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你們買嗎?”
犯人說:“怎麼不買,吃饅頭最實惠,我們那的人這幾天都憋夠嗆,都吃習慣了,一天幾塊錢吃的挺好,現在一停不知道吃什麼實惠了。”
我試探著說:“那明天少進來點?”
大夥兒說:“你多進點都剩不下,剛才我來找饅頭時,我們那有十多份打聽要買的。”
我說:“那明天就進吧!”
次日,我讓周海按以前每天的數量進饅頭,劉曉和豁牙子問賣多少錢一袋?
我告訴他們2元5角一袋。
饅頭事件以後,又幫助周海賣了一段時間的饅頭。到了八、九月份,監獄不讓個別幹警進食品了,新上來的主抓改造的獄長原來是生活科科長,他親自主抓,監獄成立了直屬中隊,專門做麻花、包子等食品賣。由於我的一個賣饅頭主意,讓監獄看到了商機,由此,監獄開通食品賣買後,掙了相當一段時間的好錢。
這期間,監獄開通了親情會餐室、夫妻合宿室、犯人監區還可以訂生日餐,監獄真的進入到了一個經濟流通的時期。
幾年來,監獄根據上級的要求,對犯人的管理工作也一再細化,要求犯人改造實行“三分”,即,分押、分管、分教育。把暴力型犯罪的集中到一起,財產型犯罪的集中到一起,性欲型犯罪的集中到一起,以分監區為單位,分押比例要求達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目的是防止各類犯罪分子混押,會造成交叉感染;就是一毒進監,出監時五毒俱全。我認為什麼事情有利也是有害的。壁如說,把盜竊的關押在一起,他們如果交流起來,其危害程度會更大,從盜竊手段、經驗交流起來以後作起案來會更精明。搶劫的,會研究怎麼搶安全、搶完後怎麼不犯案;強奸犯都是一些性欲亢奮的人,同樣會對性感受等進行交流。至於故意殺人罪凡是沒被判處死刑的,百分之百都是間接故意殺人,犯罪存在著一定的偶然性,殺人犯和傷害罪的犯人,我認為雖然罪刑嚴重,但犯罪惡習不深,基本上沒什麼交流而言,有的是情形所迫;有的是一時衝動,當重刑加深的時候,後悔已晚,按心理學的角度講;人在衝動時,如果把精力轉移一下,克製幾秒種,平靜平靜心情,考慮一下後果的嚴重性,一般的情況下,暴力行為就能化解。因此,我對“三分”管理模式並不看好,這是個利弊同在的辦法,或許以後不會太強調這種管理模式的,這隻是我個人理解而已。新中國的監獄,受製度等諸因素的影響,也是在摸索著一步一步地完善。
監獄合餐室開業以來,家裏人都來合過餐,說白了就是在一起邊吃邊嘮嗑兒,交談方便一些外,能感受到一點點溫馨。幾年來,除表姐夫王永林陪同振庫來探監兩次外,合餐室開業以後,母親和妹妹來過一次聚餐。其實,人在難處想親朋,從感情的角度講,人在這種情景下需要的是多一份關心,少一份孤獨。記得94年,大伯家的六哥振民和四叔家的五哥振清來探監一次,血脈親情,雖然沒有帶太多的物品,但讓我感受到了親情的可貴。做為朋友,前幾年劉連華曾來過一次,這次合餐室開業後,又和振庫來探監了,在餐桌子,沒有太多的語言,而多年的滄桑變故,友情卻顯得越來越濃,也越沉重。俗話說:“遇難見真情”。93年振平被判處死刑,由於火化時,有六、七人,天上下著雨,為了爭第一爐,誌華和其他的死者親屬發生爭吵,險些發生肢體衝突,後被眾人勸開,結果振平排到了第一爐火化,誌華一直陪著振庫,把振平安葬後,才離開我家。我離家的日子,振庫、振平都一直把誌華當自己的哥哥看待。說句心理話,我感到滿足,盡管平時交往的朋友很多,但人的一生中能真誠的地交下一個真正的朋友就足亦。我和誌華是同齡人,同一年上學,走進同一個學堂,走上社會後,又經常地交往。有一次他受人欺負後,找到我,我找了社會上的幾個小哥們幫他出了口氣。85年,他父親與一名司機簽合同,他父親聯係活,司機出車,一起攬活掙錢,近一年的時間,活幹了,錢沒算回來多少;司機偷偷把車開走了。開到了鬆嶺區,有他們鄉裏的施工點,誌華的父親想把車弄回來,理由是司機違約,采取強製措施,誌華找我幫忙,我找了20多個小哥們一同到鬆嶺取車,我們的出現驚動了地方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害怕發生流血事件,將車扣留,又進行雙方調解,最後,公安機關出麵將車開到加區法院,由法院進行裁定。我幫過誌華的兩次忙,但人心都是肉長的,當我幾次處於危困之際,誌華都毫不猶豫地站到了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