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史學研究的新貢獻
郭沫若在寫完《十批判書》以後,曾經把曆史學研究比作登山,“登山不純是往上爬,有時候是往下竄,爬過了一個高峰要到達另一高峰,必須竄下一個深穀。今天我或許已竄到了一個深穀的絕底裏,我又須得爬上另一個高峰去了”。雖然已過知命之年,但他仍要學習、探索那未知之世界。“我的學習的興趣並沒有減衰,不要讓它減衰,無疑也就是我活在這人世上的一部分責任”。[1]
1950年2月,郭沫若為《十批判書》新版寫後記——《蜥蜴的殘夢》,便對中國奴隸製社會進行研究。關於中國古代史分期,即關於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分界的時限的研究,郭沫若從1928年在《〈詩〉〈書〉時代的社會變革與其思想上的反映》一文中最初提出問題,至1972年《中國古代史的分期問題》一文作最後一次論證,前後持續近半個世紀,1952年出版的《奴隸製時代》一書,便是這一課題研究的重要成果。
在《中國古代史的分期問題》一文中,郭沫若在總結自己幾十年來研究中國古代社會性質以及奴隸製與封建製的劃分等問題時說,“關於奴隸製的下限,我前後卻有過三種不同的說法。最早我認為:兩種社會製度的交替是在西周與東周之交,即在公元前770年左右。繼後我把這種看法改變了,我改定在秦、漢之際,即公元前206年左右。一直到1952年年初,我寫了《奴隸製時代》那篇文章,才斷然把奴隸製的下限劃在春秋與戰國之交,即公元前475年”。他以翔實的文獻資料和考古資料,最後把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的更替考訂在“春秋與戰國之交”,確立了“戰國封建說”。
郭沫若在不斷完善自家的學術體係、觀點時,也不斷延伸研究觸角,與觀點相異的學派切磋辯詰,以一家之言促百家爭鳴,使參加中國古代史分期討論的“西周封建說”、“魏晉封建說”等各派,進一步從理論闡述到史料詮釋更充實和完善了自家的觀點。
由於郭沫若在古代史分期上幾次修正自己的觀點,因而對某些曆史人物的評價也前後有所不同。例如對於秦始皇,郭沫若至四十年代仍然認為秦始皇是“站在奴隸主的立場”,他把六國兼並之後,“是把六國的奴隸主和已經解放了的人民,又整個化為了奴隸”。因此,秦始皇時代便是“奴隸製的大逆轉”。[2]郭沫若的這種看法,是同他當時把奴隸製下限定在秦漢之際有直接的關係。五十年代初,他不再認為“秦始皇的統一中國是奴隸製的回光反照”,也不把秦代斷為奴隸社會,因為他覺得如此斷案“所根據的理由極不充分”,“對於材料的分析也做得太粗糙”[3]。他後來還說過,“提到古代中國的統一,人們很容易想到秦始皇。秦始皇是中國曆史上有數的傑出人物,古代中國歸於統一是由秦始皇收其果,而卻由殷紂王開其端”[4]。郭沫若承認他過去在曆史劇《高漸離》中對秦始皇的處理很不公正,1956年改版時,“把過分毀蔑秦始皇的地方刪改了”。[5]1961年,郭沫若在《讀〈隨園詩話〉劄記》中專門寫了《論秦始皇》一節,說“以焚書而言,其用意在整齊思想,統一文字,在當時實有必要。然始皇所焚並不多,書多藏在官家,民間欲學書者可就官家學習,此猶今之圖書館也,其焚書最多者實為楚霸王,焚秦宮室,火三月不絕,即所謂‘阿房火’也。這不知焚了多少書!項羽乃楚國沒落貴族,為楚將項燕之孫,幼時‘讀書不成’,故不知文物之可貴。何能歸罪於始皇耶?”但是,郭沫若仍然強調要辯證地、曆史地評價秦始皇的功過。他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秦始皇統一了中國是他對於曆史有貢獻的地方,但我們不能因此而肯定秦始皇的一切,更不能因此而把秦始皇統一以前的一切抗秦者都認為是曆史的罪人。那同樣是反曆史主義的觀點。……真正從曆史主義來看問題時,嬴秦統一中國以前,戰國七雄都可以有統一中國的資格。”[6]
