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2006年1月~2008年12月我院門診及住院部的初治塗陽結核病患者1047例,抗結核治療過程中共發生藥物性肝炎84例,占8.02%。其中男50例,女34例;年齡23~75歲,平均年齡45歲。
1.2 診斷方法
通過查閱病史記錄,對肝功能指標中的ALT、AST、TBiL及ALP進行分析。①輕度異常:ALT、AST或ALP≤10倍正常上限和/或血清總膽紅素(TBiL)
正常上限10倍和/或TBiL≥85.5μmol/L;③重度異常:肝功能符合重型肝炎的診斷指標。 1.3 抗結核藥物引起不良診斷標準 再次使用同樣藥物又出現同樣的症狀者,停用後症狀消失,以此判定藥物不良反應。 2 結果 2.1 肝髒損害程度 本組84病例肝髒損害程度不一,臨床診斷為輕度肝炎者52例,中度肝炎26例,重度肝炎6例。 2.2 不良反應及診斷 265例不良反應中發熱96例,有胃腸道症狀、惡心、嘔吐61例,黃疸21例,頭暈19、皮疹12例,其他24例。見表1。 2.3 抗結核藥物引起肝功能損害及其他不良反應 見表2。 2.4 預後 2.4.1 保肝措施 56例病人經停用相關藥物、保肝、降酶治療後症狀消失,黃疸消退,肝腫大回縮,肝功正常;另有28例症狀得到明顯改善,黃疸消退及肝功能實驗室檢驗指標恢複與治療前相比>50%,其中6例患慢性疾病,需長期服用降糖、降脂、抗憂鬱及心血管類藥物,雖經治療肝功能有所好轉,但未完全恢複正常。 2.4.2 不良反應處理 有過敏反應者立刻停藥;輕度轉氨酶增高,血清穀草轉氨酶≤2倍正常值 和/或總膽紅素≤1.5倍正常上限不停藥加用保肝藥物,觀察1~2周,如肝功能指標進一步升高,肝損害進一步加重停藥;血清穀草轉氨酶≥5倍正常上限或堿性磷酸酶≥5倍正常上限時應停藥;對於酗酒、老年人、慢性肝病的患者在用藥選擇上應當慎重,減少用藥劑量,必要時換用肝損害小的藥物。 3 討論 抗結核藥物所致肝損害比較普遍。應引起醫務人員的高度重視。因抗結核藥物引起副作用大部分在用藥2個月之內,故在治療2個月內尤須嚴密觀察,短時間複查肝功能。發生肝損害後一般認為有轉氨酶升高伴持續惡心、嘔吐、乏力、黃疸、或伴發熱、皮疹、關節炎、嗜酸細胞增多等全身變態反應者,均應停藥,同時護肝對症治療; 若僅是單項轉氨酶輕中度升高而無症狀者,在繼續用藥過程中肝功能可能恢複正常;至於臨床上無明顯黃疸,僅有肝功能化驗異常,則根據轉氨酶、堿性磷酸酶,總膽紅素等化驗結果考慮是否中止化療[2]。 抗結核藥物不良反應相關的危險因素還包括性別、年齡、肝炎病史、嗜酒、營養不良、糖尿病等。我院對具有危險因素的患者如對老年患者、既往有肝炎病史者、嗜酒患者均避免使用吡嗪酰胺或減量使用,對有精神病史和抑鬱症者避免使用異煙肼,根據患者年齡和體質調整藥物劑量等[3,4]。本組老年患者偏多,大於60歲 353例,占37.7%,所以對老年患者,臨床用藥除了針對疾病之外,還應當對病人相關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把藥物性肝髒損害的預防、發現和處理作為一個重要的問題來考慮。 總之,臨床上遇有肝功能異常的病人必須考慮到藥物反應。藥物性肝髒損害的發病率雖然不算高,可是一旦發生會使病人雪上加霜,使疾病的治療複雜化,應當引起臨床醫生的警惕。我們一麵要合理用藥,預防發生藥物性肝髒損害,一麵在用藥治療的同時,關注病人的臨床表現和體征,適時檢查肝功能,及早發現可能存在的肝髒損害,給予及時治療,提高肺結核病的治愈率。 [參考文獻] [1] 夏惜倍,詹思延. 國內抗結核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的綜合分析[J]. 中華結核和呼吸雜誌,2007,30(6):419-423. [2] 楊鬆,張耀亭,殷建團. 複方甘草甜素對結核藥物性肝炎的預防作用研究[J]. 臨床肺科雜誌,2006,11(1):45. [3] 謝莉,高微微,卜建玲,等. 702例抗結核藥物所致不良反應分析[J]. 中國防癆雜誌 ,2008,30(4):257-261. [4] 許於今,黃琦. 抗結核藥物致肝損害170例臨床分析[J]. 健康大視野(醫學分冊),2006,14(2):30. (收稿日期:2009-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