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走進高牆(一)(2 / 2)

看守所恢複了寧靜。

值班的趙班長走到我的監房門前時,我問他們三個人家裏都來人了嗎?武警說:“都來人了。”看守所每人給買了一隻燒雞,兩瓶啤酒。王江和王金成都沒吃幾口,啤酒全喝了。陳小平讓家裏出去給買了兩瓶白酒,連同啤酒全喝了,雞也都吃了。”

我說:“這是想開了,死也要做飽漢。”

下午到刑場執行死刑的武警戰士回來說,陳小平下車後,把押著他的武警甩開,解開褲子小便時,回頭對行刑武警說:“槍打的準點兒,別讓我遭罪。”三個人每個人都是一槍,死的很痛快。

晚飯的時候,各監房喊我:“宋哥,恭喜你,官司打贏了。”我說:“不容樂觀,總算闖過了第一關,裁決沒有接到手裏,還不能放鬆。”話雖這麼說,但憋了半年的一口惡氣,使勁地吐了一口,還真感到心情輕鬆了許多。我求武警戰士幫我買兩瓶酒,今天晚上我要一醉方休。在看守所押了三年,幫助別的號買煙,自己剩了幾千元錢,在判死刑這半年時間裏,基本上都買酒喝了,早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

第二天,張喚管教進道子裏時,被我喊住了,我說:“張管教,你什麼意思?昨天往出提人執行死刑,你讓我下地等著,我不執行死刑你有想法啊?”張喚說:“和你開玩笑。”我說:‘有拿死來開玩笑的嗎?”張喚笑著說:“昨天,預審科的曲寶江讓我嚇唬你,如果我不嚇唬你,中午讓我出三十元錢安排他吃飯。”

我沒有最後回裁決,對此事也就再沒深說什麼。就在開完公審會的第三天,弟弟振庫來接見我時,小聲地對我說:“二審給改的無期徒刑。”

我說:“看來定性沒有變,還是按故意殺人罪,把事件的起因、責任認定給了被害人:再有,就是投案自首認定上了,這兩個情節是無期的結論。或者按故意傷害(致死)罪定性。沒有適用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分子的有關規定,這樣,按現行法律條款判決,最高科刑是無期徒刑。”我接著又問振庫一句:“這消息準確麼?”

振庫說:“省高院審判委員會討論下來之後,田叔就知道了,他的學生有省高院的,一直幫助看著這個案子。但省高院很看重這個案子,而且,在案件討論時,省高檢派了一位副檢察長列席了會議。還有,省高院的辦案人崔振東來大興安嶺複核你案子時,被害人家屬委托中院的人出頭,想請崔振東法官吃飯,崔振東沒去。後來,田叔來加格達奇會見你和取證,被害人家屬聽說北京來人了,通過渠道想要經濟賠償,說就不追訴這個案子了,法院願意怎麼判就怎麼判。”

我問:“家裏是怎麼處理的?”振庫說:“我給田叔打了電話,問怎麼辦,田叔不同意給錢,因為現在法院怎麼往下給落已經由不得任何人了。”回到監房後,我沒有聲張得來的消息,這種關鍵時刻,要保持穩重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