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製剖析(1 / 2)

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製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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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龍憲桂

摘要:隨著《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的意見》的出台,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提上議事日程。建立科學合理的醫藥價格形成機製勢在必行,取消藥品加成,提高體現醫療技術和醫護人員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製定,以及提高醫療服務價格以彌補取消藥品加成帶來的損失並切實減輕患者醫藥負擔,健全醫藥價格監測體係,本文分析了原價格體製存在的缺陷並就如何規範醫療服務價格,合理調整政府定價範圍,改進定價方法,不斷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藥衛生需求和促進縣級醫院的發展。

關鍵詞:醫療服務價格;機製;剖析

深化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是落實醫改工作的重點,破除“以藥補醫”機製是關健環節,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建立新型醫療服務定價機製和價格管理機製,健全醫療服務補償機製,緩解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性矛盾,有效控製醫藥費用,促進醫院不斷改善服務,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為廣大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康的醫療衛生服務。

一、原有價格體製在運行中表現出不適應方麵

(一)醫藥價格形成機製和結構不合理

原體係中價格形成機製和結構不合理,物價部門對醫療服務定價時沒有考慮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價值,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和醫生定價含糊,沒有分級定價。按現在貴州省醫療服務價格標準,如一般的縣級二甲醫院普通門診掛號費為05元,診查費為2元,醫生的勞務價值與專業技術不匹配,再如一級護理收費一日僅6元,而需要護士每15-30分鍾巡視觀察一次,根據病情測量生命體征,進行護理評估及一般性生活護理,同時還要作好衛生宣教和出院及術後指導,沒有考慮醫護人員的技術價值、勞動強度和風險。

(二)藥品價格雖經過招標采購,但價格反而虛高

雖然藥品由省級機構集中招標采購,但招標過程不透明,公眾根本無從了解,沒有考慮區域,醫院等級、供貨路程遠近等因素,形成普藥基藥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的地方欠缺,新藥特藥難購買。藥品的集中招標形成了壟斷的局麵,藥品價格居高不下,在城市醫院醫藥代表仍在活躍,在利益麵前,部分醫務人員開大處方,開新特藥,直接加重了病人的費用負擔。另外藥品流通環節過多,藥品從出廠到醫院要經過代理商、配送商、分銷商三個環節,層層盤剝、級級加價,導致醫院藥品進價遠高於藥品出廠價。醫藥購銷領域中商業賄賂嚴重,醫院藥品監督機構形同虛設,監督不到位,沒有真正發揮其職能作用。

(三)醫療服務價格的製定跟不上社會經濟發展變化和物價上漲

製定醫療服務價格的人主要為物價部門人員,對醫院服務項目和技術及勞動強度知之甚少,想當然製定,與實際工作相脫節,所需的材料和設備價格隨著市場價格變動而不斷變化,醫生勞務價值一定多年,比如貴州省醫療服務價格仍按2011年製定的標準,有的項目還執行2006年的標準,社會GDP和人均收入增長了好幾倍,物價上漲,但醫療服務價格一成不變,導致醫療服務價格不能有效地反映醫療服務價值的變化,難以引導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新技術新項目審批過程遲緩,一些新醫療技術和治療手段收費定價缺少依據,間接造成醫患關係緊張,也影響了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和創新性。

(四)政府對衛生投入機製不完善,力度不夠。

政府投入不足,政府對衛生投入機製不完善。對公立醫院的補助杯水車薪,在藥品差價收入取消後,醫院隻能依靠財政補助收入與醫療服務收入生存和發展,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就醫環境和條件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行業競爭也進入白熱化,為了爭奪病人,各醫療機構下大力度改擴建病房,不顧自身經濟狀況,不斷更新設備和上馬大項目,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財政補償的比例僅占整個醫院支出的3%~5%,即維持醫院正常運轉的費用大部分要靠單位自籌。因此,醫療機構不得不向病人提供高利潤的設備病理檢查和藥品。如何合理調節看病貴與醫院虧損這一矛盾,既能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又能減少病人的就醫負擔,成為新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