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新聞在突發事件中的輿論引導策略
傳媒與法
作者:趙燕
摘要:隨著網絡新聞影響力的日益擴大,尤其是麵對突發事件時,網絡新聞更是由於其快速及時、交互性強而發揮著重要作用,新媒體催生新輿情,對網絡新聞輿論的良性引導關係到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本文將著重探討在突發事件的背景下,如何發揮網絡媒體優勢,尊重新聞規律,有效引導輿論的策略與方法。
關鍵詞:輿論引導;網絡新聞;突發事件
中圖分類號:G20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8122(2013)11-0031-02
突發事件的突然性與網絡輿論跟進的快速性使得二者之間產生了一種天然的聯係。新媒體時代,輿論環境也悄然變化,新聞媒體作為“公眾的感覺器官”需要不斷轉化思路與方法,找尋更為有效的輿論引導方式。
一、網絡新聞在輿論引導方麵的優勢
(一)及時快速,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形成輿論場
與幾種傳統的媒介形式相比較,網絡新聞以其先進的技術手段縮短了新聞傳播的周期。它可以在事件發生的同時,將新聞信息傳播給受眾,並且隨著事件的發展,不斷更新對於事實的報道。網絡編輯可以通過對事實的報道,評論的配置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輿論。
(二)多媒體化,綜合多種媒介手段立體化引導輿論
網絡新聞很好地融合了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多媒體手段,將新聞信息全麵立體地向受眾呈現,並且麵對網絡超鏈接的傳播方式,網民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通過層層打開鏈接進而獲得更多有價值的信息[1]。此種立體、豐富的傳播方式更易收到良好的引導效果。
(三)受眾廣泛,交互性強,有利於把握民意,掌握輿情焦點
通過《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國網民規模達到5.64億,互聯網普及率為42.1%,並且,與傳統媒體不同,由於傳播主體的多元化,人人皆可成為信息源,極大地增加了網絡信息含量。而且網絡交互性強這一特性,也可以使其在第一時間了解民意,更有效地把控輿論。
二、網絡新聞在突發事件中輿論引導存在的誤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條對“突發事件”定義如下:即“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目前,麵對突發事件,我國網絡新聞的輿論引導存在一些誤區與問題。
(一)重輿論導向,輕新聞規律,引導陷入被動局麵
我國的新聞媒體作為“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長期以來,奉行著“正麵輿論引導”的傳播方式。媒體在確保良好的社會效益的同時,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對於新聞規律的尊重,尤其是麵對突發事件時,我國的新聞媒體表現地非常地謹慎,“捂”與“瞞”的初衷在於減少負麵輿論的影響,但是卻容易造成報道不及時,媒體集體失語的現象,這一點在對於SARS事件的報道中表現得較為充分[2]。
(二)把關不到位,網絡真實性與可信度相對降低
無論是傳統媒體還是網絡新聞,真實永遠是新聞的“生命”。但是由於網絡新聞傳播的匿名性與低門檻性,使得網絡監管的難度增大,而網絡傳播實時發布和及時轉載的特點,使得虛假新聞一旦進入傳播渠道就很難有效控製。在鬆花江水體汙染事件中網絡上出現的一些不實信息曾給民眾帶來不必要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