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博商基金的嚐試(1 / 1)

第一次造血計劃大獲成功,石坤山、賴愛忠、曾小明、陳萬強等理事會成員大受鼓舞,決意在博商會組織內部成立一個獨立的基金,將這種造血常態化,成立博商基金,進行商業運作。

博商會常任理事劉煥棠曾經表示:“據我所知,搞一次活動比如說年會,場租最低50萬元。經濟是基礎,造血要繼續延續下去,否則後麵的活動很難搞下去。”

曾任果認為要成立基金會,首先要成立基金會委員會,推舉委員,從而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人,這樣才能有效推進實施。

於是,在2010年11月博商會召開了第四次理事大會,隆重成立博商投資基金委員會。在會上賴愛忠當選為首屆投資基金委員會主席。校方代表、博商會名譽會長曾任果在致辭中說:“博商會有別於校友會,沒有任何成功經驗可以借鑒,隻能摸索著成長,找出一條符合我們博商自己的道路。”曾任果十分清楚,博商會這個綜合性、多功能、跨區域組織本身就是一個創新組織,由其成立的博商基金會,更是空前創舉,雖然投資收益不可控,也沒有任何成功經驗可以借鑒,但是博商人依然要摸索著前進。

自從賴愛忠被推舉為首屆投資基金委員會主席之後,一直想著加快合法注冊博商基金的進程。2010年年底到2011年年初,為了加速領到博商基金的執照,賴愛忠前後親自去了10多次工商局,請求加速報批。

不過,博商基金這種有限合夥基金的創立形式,在深圳還是首次,這給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出了難題。如何監管、如何征稅、如何追責、如何不違背現有政策,為了這一係列的新問題,國稅、地稅、工商、司法等部門進行多天商討,最後認為深圳是特區,可以特事特辦,酌情處理。賴愛忠動用了自己多年來積累的豐富人脈資源,與各類監管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在銀行、稅務、銀監會、證監會等處奔走遊說。最後,深圳第一支有限合夥基金“博商基金”,於2011年3月正式獲批注冊成立,注冊資本高達1億元人民幣。

博商基金合法注冊之後,石坤山被推舉為深圳市博商基金有限合夥企業董事長,賴愛忠、曾任果被推舉為副董事長。新一屆領導班子提出了博商基金投資的“73原則”。具體做法就是:第一,對未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投資,但是投入資本不超過合夥企業實有資金的70%。第二,對上市公司有價證券進行投資,投入資本不超過合夥企業實有資金的30%。無論是未上市公司還是已經上市公司,主要還是從優秀的博商企業當中進行選擇,做好價值投資和長線投資,大大降低了投資風險。

2011年的“巴馬會議”上,舉行了博商基金第三次董事擴大會議。博商基金財務總監艾麗琴作了財務報告,向與會人員彙報資金的到賬情況和近期投資項目的出資情況。博商基金總經理賴愛忠介紹目前已投項目及近期項目考察情況。投資總監、富來董事長文婷表示,將秉承博商精神,有能力、有信心服務好大家,也會全力與誌同道合之人做好博商基金。博商基金獨立董事兼法律顧問曾小明,從法律角度和理事們講述了基金規範化和風險控製的相關理論。

此次博商基金第三次董事擴大會議上,與會的博商會同學們紛紛就不清楚不明白的事宜提出自己的疑問,基金管理團隊給予回答,並表示會進一步規範、完善各項規章和投資流程。

在博商管理團隊的共同努力下,通過市政府、行業、投資團隊、同學企業等途徑進行調研,基金全力挖掘好的項目。目前,博商基金已經對LED聚作實業、邁銳光電、廣州澳得林、株洲西迪硬質合金完成投資,近期將投資大富豪實業、環西氨基酸口服液等項目。

現在博商會運作的費用來源主要包括博商同學會的會費、博商卡管理費、博商網和博商雜誌上廣告費等及未來博商基金產生的收益的5%,秘書處工資由校方支付。博商會基本解決了生存發展必需的資金問題。

博商商業文明,就是對待財富的一種態度,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博商會將同學人脈化為商業金脈,彙聚博商同學富餘資金進行集中投資、價值投資和長線投資。雖然投資受到金融大環境的影響,博商基金的未來收益還無法準確預測,但是,博商會以謹慎負責的態度,既搭建了一個分工明確的投資委員會,又形成了鮮明的投資規則。

博商基金有限合夥企業的正式成立,意味著博商會的投資功能被剝離出來,博商會在商業化、專業化投資方麵已經邁出了可喜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