詩人李白、白居易,皆曾供職於翰林學士院。翰林學士初置時,並無員額,後依中書舍人之例,置學士六人。憲宗時,擇其中資深者一人為承旨,以統領諸學士。“安史之亂”後,戰事頻繁,翰林學士地位愈發重要,不但在草詔方麵分割中書舍人之權,且在得參謀議論方麵分割宰相之權。憲宗以後,翰林學士承旨往往晉升為宰相。隨著時光推移,翰林學士與中書舍人分工日趨明確。學士負責起草任免將相大臣、宣布大赦、號令征伐等有關軍國大事的詔製,稱內製;而中書舍人負責起草一般臣僚的任免及例行文告,稱外製。二者並稱兩製,而內製重於外製。 宋沿唐製設學士院,也稱翰林學士院。翰林學士充皇帝顧問,宰相多從翰林學士中遴選。北宋前期,翰林學士亦無品秩。元豐改製後,翰林學士承旨和翰林學士成為正式官職,正三品,不任他職,專司內製,例加知製誥銜。此外,宋因唐製,另設專掌方術伎藝供奉之事的翰林院。此做法也影響到其他少數民族政權。西夏國曾設有翰林學士院,官員有學士等;遼朝南麵官中有翰林院,掌漢文文書及刑獄諸事,長官為翰林學士及翰林學士承旨等;金朝置翰林學士院,設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等,掌草詔等事;元朝設翰林兼國史院及蒙古翰林院,官員與金代同,分掌製誥文字、纂修國史及譯寫文字。 翰林院
明代是翰林院長足發展的黃金時期。將前代之翰林學士院正式定名為翰林院,而與雜流諸如方術伎藝等供奉之事脫離幹係。掌製誥、史冊、文翰之事,考議製度,詳正文書,備皇帝顧問,主官為翰林學士,下有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修撰、編修、檢討等官,另有作為翰林官預備資格的庶吉士。明代將翰林院定為五品衙門,翰林官品秩甚低,卻被視為清貴之選。翰林若得入直文淵閣參與機密,則更是貴極人臣。
清因明製,設翰林院。置掌院學士兩人,滿、漢各一人,從二品,是侍讀學士以下諸官之長,其他翰林官設置多因命製。而自康熙時起,掌院學士曆由殿閣大學士兼領,地位更加突出。按清製,翰林官不僅升遷較他官為易,而且南書房行走及上書房行走例由翰林官為之,因而與皇帝、皇子及近支王公有較多接近機會,多蒙優待厚遇。明清時期科舉考試均由翰林官主持,形成座師製度,文脈與人脈相互交織,使翰林影響延伸至各個領域。翰林在知識界享有崇高聲望,對社會的方方麵麵發揮著巨大的影響力。翰林院製度不始於清代而以清代為最完備,資料最為豐富,機構最為龐大,品秩最為突兀,規模最為壯觀,是集曆代大成的產物。
以上都是相關文摘摘錄的,筆者整理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