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種分類都不會影響記賬結果。記賬憑證無論是統一編號還是分類編號,均應分月按自然數1、2、3、4、5……的順序連續編號,1張記賬憑證編1個號,不得跳號、重號。當月記賬憑證的編號,可以在填寫記賬憑證的當日填寫,也可以在裝訂記賬憑證或月末時填寫。如果一項經濟業務需要編製兩張或兩張以上記賬憑證時,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編號。月末,會計人員在最後一張記賬憑證的編號旁邊,注明“全”,表明本月編製的記賬憑證到此結束。
(4)填寫記賬憑證的內容摘要
記賬憑證內容摘要的填寫應當符合下麵三個要求:一是真實準確,即填寫的內容必須與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相符;二是簡明扼要,即對經濟業務內容的表述要準確;三是完整清楚,即對一項經濟業務涉及兩個以上(不包括兩個)一級會計科目的,一般應根據經濟業務和各個會計科目的特點分別填寫。
(5)填寫會計科目、編製會計分錄
會計人員在對原始憑證的內容進行歸類時,應當正確填寫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包括一級科目、子目或細目),會計科目應寫全稱,也可以用會計科目戳記代替書寫,但是絕對不可以采用簡寫或者不寫名稱、隻寫編號的形式,也不能使用會計科目的統一編號代替會計科目的名稱。
賬戶的對應關係要填寫清楚。在填寫會計科目時,一般一個科目隻能同一個科目或幾個科目相對應,不要幾個科目和幾個科目同時對應。不能把不同內容、不同類型的經濟業務合並,這樣容易造成賬簿記錄的錯誤,從而給會計人員的記賬、算賬工作帶來諸多麻煩。但在某種特殊情況下,如果某項經濟業務需要編製一套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為了集中反映該項經濟業務的全貌,會計人員也可以采用多借多貸的賬戶對應關係,不必人為地將一項經濟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分開。
(6)填寫金額欄數字
記賬憑證上的金額必須與原始憑證上的金額相符。金額的登記方向,大小寫數字必須正確。
每一項經濟業務填入金額數字後,要在記賬憑證的合計行上填寫合計金額,並在合計金額前標注人民幣符號“¥”。另外,要準確計算合計金額並保持借方與貸方之間的平衡,如果不是合計金額,就不必填寫人民幣符號。一項經濟業務因涉及會計科目較多,需要在一張記賬憑證上填寫多行或填寫多張記賬憑證的,一般在每張記賬憑證的合計行填寫合計金額。
(7)注銷記賬憑證中的空行
記賬憑證填製經濟業務事項後,如有空行,應當自金額欄最後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畫一條斜線或S形線注銷。要注意斜線兩端都不能畫到金額數字的行次上。
(8)注明所附原始憑證的件(張)數
一項經濟業務發生後,會計人員應當認真整理相關的原始憑證,並且附在該記賬憑證後麵,另外應當在記賬憑證上注明所附原始憑證的件(張)數。
如果一張或幾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就應當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麵,在摘要欄裏注明“本憑證附件包括××號記賬憑證業務”字樣,在其他憑證上麵注明“原始憑證附在××號記賬憑證後麵”的字樣。
除了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以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遇到原始憑證須單獨保存時,會計人員應將其整理完畢,妥善保管,並在有關的記賬憑證上加以注明,以便日後進行查找、核對。
(9)記賬憑證的簽章
記賬憑證填製完畢後,填製人員應簽章,以明確經濟責任。填製人員簽章後,按照規定交由審核人員進行審核,然後交記賬人員登記入賬。記賬憑證的每一位經手人員,都要簽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如果在填製記賬憑證時發生錯誤,會計人員應當重新填製。
(10)記賬憑證彙總表
為減少工作量,簡化登賬工作,會計人員可以先定期(1天、5天、10天等)將所編製的記賬憑證進行歸類彙總,整理後編製“記賬憑證彙總表”,該表也被稱為“科目彙總表”,然後再將彙總後的內容登記到相應的總分類賬簿中。
4.記賬憑證的審核
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正確性,記賬憑證填製後,必須由專人進行審查。記賬憑證的審核內容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麵。
(1)審核內容是否真實
內容的審核包括審核記賬憑證上填寫的經濟業務內容與原始憑證上記載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與記賬憑證上填寫的附件張數是否一致;記賬憑證上的金額與所附原始憑證上的金額是否相等。
(2) 審核科目是否正確
審核人員應做好記賬憑證各科目的檢查工作,具體包括:檢查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和金額是否準確,會計科目之間的對應關係是否合理;借方金額與貸方金額的計算是否準確無誤,二者的合計是否相等;一級科目的金額與其所屬明細科目的金額之和是否一致。
(3)審核項目是否齊全
審核項目是否齊全,主要是檢查有關經辦人員是否按照規定的手續和程序在記賬憑證上簽字或蓋章。
(4)書寫是否正確
記賬憑證的填寫有特定的要求,編製記賬憑證必須遵守這些規定,因此,審核人員應檢查記賬憑證的書寫是否正確。
審核人員在記賬憑證審核中如發現錯誤,必須馬上查明原因,並按照相應的規定加以更正。隻有審核無誤之後的憑證,才能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