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進績效審計改善政府績效的建議
1.以推進績效審計為突破口,全麵履行審計職責
目前我國經濟改革和財經領域中所存在問題的成因,一個重要方麵恰恰是公共權力過於集中、缺乏權力約束機製,這種體製使得審計機關在某些情況下不得不搞一些平衡和地方保護動作,使得政府審計的獨立性受到嚴重侵犯,審計的客觀性、公正性受到損害,從而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審計風險。審計要走出“年年審,年年犯”的怪圈,必須堅持標本兼治。治標就是抓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治本就是要通過績效審計,充分發揮免疫係統功能作用。
2.健全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係,規範績效審計工作
我國開展績效審計麵臨的一大難點就是相關法規不健全,製度建設滯後,缺乏有效的監督機製。我國的審計規範主要是針對真實性和合法性審計,真正適用於績效審計的審計準則尚未建立。我國法規也尚未涉及評價被審計事項的指標體係,對如何實施績效審計及績效審計的具體對象和範圍等並無明確的規定,審計行為缺乏審計準則的規範。在目前的經濟效益審計中缺乏衡量政府機關、公共部門資金使用效益的指標體係,而且對於政府部門使用資金的社會效益也很難進行量化評價。為此,可以借鑒西方發達國家政府績效審計準則,認真總結在經濟責任和專項資金審計中取得的績效評價方麵的經驗,以《審計法》為依據,製定比較係統、操作性較強的政府績效審計準則。在準則中要對政府績效審計對象、審計目的、審計程序、審計報告的基本形式等做出規定。由於政府績效審計具體情況比較複雜,可分門別類製定出具有各個部門特點的準則,構建政府績效審計評價體係。
3.堅持績效審計結果公示,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在雙重領導體製管理下,審計難,審計處理更難。要解決這個問題,堅持審計結果公告製度是個好辦法。審計結果公告是審計機關依法將審計結果以一定方式在一定範圍向社會公布的一種公示活動,是社會公眾了解審計結果的有效形式,也是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有效途徑。同時,堅持績效審計結果公示,有利於提高審計質量;增強審計透明度,有利於促進依法審計;借助輿論監督,有利於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充分發揮免疫係統功能作用。
4.圍繞政府中心工作,積極拓展管理審計和政策法規實施跟蹤審計業務,當好政府的參謀助手
審計人員在依法審計,促進被審計單位行為規範的同時,要注意處理好規範與創新的關係。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必須牢記審計要為人民服務,為資產所有者和管理者服務的宗旨,堅持審幫促,以審計人員的專長,幫助被審計整改,促進其發展,才能得到被審計單位的認同,得到政府領導的認同。
5.強化審計問責,建設負責任的政府
建設負責任的政府,這是民主政治發展的方向。推行行政問責製是給政府及其履行行政職能的公務員一種壓力、動力和約束力,對審計與被審計雙方均適用。強化審計問責,一方麵是審計發現重大問題的問責。對嚴重不負責任,失職瀆職行為,以及為了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而勞民傷財的領導者和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促使其高效合法地履行好行政職責,真正為人民根本利益提供服務。另一方麵是審計內部過錯問責,促使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堅持依法審計,真正做到依法審計,違法必究。
參考文獻:
[1]陳誌剛.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的發展趨勢[J],中國審計,2003,(2)
[2]張豔.我國政府績效審計實施中的製約因素及對策[J],審計與經濟研究,2004,(2)
[3]雷達.新公共管理對績效審計的影響及對我國績效審計發展的啟示[J].審計研究.2004(2)
[4]許百軍.審計績效、審計治理結構與對政府審計製度效率的比較因素分析[J].審計研究2008(2)
[5]姚誌蘭.論政府績效審計發展的製約因素及其對策[J].教育經濟研究.2007(1)
[6]厲國威.關於政府績效審計產生和發展基礎的探討[J]財會月刊,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