郭沫若晚年在《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一文中,曾辟一節《秦始皇統一文字》,稱述“秦始皇的傑出處就在順應了曆史潮流,他跟著時代的進步而一同進步了”;他的“‘書同文’,是廢除了大量區域性的異體字,使文字更進一步整齊簡化了。這是在文化上的一項大功績”。[7]該文發表於1972年,是郭沫若最後對秦始皇功績的曆史評價。
關於評價曆史人物的問題,郭沫若於1959年3月發表的《關於目前曆史研究的幾個問題》一文,提出了他的評價標準:
從新的曆史觀點出發,固然應該著重寫勞動人民的活動,但以往的社會既是階級社會,統治階級的活動也就不能不寫。統治階級的活動對當時的人民有利,對整個民族的發展和文化的發展有利,我們就肯定它;相反的,我們就否定它。但否定它並不是抹殺,而是批判。所以統治階級的內部矛盾,即使有時是狗咬狗,如果關係重大,也值得寫。
……我們評定一個曆史人物,應該以他所處的曆史時代為背景,以他對曆史發展所起的作用為標準,來加以全麵的分析。……根據這樣的原則,我認為曆史有不少人物是應該肯定的。但其中有些人還受到歪曲,應該替他們翻案。殷紂王、秦始皇和最近正在討論的曹操,都是。
除去對曆代帝王應該這樣考察以外,各個時代中有關思想、文學、科學技術方麵的人物,尤其應該正確地估計他們的作用。
郭沫若發表這些見解,正是“左”傾社會思潮在我國泛濫成災的時候,這不僅反映了郭沫若的政治膽識,而且也表現了他在史學研究領域所堅持的學術個性的特點。
例如關於“替曹操翻案”的問題,並不是郭沫若故作驚人之舉,或逢迎他人的筆墨文字,而是他根據上述評價曆史人物的原則做翻案文章的。1956年,郭沫若在《論曹植》一文重印時曾加一段文字:
假使曹家的天下更長久得一些,我看魏武帝和魏文帝會被歌頌為中古的聖王,決不會被斥為“篡賊”,為“奸臣”。曹操在舞台上會表現為紅臉,而不是粉臉。這場曆史公案,今天應該徹底翻它一下了。
1959年3月23日,郭沫若在《人民日報》上發表《替曹操翻案》一文,明確提出了替曹操翻案的問題。他從政治、經濟、軍事、民族、文化方麵充分肯定了曹操的曆史貢獻,認為曹操雖是攻打黃巾起家,但沒有違背黃巾起義的目的;曹操平定烏桓是反侵略的戰爭,得到了人民的支持;曹操對於民族的發展和文化的發展有重大的貢獻。他在另一篇文章中還指出,“把曹操當成壞人,當成一個粉臉的奸臣,實在是曆史上的一大歪曲。”[8]郭沫若的翻案文章,在全國引起強烈的反響,自1959年1月,曆時半年圍繞替曹操翻案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全國三十多家報刊,發表了144篇討論文章。這是建國以來第一次在沒有行政幹預的情況下出現的良好的學術環境和正常的百家爭鳴,它推動了史學研究的健康發展。
郭沫若一生推崇屈原,在曆史人物研究中,著述最多的是屈原研究。他的《屈原》論著,於1935年由上海開明書店印行;《屈原研究》於1943年由重慶群益出版社印行。新中國成立後,郭沫若又陸續寫出《人民詩人屈原》、《評〈離騷〉底作者》、《評〈離騷〉以外的屈賦》。1953年,為紀念世界四位文化名人之一——屈原逝世2230周年,2月作《屈原簡述》,並於2月至3月用一個半月時間,將他認定的屈賦25篇翻譯完畢,結集為《〈屈原賦〉今譯》。6月15日發表《偉大的愛國詩人——屈原》。他在闡述屈原“民本思想”形成的社會曆史根源時指出:“曉得人民在古時候就是生產奴隸,曉得春秋戰國之交正是中國奴隸社會轉換的時期,覺悟了的人都看重人民,也就是主張奴隸的解放,也才能了解屈原這位古詩人的真正的價值。屈原就是生在那奴隸製蛻變時代而酷愛人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