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換湯還是換藥——從一家企業的N次走馬換將說起(3)(1 / 3)

葉玉成決定開始全麵改革。葉玉成明白,以上諸多問題不可能一朝一夕解決,尤其是關係戶供應商、四國割據狀態、營銷體製弊端、庫存貨物奇高和家族色彩嚴重等深層次問題,目前應避開這類敏感問題,先尋找一兩個較為容易解決的問題作為突破口,先獲得初期的成功,然後再逐漸擴大戰果。相比之下,目前最為迫切和容易解決的是員工流失率居高不下和勞動紀律鬆散。他決定先拿這兩個問題開刀,尤其是後者。強化勞動紀律必須進行懲戒,而處罰的最高形式莫過於解雇,但是,目前的普遍狀況是員工並不害怕解雇,由於工資拖欠太久和勞動待遇低,加之申請辭職往往不批,自動離職則工資扣發,而被解雇則工資全發,大部分員工反而希望能早一些被解雇,以便早一點拿到久被拖欠的工資去別的企業工作,因此,被解雇反而成了一件快樂的事情。所以,每當主管訓斥員工時,總會聽到員工這樣回應:“那你把我炒了算了。”

葉玉成回想起在德國留學時曾經聽一名德國教授講過的俾斯麥首相為緩和階級鬥爭和維護社會穩定所采取的社會政策,那就是提高工人待遇,實行全民社會及醫療保險,加強工人在企業的發言權,強迫老板提高員工待遇,政府在工人們走上街頭之前就把他們的訴求全部解決掉。德國教授說,“與其花重金去建立大批警察部隊,還不如提前把這些錢用於社會民生福利,用這種方法維穩比用警察維穩要有效得多。要采取預先性維穩,而不采取過後性維穩,德國政府用於社會治安方麵的直接財政開支在整個歐洲是最低的,而德國社會的工人運動在整個歐洲是最少的,這就是德國的政治傳統。二戰後德國社會基本上處於超和諧穩定狀態,整個歐洲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做到這一點。”

葉玉成決定做A公司的俾斯麥,先從改善員工福利待遇方麵入手,讓被解雇從快樂的事情變為痛苦的事情,然後再加強勞動紀律。葉玉成向蔣董事長談了自己的全部想法,中心思想隻有一個,“欲取之必先予之”,葉玉成說,“當一個人想死的時候,死亡威脅對他已經不起作用了,隻有讓他重新產生活下去的念頭,死亡威脅才能有效果”。

2001年1月底,葉玉成向蔣董事長提出了自己的全麵計劃。

第一、提前發薪時間:將發工資時間從目前的第三個月15日提前到第二個月15日,即1月份的工資2月15日發,2月份工資的3月15日發。

第二、支付加班工資:改變目前這種節假日工資與平常8小時工資一樣的製度,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第三、員工免費食宿:籌辦員工食堂,員工免費就餐,公司外租員工宿舍,提供員工免費住宿。

第四、全員辦理社保:公司給外地戶籍員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外地戶籍員工與本地戶籍員工同等待遇。

第五、健全勞動保護:改變過去隻給員工發工作服、其他勞保用品一律不配的做法,給所有員工配置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是危險有毒崗位員工,更要特別配置勞動保護用品。

第六、享受法定假日:廢除過去一個月隻休息兩個星期天的做法,改為每月保證員工休息四個星期天。

第七、全員年終獎金:改變過去那種隻給幹部發放年終獎金的做法,把年終獎金擴大到普通員工身上,讓每一名普通員工都能在春節放假前拿到年終獎金。

第八、提高員工薪酬:將目前部分過低的計件工資單價提高20%左右。

蔣董事長召集曾雪清、蔡牧、蔣旭東三人開會,並讓葉總經理再次陳述自己的想法和計劃。蔡牧、蔣旭東持基本反對態度,曾雪清持完全支持態度,蔣文正表示有保留的支持。董事會成員經過反複磋商,最後形成以下正式決議。

第一、發薪時間:將發工資時間從目前的第三個月15日提前到第二個月30日,即2月份工資的3月30日發。

第二、加班工資:改變目前節假日工資與平常8小時工資一樣的製度,但不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費,而是平常加班1.2倍,星期天加班1.5倍,法定假日加班1.8倍。

第三、員工食宿:暫不辦員工食堂,給員工每月80元夥食補貼,暫不外租員工宿舍,給外地戶籍員工每月100元住房補貼,本地戶籍員工不享受。

第四、社保問題:暫不給外地戶籍員工繳納養老保險,但給外地戶籍員工交納醫療保險。

第五、勞動保護:給所有員工配置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但較葉玉成的最初方案縮水一半。

第六、法定假日:廢除一個月隻休息兩個星期天的做法,改為每月休息四個星期天。

第七、年終獎金:全員年終獎金暫不考慮,待年底根據當時情況再作商議。

第八、員工薪酬:目前的計件工資單價暫時不予調整,待時機成熟之後再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