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衍生工具的基本概念
1)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是相對於基本金融工具而言的,它主要是在金融市場上一係列自身的價值依賴於標的資產價格變動的合約的總稱。這裏的標的資產可以是商品(如石油、小麥、玉米、咖啡等),也可以是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
基本的衍生工具主要有互換合約、遠期合約、期貨和期權等。當然,隨著金融業的發展,目前有很多複雜的衍生工具,主要是由這些基本的衍生金融工具組合而成的,隨著金融業的發展,將來會有越來越多的衍生金融工具出現。
衍生工具可以用作對衝風險、套利及反映市場的動向。市場上主要有三種參與者,分別為對衝者、投機者以及套利者。對衝者由於不願承擔風險,故利用衍生工具預防市場上價格、利率等市場變量的變動。同時,由於金融市場存在價格波動,投機者則利用衍生工具去賺取利潤,當價格上升時便買入,當價格下跌時就出售。
套利者則利用衍生工具,在不同市場以不同價格同時買入及賣出相同或相似的金融產品,從而獲得無風險的回報。
2)期貨合約
期貨合約是買賣雙方簽訂的在將來某一確定時間按確定價格購買或出售某項資產的協議。與現貨合約一樣,期貨合約亦需要兩名交易者的參與,在某一約定價格的基礎上,期貨合約的賣方同意在未來特定時刻出售資產,期貨合約的買方同意在同一時點購入資產。承諾買入的期貨合約投資者持有的頭寸被稱為期貨多頭;承諾賣出的期貨合約投資者持有的頭寸被稱為期貨空頭;議定的交易價格被稱為期貨價格。
3)期權合約
期權是在未來預定的時間內,按照某一預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某一特定資產的權利。期權合約則是期權購買者和出售者關於期權交易的約定。與期貨合約不同,期權的持有者擁有的是權利,而不包括潛在的義務。如果期權的持有者在預定的時期內不履行他的權利,那麼該期權以及履行該權利的機會將不複存在。但是,期權的持有者一旦提出履約,期權的出售者有責任按該期權合約要求履行相應的義務。
期權包括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以看漲期權為例,看漲期權的出售者賣出了買進特定資產的權利,因此,一旦期權持有者履約,看漲期權的出售者就有義務按約定價格將該資產賣給看漲期權的持有者。如果是看跌期權,看跌期權的購買者買入了按既定價格賣出特定資產的權利,因此,一旦期權購買者決定履約,看跌期權的出售者就有義務從看跌期權購買者那裏按事先約定價格買進資產。
4)互換合約
互換是交易雙方私下達成協議,按事先約定的方式在將來一定期限內交換彼此的現金流。關於互換的約定即互換合約。最常見的互換包括利率互換和貨幣互換。
利率互換通常由交易一方同意向另一方支付若幹年的現金流,這個現金流是名義本金按事先約定的固定利率產生的利息,同時,對方同意在同樣期限內向本方支付相當於同一名義本金按浮動利率產生利息的現金流。一般來說,這兩種利息現金流使用的貨幣是相同的,通常利率互換的時間期限可從1年至15年以上。
貨幣互換通常是指一種貨幣的本金和固定利息與幾乎等價的另一種貨幣的本金和固定利息進行交換。
當然,也存在利率互換與貨幣互換綜合使用的互換合約。
6.1.2 期貨合約及其市場運作機製
1)期貨合約的特性
(1)標準化合約
期貨合約是標準化的。標準化主要包括合約規模標準化與合約標的資產標準化。
①合約規模標準化。期貨合約規定了每一合約中交割的資產的標準數量,隻有規模一致的合約,才可在合約的具體交易過程中,不再對交易資產數量進行二次協商和交易撮合,從而提高市場的交易效率。
合約規模的大小對交易所來說是一項重要的決策。一方麵,如果合約的規模過大,許多希望對衝較小風險頭寸的投資者或持有較小頭寸的投機者就不可能利用該交易進行交易。另一方麵,由於交易成本是與每一個交易的合約密切相關,如果合約規模過小,則交易成本就會很高。因為每張合約都涉及一定的交易成本。
當然,交易所最終決定合約規模,需詳細分析該合約交易者的需求。在現實交易過程中,不同資產對應的期貨合約規模是有顯著差異的。例如,農產品期貨合約中交割資產的價值可能從1萬美元到2萬美元,而金融期貨的合約規模會大得多。
