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是預防火災和撲救火災的簡稱,是人類在同火災作鬥爭的過程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一項專司防火和滅火、具有社會安全保障性質的工作。
消防工作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立健全消防規章製度,嚴格消防管理,消除火險隱患,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以及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2.消防工作的原則
消防工作最基本的原則是依法管理原則。對消防事務實行依法管理,這是由火災的破壞性和管理的強製性所決定的。火災危害社會安寧,破壞人們的正常生活、生產和工作秩序,需要有強製性的管理。而強製性的管理,必須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規為前提,才具有權威性和約束力。因為法律是維護社會治安,鞏固社會秩序的重要工具,它不僅具有引導、教育評價、調整人們行為的規範作用,而且具有製裁、懲罰違法犯罪行為的強製作用。沒有健全的法製,就不會有健全的管理,消防管理隻有堅持依法管理的原則,才能從宏觀上提高同火災作鬥爭的有效性。
3.消防工作的方針
消防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這個方針是我國勞動人民長期同火災作鬥爭經驗的概括和總結,也是現階段和今後長期消防工作的根本指導思想。
“預防為主”,是指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放在首位,防患於未然。要動員和依靠廣大人民群眾,認真貫徹落實各項防火的行政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發現和堵塞火險漏洞,消除發生火災的因素的蔓延條件,從根本上防止火災危害。
“防消結合”,是指要把同火災作鬥爭的兩個基本手段,即預防和撲救,有機結合起來。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時,必須積極做好滅火準備,以便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迅速有效地予以撲滅,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所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消防工作方針科學地提示了同火災作鬥爭的基本規律,準確地表述了消防工作中防與消的辯證關係。隻有擺正防與消的位置,克服“重防輕消”或“重消輕防”的錯誤傾向,才能真正把消防工作做好,從而有效地保衛國家和集體的財產以及公民個人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4.消防工作的基本要求
首先,必須建立健全消防法規,使管理者以法為據,有法可依;其次,必須大力宣傳消防法規,做到家喻戶曉、盡人皆知、自覺遵守、互相監督;最後,必須正確實施法規,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強製性作用,使消防法規真正起到保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懲治違法犯罪行為的積極作用。
5.安防員的消防職能
物業安防職能之一,是為物業管轄區域提供安全防範服務,防火安全是安全防範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消防工作自然成為安防員的一項基本工作。安防員的消防職能主要有:①學習掌握和宣傳消防知識及消防法規,發現和製止違反消防法規行為;②了解和熟悉物業管轄區域內各項防火安全製度,認真落實防火安全的各項預防措施;③加強執勤備戰,搞好消防滅火作戰演練,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④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協助整改,消除火險隱患;⑤發現火災,迅速報警,積極主動參加撲救,盡量疏散人員和搶救貴重物資;⑥保護和警戒火災現場,留意觀察火場中一切可疑的人員和現象,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三、火災預防的方法
對火災的預防,可從思想上、組織上及日常管理中著手。為了有效預防火災,必須明確預防火災的重點,掌握預防火災的基本方法。
1.火災的預防工作,要實行重點預防原則。對物業安防部門來講,重點預防是指對物業管轄區域內重點單位、重點人員和重點部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和防範。重點單位,是指物業管轄區域內易引起火災的單位,如正在裝修的施工單位等。重點人員是指物業管轄區域內中老、幼、殘疾人員和精神病患者,因為他們往往行動不便或缺乏理智,生活不能自理,在用火過程中,容易造成火災,應當對他們進行重點關照。所謂重點部位,是指物業管轄區域內中易發生火災且發生火災後造成的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的部位,如配電房、電器設備、煤氣設施、消防設施、辦公地點、疏散通道等。
2.物業安防部門要在上級消防主管部門指導下,建立逐級防火檢查製。
防火檢查要認真細致,要及時發現火險隱患,並逐件登記。凡是能整改的要及時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采取臨時性的安全措施,並積極研究確定整改計劃。重大火險隱患要有立案、銷案製度,逐件定時間、定整改負責人、定措施,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