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裏的派出所果然和想象中一樣,審訊室裏麵連個電風扇也沒有,髒兮兮的牆麵配合著水泥地麵,讓吳浩遙想起了電視劇裏麵那些黑暗的情景,左手腕有點痛,那是因為銀白色的手銬似乎越動越緊,卡著血脈和肉,移動一下,可以看見一道深深的血色印記像手鐲一般,門外依然隱約傳來胖子老板喋喋不休的聲音,似乎在誇耀自己是如何的英勇不凡,才抓住了那偷麵包的小賊的。
時間似乎不動了。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才有人推開了審訊室的門,是一男一女,男的肥頭大耳,像屠夫甚於警察,要不是身上那身警服,在大街上麵隨便一站,沒有準有人以為是個殺豬的,倒是另外那個女的,年齡不大,也就是王浩差不多的年紀,麵容端正,雖然沒有沉魚落月,但是至少讓人看著舒服,一米六多的身高,和肩膀上麵兩道拐的警銜,依照吳浩的經驗,不是實習生就是今年剛考進來的公務員。
等兩人在吳浩對麵的審訊桌上坐下,屠夫(吳浩內心的稱呼)盯了吳浩一眼,問道。“姓名”
“周強”,吳浩在道上也算是混的人,自然知道到局子裏麵能留下真名的道理,不然一旦留下了真名,查實了身份,那麼以後的日子就難過了,沒有什麼事情還好,要是有個什麼事情,尤其是逢年過節國家大事什麼的,為了社會穩定,自然會讓你進去幾天。所以道上的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打死不留名,留名終打死”。意思是隻要被抓了,無論如何都不要說出自己的真名和家庭住址,一旦說了,以後你就是典型,就是公安機關注意的對象,有事沒事的請你去幾天,終於有一天是要倒黴的。當然,公安機關有自己的戶籍網站,你亂說一氣自然他們也是查得到的,為了落實你的真實身份,難免會有點暴力執*,這也是他們的無奈,總不能抓來的每個人都說自己叫張三,那麼怎麼破案,怎麼執*呢?
“年齡”,屠夫又冷冷的問了一句,坐他旁邊的女警官看來是記錄的,拿著筆認真的寫下每一句話。
“15”,其實吳浩已經17歲了,可是16歲是一道卡子,過了16歲可是要成年人,而15歲自然在量刑上麵要輕一些。
睹了吳浩一眼,屠夫一臉冷笑,其實吳浩樣子看起來比較老成,比實際年紀要大,說他20也許有人信,說是15卻實在有點牽強,而且屠夫幹刑警這麼多年,什麼角色沒有見過,像吳浩這樣的,沒有千也有百,隻是今天這案子實在不大,就一偷麵包的事情,也就懶得揭穿。
“家庭住址”
“沒有,我是孤兒”。吳浩雖然是孤兒,住址卻其實是是有的,九歲那年,雖然父母因為意外去世,可是無論如何也給他和妹妹留下了一套五十平方的宿舍房,破是破了點,而且裏麵除了幾件老家具就空空如也,但在吳浩心中起碼也就算是一個家。
“那你說說,今天是怎麼回事?”屠夫依然一副不死不活的樣子。
“啊,今天哦,今天我一天沒有吃飯了,所以。。所以。。。就在那老板的店裏拿了個麵包。”,吳浩也知道不承認自己偷東西怕是不可能的,還不如老實承認,博取點同情,也許今天還有可能放出去,畢竟隻是一個麵包,也不值幾個錢,夠不上刑事罪,也就半推半就的認了。
“看來你小子自己也知道自己的事情,不過你知道你這是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嗎?”屠夫從口袋裏麵掏出一包紅雙喜的香煙,抽出一根放在嘴裏點上了。
吳浩知道這下的問話是關鍵了,如果自己說不知道,那麼很可能屠夫會認為自己是個慣犯,是個老油子,因為這麼大的人說偷別人東西都不知道是犯*,那才是鬼話,可是要是一口就說知道,那麼死要落一個知*犯*的款款在身上來,看來還是要走被同情這條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