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銷售團隊采取的是100%的傭金提成方案,你就要發揮它的優點,以彌補它的不足,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隨著公司銷售量的增大,不斷增加對銷售人員的銷售支持,如促銷用具、培訓。同時,與銷售人員就他所在的地區市場競爭、銷售策略增加溝通,引入銷售策略企劃方案、銷售計劃、銷售業績指標管理,對市場、客戶中出現的問題,公司應積極幫助銷售人員解決,盡管這些成本會增加,但會讓銷售人員感到,自己完成的銷售額,是與公司的支持幫助分不開的,而且這種支持幫助又會促進銷量進一步增長,為公司帶來更多利潤。
(2)適時地為銷售規模擴張快的銷售人員配置銷售助理,銷售助理的酬金一定要由公司支付,規定該地區老業務員對培養銷售助理負有責任。有些公司還規定,地區銷售助理如果完不成銷售任務,地區銷售主管的年終提成將被打折扣,如果新業務員銷售超額,主管也能獲得一份獎勵。
(3)對駐外辦事處的銷售人員而言,銷售達到一定額度,可配備外源財務人員,負責區域貸款賬目,工資由公司財務部發放。
100%傭金提成方案,在公司市場前途看好、銷量持續增加時,無論是實施、運行還是對銷售人員的控製都較易進行。但一旦市場競爭激烈,產品價格下降,銷量滑坡時,由於沒有新增銷量,按此方案,就不可能有新業務員加入和“生存”,而老業務員隨著年齡增長,精力下降,尤其是信心老化,沒有了進取精神,公司將麵臨銷量不振、銷售人才“青黃不接”的危機。到了這個時候,可能就不完全是酬金方案改革的問題了。
(二)基本工資加銷售傭金方案
這一酬金方案有兩種形式,一是低基本工資、高提成比例;二是高基本工資、低提成比例,哪種形式更好一些呢?
首先從對銷售人員招聘的吸引力來看,第一種形式對銷售人員的風險大,公司付出的成本低,所以對應聘者的吸引力不大,除非某些業務員有許多原有的客戶關係,而且一旦被聘用,馬上就會有很大的銷量,然而遺憾的是,此種情況很少見。第二種形式由於基本工資高,公司成本高,業務員風險小,所以對應聘者的吸引力大。顯然,假如有A、B兩家公司,A公司開出的底薪是600元,B公司開出的底薪是2000元,哪家公司能招到素質更高的業務員呢?千萬不要憑想象認為,銷售人員都願迎接挑戰,承擔風險,少拿工資,多拿提成,別人還沒有進入你的公司之前,怎麼能讓他們相信你公司的產品就是非常容易銷售的呢?
你在招收銷售人員時,是追求數量還是質量呢?如果你認為多多益善,任其大浪淘沙或悉心培養,你可以采取低底薪高回扣;如果你堅持招到高素質的有經驗的業務人員,並且寧缺勿濫,你最好采取高底薪,低回扣。
第一種形式會對業務員的管理造成困難。由於給業務員底薪低,他們不會太在意這份工作,如果你讓他們服從管理,威脅要炒他們的魷魚,他們會說,“想炒就炒吧,就給這麼點工資,上別的公司也能找到這樣的工作,誰在乎。”而第二種形式,業務員底薪高,他們會珍惜這份工作。原因是,如果失去這份工作,再找一家有這麼高底薪的公司不太容易,他們會積極地在管理上配合你。
第二種方式與第一種方式相比,公司支付的成本高,假如一年下來,這些高底薪的業務員並沒有實現很高的銷量,公司的損失就比較高,這是第二種方案的缺點。
如何能把兩種方案的優點結合起來呢?對底薪的分層設計可解決這一問題。
(三)從100%傭金提成向底薪加傭金的過渡
中國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在創業發展時期,大多數采用100%傭金提成方案。如今,許多企業已達一定規模,此種酬金方案的弊端越來越嚴重,已極大影響了企業的發展。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銷售量增長變緩,問題就更加突出,到了不得不改變該方案的時候。如何實現從100%傭金提成向底薪加傭金方案的平穩過渡呢?
從表麵上看,100%傭金提成是公司給它的業務員的利益分配,但公司和業務員的關係實際上等同於公司與經銷商的關係,二者成了兩個不同利益的主體。數年以後,那些創業期的老業務員成為100%傭金方案的既得利益者,成了一個個“山頭”,當你要改革這種方案時,他們成了最大的障礙,你還不能主動消除這些障礙。因為一旦這些老業務員“罷工”,銷量大減,公司可能會遭受滅頂之災。你必須有步驟、循序漸近地展開“削藩”的工作。
你所要做的第一項工作,就是讓這些老業務員認識到,如此下去,公司肯定會垮掉,如果公司破產了,他們就再也沒有錢可掙了。無論從他們個人未來還是公司發展的角度,他們必須要進行角色轉換,從創業型經理變成職業型經理。你也可以請外部的培訓師進行培訓,實現老業務員的觀念轉換和心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