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國目前非法強拆引起的刑事問題及對策研究(1 / 2)

我國目前非法強拆引起的刑事問題及對策研究

商界論壇

作者:王凱 薛詩卉

摘要: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城市的房屋拆遷問題開始引人注目。因強製拆遷而引發的頻繁、慘烈的衝突在引發社會極大震撼的同時,也引起了人們的深刻反省。本文主要是從非法拆遷的現狀、非法強拆引起的刑事問題及原因分析、以及化解非法強拆引起刑事問題的對策進行淺顯的剖析,以謀為國家的房屋拆遷問題上奉獻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關鍵詞:行政機關;暴力拆遷;刑事問題;對策研究

房屋拆遷處處有,但構成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確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體製現象。官方需創政績,商家要創效益,百姓要維權益,三方利益錯位,自然易生衝突,再加之網絡媒體日益發達,使三方矛盾驟然上升。雖然我國針對拆遷問題頒布了一些法律、規定了一些政策,但要真正解決這個問題,恐怕還要很長的路要走。

一、非法強拆的概述

非法強拆和合法的依法強拆之不同在於所進行的拆遷行為是否於法有據。非法強拆則是一種不合法的強製拆遷行為,更多的表現為是暴力拆遷。近年來一些拆遷案件常給被拆遷人帶來巨大的損失,尤其是在這2007年《物權法》頒布之後,人們以為保護自己合法私有財產的法律武器已經來臨,但事實並非如此。

二、非法強拆帶來的刑事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侵害人身型的刑事問題

所謂“侵害人身型”,是拆遷人為了暴力拆遷行為的順利進行而采取的侵害被拆遷人生命財產健康安全的暴力行為[3]。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侵害被拆遷人的人身權益的罪名主要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

(二)侵犯財產型的刑事問題

這種方式主要意在通過對被拆遷人員生存所需的物質基礎進行威脅、破壞,來達到迫使被拆遷人員不得不配合拆遷工作。“侵害人身型”暴力拆遷行為同時也存在一些獨立狀態,這種暴力拆遷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較之“侵害人身型”暴力拆遷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要小。對此類型的暴力拆遷行為的處罰應按照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進行定罪處罰。

(三)破壞生產經營型的刑事問題

此類拆遷行為主要針對拆遷過程中的影響拆遷工作順利進行的部分生產經營場所,被拆遷房屋多為商業建設或廠房。這種類型的暴力拆遷行為與“侵害人身型”的暴力拆遷行為存在想象競合的理論區域,在處理此類案件的過程中應綜合分析此類暴力拆遷行為所侵害的實際法益,進而確定對暴力拆遷行為所具體適用的罪名和刑罰[1]。

三、化解非法強拆引起的刑事問題的相關建議

非法強拆帶來的刑事問題實質上就是拆遷引起的官、商、民三方之間利益衝突導致的。要想化解矛盾、解決刑事問題,關鍵就是要合理有效地處理好官、商、民三方之間的利益關係,化解拆遷衝突,才能達到三方的利益平衡。

基於拆遷衝突的社會現狀,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麵著手構建化解拆遷衝突的係統化機製。

(一)建立化解拆遷衝突的利益平衡機製

經濟因素、利益驅動是社會結構和社會活動及其變革的基本的決定性因素,且利益問題在拆遷衝突中永遠是“量”的問題,而不會是衝突行為“質”的定性問題[2]。這就要求我們在處理拆遷工作時,構建利益交換機製,既堅持公共價值觀,又審慎遵循法定程序,避免對個人合法利益之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