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村裏發大水後,母親一家暫時居住在我們村裏,母親給人家做衣服,縫縫補補,閑時和姥姥小舅幫別人幹農活,維持生計。
母親二十九歲那年經人介紹,嫁給了父親。父親家境殷實,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底下還有兩個妹妹,爺爺學過幾年拳腳,被安排在村裏看果園,掙得工分比一般的男勞力多一點,大伯和姑姑們也能吃苦,家裏壯勞力多,相對生活就好過一點。
父親屬於浪蕩公子類型的,說不上一表人才,也還算英俊。他會哄奶奶開心,在家裏是最受寵的一個,從不用幹活,可是有了好吃的總是他的。因為他是奶奶最偏愛的心肝寶貝,而這個家是奶奶的一言堂,爺爺見到奶奶就像老鼠見到貓一樣,大氣不敢出,家裏任何人都不敢違逆奶奶的意思,爸爸除外。村裏一直有個笑話:張家三姐妹砍了一天柴,回家公雞不見了。是被父親賭輸了。即使這樣,家裏誰也不能說什麼。有人敢惹到這少爺,他就會爬上牆罵大街,即便他的錯,最後挨打罵的也是別的人。誰讓這少爺會哄奶奶開心呢。
母親年紀越來越大了,也不能總沒有著落,父親的相貌和家境也還可以,就同意嫁給他了。
母親也是個要強的人,什麼都不甘落於人後,在人生大事上更要風風光光的。母親的婚禮辦得很風光,那時其實主要是彩禮和嫁妝,母親要了一千的彩禮,嫁妝有縫紉機,自行車,手表,三轉一響。花被也不少(用彩禮買的)。這樣的排場可著實讓村裏人羨慕嫉妒了很久。
剛剛結婚的時候,父親還是比較疼母親的,隻是奶奶不太喜歡母親,也許是他覺得母親這個外人搶了她的寶貝疙瘩。我想可能奶奶在家一人獨大慣了,母親性格倔強,又接受較高的教育,所以有些觀念會和她發生碰撞。農村的婆媳關係,姑嫂關係,是中國千百年來永遠斷不清的家務官司,她們的關係微妙敏感,如果兩個剛性的碰撞,會有生不完的閑氣。
第二年,母親生下了我,在我還不滿一周的時候,奶奶便到二姑姑家去了,因為二姑在我三天的時候也生了一個男孩,直到我滿月後她才回來。母親因此很是生了一段時間的氣,大娘安慰母親道:“婆婆就這樣,我生了五個孩子,她從來沒有伺候過我。我每次剛生完,她就會到女兒家去,沒有幫我抱過一個孩子。不要和她生氣了,坐月子不能生氣,會落下毛病的。”
這一年,村裏分田到戶了,想奔小康,想致富的思想在每個人的腦子裏轉,人們都想辦法做生意,打工。迫切的希望改變生存狀態。
母親父親心思活絡,想盡辦法做些小生意,販棗子,販布,都沒有賺多少錢,最後母親跟紡織廠的大姨商量,到她們廠子買廢棄的線,線頭,回家整理好,比好線便宜一兩毛錢賣。因為廠裏有熟人,有時會夾帶好線,就這樣母親和父親有了穩定的營生,除了農忙時,她們就走街串巷,趕集市,還真算是收入不菲,每天能掙個一二十塊,在八十年代初期,這樣的收入真的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