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下權力過重,難免會擁“兵”自重,這無論是對管理者本身還是對整個組織來說,都是一個非常大的隱患。一旦權力過重的部下起了二心,必將帶來嚴重後果。
有一個企業的總經理,對業務部經理的能力很是倚重,不但業務部人員的安排、業務開展等事完全交給他決策,而且有關企業營銷戰略的重大問題也基本由此人說了算。長此以往,此人擁“兵”自重,後來帶領全部業務骨幹另創新企業,把原企業的客戶一股腦帶了過去不說,整個營銷模式完全套用原企業的。一個好端端的企業一下子成了空架子。這不能不說是那位總經理管人、分權問題上的重大失誤。
這裏還有一個古代的例子。異姓諸侯王是西漢王朝建立前後分封的非劉姓的諸侯王。翦滅異姓王,是漢高祖為鞏固專製主義中央集權所采取的重大方略。
當時的異姓諸侯王共有7個:楚王韓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趙王張耳、燕王臧荼(盧綰)、長沙王吳芮和韓王信。其中除吳芮和韓王信外,其他5人在楚漢戰爭中協助漢王劉邦爭奪封建統治權力都立有汗馬功勞。異姓諸侯王的分封,除了當時實際的政治、軍事需要外,還有著相當深遠的曆史背景。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廢除周代以來的分封製,在全國範圍內確立了郡縣製。諸子和功臣僅賜以爵祿,不封授土地。然而,分封製的社會基礎並未因此而消除,割地封侯的思想還相當普遍地存在於人們的頭腦中。秦末農民大起義爆發後,六國貴族的殘餘勢力紛紛乘反秦之機割地稱王。當時,齊國的田儋自立為齊王,魏咎立為魏王,韓廣為燕王,武臣為趙王,等等。秦朝滅亡後,反秦武裝中力量最強的項羽,為了鞏固自己的盟主地位,不僅承認了六國貴族並立為王的局麵,還自封為西楚霸王,並繼續分封自己的親信為王。於是,形成了所謂十八路諸侯。在楚漢戰爭過程中,漢王劉邦為了分化瓦解項羽的勢力,一方麵拉攏項羽分封的諸王,如張耳、英布、吳芮、臧荼等;另一方麵也不得不滿足其重要將領割地分封的要求,陸續封了一些諸侯王。如漢高祖四年(前203)春,韓信在平定齊地後,請求立為假齊王。劉邦當時處境狼狽,聽到這一消息十分氣憤,但為了籠絡利用韓信,就聽從張良的意見,索性封他為真齊王。隨後,為了調動兵力圍殲項羽,於同年七月封英布為淮南王;次年十月,又劃睢陽以北至穀城封給彭越。這些諸侯王因為不是劉姓宗室,故史稱異姓諸侯王。到漢高祖五年五月劉邦稱帝時,這些異姓諸侯王大抵占據了戰國時期東方六國的大部分疆域。
西漢初年,由於社會經濟凋敝,封建統治秩序尚待重建,漢高祖不得不暫時維持現狀。但是,對異姓王勢力的膨脹也保持著高度的警惕。如垓下之戰結束、項羽敗死後,劉邦立即奪韓信的兵權,同時將他由齊王徙為楚王,都下邳。漢高祖五年(前202)七月,張耳病死。不久,燕王臧荼謀反,劉邦親自領兵討平。剩下的五人中,楚王韓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對西漢王朝的建立立有汗馬功勞,且手握重兵,成為漢高祖的心腹之患。於是,劉邦在呂後的協助下,采取強硬的對策,一一翦除了異姓王的勢力,甚至不惜采用肉體消滅的殘酷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