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安防應用技能常識(5)(2 / 3)

2.火災事故現場保護方法

火災事故現場保護,是指對火災發生、發展、蔓延及其所波及的區域,及其中的痕跡、物證的原始狀態,以及調查線索和證據的來源、位置,所進行的保全和衛護工作。

火災現場一般範圍較大,破壞嚴重,痕跡、物證分散,情況複雜,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十分重要。隻有及時嚴密地保護現場,使火災現場保持停止燃燒時的原樣,才能使火災調查人員盡可能地觀察到現場的原始狀態,及時發現和提取痕跡、物證,為查找火災原因、確定起火點和研究火災發展蔓延的過程等火災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創造有利條件。火災現場保護的重點,是起火點和燃燒過的灰燼,火災現場的一切遺留物、燃燒過的或未燃燒過的物質及其陳列位置,必須保持原樣,未經現場勘查人員允許,一律不準搬動。安防員在保護現場的同時,有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把火災損失控製在最低限度,但在滅火排險、搶救生命和防止死灰複燃等工作中,應盡可能不變動現場,若十分必要變動現場某物品位置時,應記住變更前的準確特征,並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安防員在火災現場保護中,應當準確劃定保護範圍,封鎖現場,布置警戒,疏導圍觀群眾,密切觀察現場,對重點部位要設崗看守,嚴防別有用心之人趁火打劫;

撤銷現場保護、清掃火災現場,必須得到當地公安、消防機關認可和同意。

3.交通事故現場保護方法

交通事故是指因人、車、路三者之間的時間和空間關係失調從而導致人員傷亡和車物損失的災害事件。它包括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或停放過程中,所發生的碰撞、碾壓、翻車、墜車和火災等現象。交通事故現場,是指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人員、物體以及與交通事故有關的痕跡存在的空間。

交通事故現場保護,是指為了保持交通事故發生時的原始狀態,使痕跡、物證免遭破壞而對現場所采取的保全、維護和護衛工作。隻有保護好交通事故現場,才能使事故調查人員觀察到現場的原始狀態,及時發現痕跡物證,從而為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分析事故成因和判定事故過程以及追查潛逃肇事者,提供有利的條件和可靠的基礎。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安防員應快速趕赴現場,及時劃定保護範圍,用設繩索、撒白灰、放石塊等方法設置保護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遇到人受傷或可能失火的現場,首先應搶救傷員,排除險情,在對傷員進行現場急救或送往醫院搶救前,應用粉筆將傷者原來躺臥在路麵的位置和姿態標記清楚,隨車護送時,要注意保護傷者身上、衣服上的痕跡和財物;傷者在醫院求治過程中,如神誌清醒尚能講話,要及時詢問其有關情況,以免傷者惡化,喪失時機。對於路麵上和車輛上的痕跡、血跡和其他散落物,應作上適當標記,注意不要損壞痕跡,當遇到刮風、下雨、下雪天氣,可用席子、木板、塑料布等物,將痕跡保護起來;動員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離開現場,以防發生連鎖事故;當車輛通行有可能使現場受到破壞時,可以暫時封閉現場,中斷交通;做好交通肇事者監護工作,防止其逃跑,並盡可能尋找在場的目擊證人,以便事故的進一步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還要勸阻當事人雙方親屬間的指責、謾罵或人身攻擊,防止出現其他治安事件。

4.爆炸事故現場保護方法

爆炸事故是指物體體積急劇膨脹而發生的災害事件。物業管轄區域內發生的爆炸事故一般是由於人為故意和私自藏匿爆炸物品而導致和引發的。爆炸現場保護與刑事案件現場保護相仿,但爆炸現場較一般刑事案件的現場,麵積更大,破壞性更強,人員、物資損害更大,情況更為混亂。為此,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安防人員應迅速撥打“110”、“120”緊急報警,並快速趕赴現場,立即封鎖現場,有組織地開展對受傷人員、受損物資的搶救;立即切斷現場的電源,關閉煤氣總閥,排除險情和隱患(如可能倒塌的建築設施、可能脫落的建築構件、因爆炸引發的火災等),疏散現場的群眾。在對現場搶救、排險過程中,應盡量注意避免破壞現場,同時注意維護現場中心及外圍的秩序,以防止破壞現場的各類痕跡、物證,防止影響正常的現場搶救秩序,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現場的混亂趁機作案,製造第二次爆炸或其他犯罪事端;要迅速尋找證人,向爆炸的報告者、目擊者了解情況,並在確保證人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留住證人,綜合調查到的情況向公安機關介紹,配合公安機關查核爆炸原因。屬刑事案件的,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偵破工作,調查、收集和反映爆炸前轄區的異常情況;屬爆炸事故的,應積極向公安機關提供轄區主要設施、設備當前的安全運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