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我國企業並購財務風險的識別(1 / 3)

本部分首先會對我國企業的並購概況進行數量和結構上的介紹。在此基礎上,分別深入識別我國企業並購的財務風險,研究我國企業在並購時應綜合考慮的各方麵財務因素。

一、我國企業並購概況

我國企業並購相對於西方發達國家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自1984年我國發生第一起企業並購活動以後,企業間的並購活動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逐步趨向多樣化。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我國資本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企業並購活動日益活躍,並購市場進入了轉型整合期。根據普華永道《企業並購歲末回顧與前瞻報告》(2007),我國2007年前11個月的並購總量增長了18%,大量的並購發生在那些已經完成改製、非完全國家所有的行業,內資並購數量穩步增長,從2006年上半年的317筆,到2006年下半年的381筆,並繼續增至2007年上半年的454筆,內資戰略並購已完全取代之前外資境內並購在我國並購市場中所起的作用。集團並購重組、企業尋求海外並購、外資戰略投資者引入成為促進我國並購市場長足發展的原動力。

法律環境方麵,2006年是一個重要的分水嶺。股權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公司法》和《證券法》的修改實施,新《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關於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的出台,極大地推進了我國企業並購重組的市場化進程。但與此同時,我們不能忽略我國並購市場中存在的各種不安因素,特別是並購涉及的財務問題,已成為經濟實務界與理論界關注的焦點之一。研究這些財務風險因素並有效控製,是並購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和保障。

二、我國企業並購定價風險的識別

(一)我國並購定價現狀

和國外企業並購相比,我國企業並購在定價方麵的風險顯得尤為突出。股權分置改革之前,資本市場混亂,企業間的並購多為“政府主導”,對目標企業的定價缺乏科學、客觀的評價過程,並購對價基本不能反映並購方的價值。

1.法律環境。由於早期我國企業並購定價失真嚴重,造成了大量國有資產的流失,給國家帶來了巨大的損失。隨著並購市場的逐漸成熟,並購交易的日漸活躍,並購定價的相關法律法規開始完善,主要是針對國有資產價值評估的法律法規。

2.財務信息披露現狀。我國會計製度改革落後於經濟的發展,對很多經濟現象不能做出有效的披露規定,使得目標企業的財務報表被粉飾,並購後財務報表風險轉移到並購方,給並購企業帶來巨大損失。

2007年我國新會計準則開始在上市公司中實施。這次會計準則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和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以實現我國企業財務信息的更高質量。但考慮到我國的特殊國情,在很多方麵新會計準則還不完善,與國際會計準則仍存在一些差距,導致我國企業在並購時的目標企業財務信息質量風險大於國際水平。首先,公允價值的適用範圍小,限製更嚴格。新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采用的主要原則是,在經濟環境和市場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特定資產或者交易采用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限製使用直接導致了財務報表信息中資產價值的虛增或低估。其次,資產減值轉回的規定更嚴格。我國會計準則要求資產減值不得轉回,雖然是本著謹慎性原則來預防利潤的調節,但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資產價值的反應。另外,對於現有市場環境下出現的新業務,如金融工具、生物資產、套期保值、金融資產轉移和再保險合同等,準則隻給出了基本原則,很多業務沒有具體的處理方法,給予企業較大的調節空間,也會影響對目標企業財務信息的全麵準確掌握。

3.目標企業價值評估現狀。我國現有的價值評估方式主要是資產價值法、市場比較估價法和現金流量貼現法。受市場條件、從業人員經驗、素質等諸多因素的限製,實物期權法在我國不具有廣泛使用的可能性。前三種各具風險的價值評估風險,目前在我國企業並購估值中最常用的方法是資產價值法,其被廣泛的應用於涉及國有資產轉讓的並購評估中。由於這種方法更多的側重於對當前資產價值的靜態衡量,沒有考慮組織資本和未來收益能力。可以說這種方法衡量的是當前資產的價值而不是企業的價值,因此在國際通行的評估中已經較少被采用。但是這種估值方法是與我國並購市場中長期以來那種政府的包辦並購相適應的。盡管已經有些案例采用現金流量貼現法、市場比較估價法甚至是實物期權估價法,但這些方法還局限於作為淨資產法的補充和驗證。

(二)我國企業並購定價風險的識別

基於上述的我國企業並購的定價現狀,我國企業在進行並購定價時應主要識別下列兩方麵的風險:

1.目標企業的財務報表粉飾。財務報表粉飾曾是我國資本市場信息披露中的熱點話題之一。由於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落後,虛增資產,虛報收入,縮水負債,調節費用都成為了粉飾財務報表的慣用伎倆。隨著我國會計準則的修改,公允價值的初步引入,報表粉飾難度有所加大。但並不意味著目標企業財務報表風險的完全消除,由於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期後事項的隱瞞和財務報表的固有限製,目標企業財務報表風險仍需要得到並購方的加倍重視。根據我國現有的會計準則,我國企業並購時的財務報表陷阱具體包括:

(1)利用關聯交易調節利潤。我國企業並購往往發生在大型國有企業之間。這些國有企業普遍存在錯綜複雜的關聯關係和關聯交易。它們利用關聯交易粉飾會計報表、調節利潤,且樂此不疲。主要方式有:虛構經營業務,並通過將其商品高價出售給其關聯企業,人為地增加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采用大大高於或低於市場價格的方式進行購銷活動,由非上市的國有企業以優質資產置換上市公司的劣質資產和進行股權置換;利用低息或高息發生資金往來調節財務費用;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費用,或分攤共同費用以調節利潤。

(2)利用存貨調節利潤。公司存貨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對公司的盈利狀況、資產狀況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如期末存貨估價過高,則會虛增公司的資產,同時會虛減公司的主營業務成本,間接虛增利潤;反之,則會虛減公司的資產,虛增公司的主營業務成本,虛減公司利潤。盡管會計製度對企業的會計政策變更規定了嚴格的條件,但實務中許多企業還是隨意變更存貨計價方法,以達到調節利潤的目的。

(3)混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規定,凡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會計期間(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在損益表中列示;支出的效益及於各會計期間(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列示於資產負債表中,作為資產反映,以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企業缺乏承受能力而暫時將已經發生的費用或支出掛列於“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之中,甚至列示於“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科目,將虛擬資產科目作為蓄水池來粉飾報表。

(4)隱瞞或有事項和表外融資。新會計準則要求企業在或有負債滿足條件時確認為預計負債,同時確認費用。但在實際操作中,目標企業卻可能盡量隱瞞這些或有事項,以此來調節費用,粉飾報表。

另外,隱瞞表外融資也是我國企業並購的財務報表風險之一。我國企業表外融資的主要手段有: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應收賬款的抵借等。當前由於我國企業集團化發展的趨勢,傳統的以融資租賃為主要手段的表外融資方式在不斷創新,目前以融資幫助為主。它指集團總部利用整體的資源聚合優勢與融通調劑便利而對成員企業的融資活動提供便利的財務安排,主要表現為:相互抵押擔保融資、相互債務轉移、通過現金調劑或通融解決成員企業債務支付困難等。

2.目標企業價值評估的選擇和應用。我國資產評估行業起步較晚,整個發展不過十餘年的時間。對並購目標企業進行價值評估,是資產評估應用的主要領域之一。由於起步較晚,專業人員的素質有限,我國並購的目標企業價值評估使用條件並不完善,采用不同的評估方法時都存在著一定的風險,主要包括資產價值評估法下的評估風險、市場比較估價法下的評估風險和現金流量貼現法下的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