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問:“你要多少?”
“明天早晨,你給我送10絲袋子吧。”我和他們說。
第二天早晨,質檢的犯人把饅頭都給我扛來了,正趕上周海也給我送4絲袋子饅頭。他莫名其妙的問我:“你進這麼多饅頭幹什麼?能賣了嗎?”
“你不用管了,你每天該怎麼送饅頭還怎麼送。到時取錢就行了。”我說。
我隨後對質檢科的犯人說:“真不好意思,你看,饅頭給送進來了,這麼多,我也賣不了啊!”
質檢科的犯人忙說:“沒事兒,沒事兒,我們自己賣。”說完,他們扛著饅頭回去了,他們以為饅頭剩不下,這段時間監內吃饅頭風很旺,但他們並不知道,除星期禮拜外,監內每天僅能賣出七、八十斤的饅頭。因為昨天他們兩絲袋子饅頭,一下子就被包了,後來聽說,回去和他們幹部說,饅頭進少了沒夠賣。所以,當我提出不要饅頭時,他們並沒在意,很輕鬆地客氣幾句就把饅頭拿回去了。
一切處理完畢後,我讓劉曉和豁牙子每人扛一袋饅頭,看著他們到哪棟樓賣,就跟在哪兒棟樓去賣,他們賣2元錢一袋,我讓劉曉賣1元8角一袋,說完我把找零的錢分給劉曉和豁牙子。然後,讓他們馬上行動。
劉曉說:“這麼賣不賠了嗎?”
我說:“認了,就是一句話先頂黃了再說。”
一晚上下來,劉曉和豁牙子的饅頭很快就賣沒了,而質檢科兩夥兒賣饅頭的反賣出去幾小袋,監內每天也隻能消費到這種程度,而他們進來的10絲袋子饅頭都是飽和以外的,他到哪兒裏去賣啊,隻能留著明天去賣。問題是第二天他的饅頭競管熱了一下,畢竟趕不上新蒸的饅頭,劉曉和豁牙子扛著饅頭在他們身後喊著“新鮮,熱乎乎的精粉饅頭,1元8角一袋”,把他們2元一袋的剩饅頭頂夠嗆,第二天下來,他們僅賣出去二小袋。
第三天,依舊這樣的賣法,但質檢科進的饅頭,已經一袋也賣不出去了,饅頭熱過兩次,已經聞著有股餿巴味了。質檢科的幾名犯人回去和他們幹部說:“咱們饅頭一袋也賣不出了,人家進的都新蒸的,而且1元8角一袋。”
質檢科的幹部說:“那他們還能掙錢了嗎?”次日,他問饅頭房的人,賣給周長海的是多少錢一袋(1斤)?饅頭房的人告訴他1元7角一袋,質檢科的幹部一算,如果一天賣100斤的話,才能掙10元錢,而監內一天僅能賣八、九十斤,星期禮拜能多幾十斤,如果兩家倒騰饅頭賣,也沒什麼意思,於是,他告訴質檢科的犯人,饅頭給中隊犯人分著吃了吧。整饅頭賣根本不掙錢,賠了不到200元錢,認了!
第四天,劉曉和豁牙子又賣了一天,晚上周海來結帳時,我告訴他先停幾天再說吧,我往回返錢時,都是按2元錢1袋返給周海的,周海不要,說收個本錢就行了。
我說:“那哪兒行,你運進來有個運費呢,幾天,共賠了八十元錢,就算前段時間我少掙了八十元錢。”
我不能讓周海收本,前段時間饅頭實際我比他剩錢剩的多。當初,這樣做無非也想到損耗或者什麼意外,才加價到2元5角一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