②合約標的資產標準化。當合約標的資產是實物商品時,市場中該商品的品質可能有很大的差別。當指定標的資產時,交易所必須對允許交割的資產等級做出明確規定。對於某些商品來說,一定等級範圍內的商品均可以用來交割,但要根據所選用的等級來調整收取的價款。
(2)交割月份與交割安排期貨合約
按交割月份來劃分。交易所必須指定在交割月份中可以進行交割的確切時期。對於許多期貨合約來說,交割時期是整個交割月。
交割月份隨合約的不同而不同,由交易所根據客戶的需要進行選擇。例如,在國際貨幣市場上交易的外彙期貨的交割月份為3月份、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而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的玉米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為3月份、5月份、7月份、9月份和12月份。在任何給定的時間,交易的合約包括最近交割月的合約和一係列隨後交割月的合約。由交易所指定特定月份合約開始交易的時刻,交易所同時也對給定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做出了規定。最後交易日通常是最後交割日的前幾天。
同時,交易所必須指定商品交割的地點。這對可能存在較大的運輸費用的商品期貨尤為重要。當指定幾個交割地點時,空頭方收取的價款有時會根據所選擇的交割地點進行調整。
2)保證金製度
(1)經紀人和交易保證金由兩個投資者直接接觸並同意在將來某一時刻按某一特定的價格交易一項資產,是一種交易成本極高的交易方式。這是因為,當標的資產價格發生了不利於本方期貨合約的價值變動時,該投資者可能會後悔該項交易,有違約的傾向。同時,即使該投資者主觀不願違約,也有可能因為資金約束無法保證該項協議的履行。引入經紀人和交易保證金製度,可以最大程度上減少合約違約的情況。
隻有具有經紀人資格的交易主體才可進行期貨交易,期貨交易者須委托經紀人進行期貨交易。經紀人將要求投資者在保證金賬戶中存入一筆資金。投資者在最初開倉交易時必須存入的資金數量被稱為初始保證金。在每天交易結束時,保證金賬戶要進行調整,以反映該投資者的盈利或損失。這就是所謂的盯市操作。
盯市是在一筆交易發生日結束時首次進行的,此後,每個交易日結束後都要進行盯市結算。當盯市結算發生損失時,經紀人將向交易所支付損失的金額,交易所則將此資金轉交給合約交易對方投資者的經紀人。
投資者有權提走保證金賬戶中超過初始保證金的那部分資金。為了確保保證金賬戶的資金餘額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為負值,交易所設置了維持保證金。維持保證金數額通常低於初始保證金數額。如果保證金賬戶的餘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投資者就會收到保證金催付通知,要求在第二天內將保證金賬戶內資金補足到初始保證金的水平。我們將這一追加的資金稱作變動保證金。如果投資者不能提供變動保證金,經紀人將出售該合約來平倉。
(2)交易結算
所和結算保證金交易結算所是交易所的附屬機構,它作為期貨交易的媒介或中間人。它保證每筆交易的雙方履行合約。交易結算所擁有一定數量的會員,會員公司在交易結算所附近設立辦公場所。那些不是交易結算所會員的經紀人,必須通過交易結算所的會員來從事業務。交易結算所的主要任務是對每日發生的所有交易進行記錄,以便計算每一會員的淨頭寸。
與經紀人要求投資者開設保證金賬戶一樣,交易結算所也要求其會員在交易結算所開設保證金賬戶。我們稱之為結算保證金。與投資者保證金賬戶的操作方式類似,結算所會員的保證金賬戶餘額在每一交易日結束時也按照其盈利和虧損進行調整。但是,對交易結算所會員來說,隻有初始保證金,沒有維持保證金。每一天每一種合約的保證金賬戶的餘額必須保持一定的金額,即必須等於初始保證金乘以流通在外的合約數。因此,一方麵,交易結算所會員在每個交易日結束時,根據當天發生的交易和價格變動,可能必須在其結算保證金賬戶中追加資金;另一方麵,也可能發現此時可從結算保證金賬戶中抽出資金。經紀人如果本身不是結算所的會員,則必須從交易結算所會員那裏開設保證金賬戶。
交易結算所有兩種計算結算保證金方式:或是基於總值,或是基於淨值來計算流通在外的合約數。基於總值方式是將客戶開的多頭總數與客戶開的空頭總數相加;基於淨值方式是允許多空頭相互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