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鋪邊上坐了下來。頭鋪問我:“你姓啥?”
“姓宋。”我瞅瞅他答道。
“是不是五一的,大宋?”頭鋪的問。
“是。”我說。
頭鋪說:“你不認識我?”
我側過頭看了看他,隨後搖了搖頭。
“你上次過失殺人開庭時,是我開車拉的你麼。”他說。
“你是法院的?”我問。
“嗯,你這記性!”頭鋪說。
我說當時根本就沒注意。他告訴我他叫王焱,晚上在單位打麻將,他出來買東西,過馬路時,有兩個小子瞅他,王焱罵了他們兩句,他們也出口罵王焱,他一氣之下,掏出手槍追上去,給人家打傷致殘了。現在給定的故意傷害罪。但他說官司可以重打,這樣打的話,按重傷判,沒有緩刑。他說,他再提審時就說,用槍把兒打那小子,那小子搶槍時,槍無意走火,傷的他。
我說:“筆錄還好改了嗎?”
“辦案單位已找人了,受傷那小子,外麵也找了,同意要點錢,就不追究了。”王焱說。
如果這樣的話,按過失傷害定罪,罪就輕了,能判緩刑。我問王焱,:“號裏有星子嗎?“他說:“煙和火都沒有了,這幾天他沒提審,號裏就他一個人能進來煙。
我走到鐵欄杆前,聽聽走廊裏沒動靜。我喊七監房的楊樹江,楊樹江是雞西恒山區的,因賭博將他人刺死,定的故意傷害罪。曾和我在一個房裏關過,關係處得挺好。我出去後曾托武警給他送過煙和吃的。剛才進來時,我們曾打過招呼。我進號後,他沒有吱聲,一般的情況下,會傳話給臨號,讓關照一下。但楊樹江沒這樣,也沒必要這樣做。可以說他了解我,也相信我一進號會解決好的。
楊樹江聽到我的喊聲,他問我什麼事兒?我讓他給我弄個星子。他告訴我馬上辦。
好在那個年代沒有監控,楊樹江通過留所犯人給捎過來一塊火石,一盒羚羊煙。我順手把煙扔給王焱一盒,王焱用鋁勺把火石鑲上,我倆各點了一支煙,我回身問他們都誰會吸煙?有四個人說會吸。我拿出兩支煙,讓他們兩個人。其實,對於他們這就算挺奢侈了。一般的情況下,一支煙掰四節,然後分給四個人,每人用紙卷上抽。號裏人能否抽到煙,完全在頭鋪的,路子廣,進的煙多,號裏人也就能借光多抽點。煙的來源多種渠道,一是提審,二是武警,三是拘留號,四是各個監房有朋友。拘留號的人在外麵幹活帶回來的煙多,有熟人可以成盒給你,其他房有關係硬的能成條進煙,也可援助你。在我拘押之後,我基本上壟斷了百分之八十的用煙,這都是後話。
號裏人分到煙抽,都挺感激我,看得出這幫小子憋夠嗆了。王焱說已經斷煙兩天了,隨後他問了我的案子的簡單經過。
這時,前麵幾個監房開始和我喊號,六房裏押著我叔伯小舅子,五房押著所繼生,四房押著二弟振庫,二房押著三弟振平和施龍。各號頭鋪都告訴我,他們在號裏挺好的,讓我別惦記。
幾天來,王焱讓我和他睡在一起,晚上蓋著他的警大衣。王焱也挺後悔的,他說,那天他不借別人槍,也許出不了事兒。他問我:“後悔不?”我說:“談不上後悔。當時,我已經拉不開,妻子遭調戲,被我勸解,而後,華宇又窮追不舍,我不可能看著妻子和弟弟受傷害。隻是現在挺鬧心的。二弟再有一個多月就高考了,去年隻差四分。今年這一年的複習,希望最大,但即使他放出去能趕上,恐怕也受影響。”王焱問我:“這次結婚多長時間了?我說:結婚八天。”他說:“上次事聽說是差七天結婚出的事兒?”我自嘲道:“不能怨出生的生日、時辰不好,上蒼注定讓我曆經磨難。”
1987年5月6日,大興安領發生的震驚世界的特大森林火災,此時,我已經被押四天了,一場大火把山城人燒得人心惶惶。即使火場離加格達奇有近千裏的距離,據中國在加拿大防火機構買回來的資料顯示,大火正以時速五十公裏寬五十公裏長的速度漫延,國家正在調集各方麵力量控製這場火災。
果然沒有出乎我的預料,公安機關在對本案定性上,態度已經顯露出來,根本沒有按防衛考慮的意思。5月9日,針對這起案件的當事者以流氓群毆,進行遊街示眾,凡是參與的雙方都定的一個罪,僅有玉玲沒被弄出來遊街。值得讓人費解的是,這場打鬥反而能與“5.6”大火牽連上。車上按裝的喇叭裏播放出的內容在措辭立罪上有些荒唐,說什麼:5月6日。我大興安嶺發生的特大森林火災,無情的大火肆掠著我們的家園,全區人民正在全力以赴地奔向火場,晝夜撲火,而以宋振嶺為首等人,不去參加撲火,在區裏滋事毆鬥,聚集了數十人,大打出手,造成他人死亡,傷殘的惡劣後果。”(屁,該事件是5月2日下午發生的,而大火5月6日的事,5月9日說我不去打火,我想去,公安機關讓我去嗎?)
遊街事件之後,玉玲被釋放了,前後關押了九天,三弟振平、施龍、所繼生被拘留了十五天釋放的,而二弟振庫和叔伯內弟審查了十九天予與釋放的。最後,僅剩我一個人了,我的心情稍稍地輕鬆了許多。我清楚按流氓毆鬥定罪,根本定不住。如果按有罪認定的話,也隻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按故意殺人罪定案那就明顯地失去法律水準和公正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