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在傳統儒學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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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金龍
摘要:“格物致知”說是解讀儒家傳統文化哲學的一個重要概念,在曆代的文化延伸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它在闡述儒家“內聖外王”的核心思想體係中,起著最至關重要的基礎作用。文章試圖通過詮釋其基礎內涵來分析“格物致知”思想在傳統儒學文化中的顯著地位。
關鍵詞:《大學》;格物致知;儒學文化
“格物致知”源於《大學》,而《大學》本是《小戴·禮記》中一篇,經北宋朱熹整理、編撰,獨立成冊,與《論語》、《孟子》、《中庸》合為四書。《大學》在曆代儒家經典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同樣,“格物致知”思想在《大學》中也是極其重要的部分。“格物致知”是一種認知事物的智慧,即在對萬物的探索中認識萬物,在對萬事的研究中認知萬事,作為儒家學說亦或是傳統文化的一種認識論,起著基礎性地位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也應該得到廣泛的認可與關注的。
《大學》:“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這一表述概括為“八條目”,作為實現儒家“內聖外王”至高理想的階梯,通過完善一個人內在心智的“善其身”,從而實現外在推行“王道”的政治哲學。“格物致知”學說正是這“八條目”的基礎,是實現由“內聖”到“外王”轉變的前提功夫。單從字麵簡單地解釋,“格”就是推究,“物”就是萬事萬物,“致”就是獲得,意為推究事物,方能獲得對實物的認識。
“格物致知”作為儒家實現最高理想對的修養功夫,是為學之始,是至聖人之下手處。
孝宗即位,朱子上封事說:“帝王之學,必先格物致知,以極夫事物之變,使義理所存,絲悉畢照,則自然意誠心正,而可以應天下之務。”①王陽明也說:“防於未萌之先,而克於方明之際,此正《中庸》‘或慎恐懼’、《大學》‘致知格物’之功,舍此之外,無別功矣。”②
總所周知,儒家思想的核心無非是“內聖”和“外王”,簡言之也就是兩個方麵: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則是成為“內聖”的必要條件;“外王”則主要是通過齊家、治國、平天下實現儒家的王道思想。它的邏輯路線是成聖,方能以德行稱王天下,實行德治和仁政,實現清明社會的大一統。這兩個方麵又是緊密相關的。“為政在人,取之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在後世的研究中,多數將此重點著眼於“外王”,似乎實現一定的社會功業,才是衡量一個人德行的主要標尺,卻往往忽略了對個人德行的重視,忽略了對社會人“格物致知”的理解與踐行,“求知至善之所在”。
在曆史的不間斷演變中,曆代哲人各抒己見,對“格物致知”做出了千年的闡釋。東漢的鄭玄在為《禮記》作注釋時語:“格,來也。物,猶事也。其知於善深,則來善物;其知之惡深,則來惡物。言事緣人所好來也,此謂格物”。“知,謂知善惡吉凶之所終始也。此謂致知。”人們在進行道德實踐時必須考慮到自己的行為對社會發生的影響是“致知”,而人們根據這種影響來調整自己的行為是“格物”。這是對“格物致知”最早的詮釋。
唐代孔穎達言:“致知在格物者,招致所知。格,來也。己有所知,則能在於來物。若知善深,則來善物;知惡深,則來惡物。言善事隨人行善而來應之,惡事隨人行惡亦來應之,言善惡之來緣人所好也”。“格物”就是使事物到來,“致知”就是通過學習獲得所知,具體來說就是:自己能知善愛善,則會招來善事物;自己知惡喜惡,則招來惡的事物。
從兩漢至隋唐這其中,漢代經學的發展顯著,出現“訓詁學”,人們著重於經典的訓詁與考據,再對待“格物致知”隻是停留在字麵上的解釋,並沒有能超出鄭玄對“格物致知”注解的新穎觀點。在後來的發展脈絡中強調“格物致知”的基礎地位重要性的是南宋理學二程中的程頤,隨之被宋代大儒朱熹采納延伸出“格物致知”這一個貫徹史今的重要學說。
朱熹曾對此作出精彩解釋:“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至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③,格物就是窮盡事物的理。“致知”就是“推極吾之知識,欲其所知無不盡也”、“格物致知,便是要知得分明;誠意、正心、修身,便是要行的明白。若是格物致知有所未盡,便是知得這明德未分明。”(《朱子語類》卷十四)④朱熹認為,物心同理,欲明心中之理,不能隻靠反省,必以“格物”為方法。窮盡萬物之理後,心中所具之理方能顯現出來,與以往有差別的是這裏的“格物”不僅包括事物,還包括讀書思辨、道德修養。朱熹以此來鼓勵人們多讀書,去實現心中那個封建社會最高的倫理綱常,道德標準這也是後世人常批判朱熹死讀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