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靜質問電話那頭:“怎麼給洪大通跑掉的?”
“洪大通此人很是凶悍,竟然衝脫了我們的圍困,而且我們突擊時他正在院子裏上廁所,喪失了把其堵在屋子裏的機會,此後他翻牆突破了我們的外層包圍,仗著對地理的熟悉逃脫了,不過我們正在大範圍排查,爭取查出點兒線索。”
“包庇他的那位朋友捉到了麼?”
“捉到了。”
“好,把他押來分局……”
掛了電話,三人滿麵憂愁。
方樂說:“這種悍匪,一旦逃脫不太好抓吧?”
洛靜說:“如果沒其他辦法就隻好發布通緝令了。”
小韓則說:“審審他那個朋友看能不能提供其新的藏身線索。”
“隻得如此……”
事實證明三人的希冀沒可能實現。
洪大通的朋友劉某被押來後,寡言少語,唯一的供詞就是洪大通要在他家裏呆一段時間,但並未告訴他因由,他出於朋友之義也沒問,至於他逃走後可能又藏身哪裏,他不知道,洪大通有無其他朋友,也不知道,至於說洪大通手機號,後者出獄後好像還沒有買手機。
沒辦法,洛靜和方樂商量了一陣,決定將劉某釋放。
當然,一是安排人跟蹤監視,看劉某會否與洪大通再次碰頭(甭管誰來見誰吧),二要監控劉某的手機號,雖然劉某說洪大通應該沒有手機,但不見得是真的,而且不排除洪大通想辦法搞到了手機。
且據抓人時的情節,洪大通是半夜穿內衣出來上廁所,身上應該沒有攜帶任何錢財,這又要冬天了,沒法露宿街頭,洪大通要想住宿,要麼重新找朋友幫忙,要麼再次作案以搞到錢。
所以洛靜又命前線繼續查洪大通入獄前的人際關係,查他可能的朋友,也要查旅館、網吧、車站站點,還要關注地區上報的治安案子。
但專案組絕對沒有想到,以上調查都還沒鋪開的時候,對方主動來接觸了。
洪大通的朋友半天不到就又回了分局,找到洛靜,說:“洪大通說想跟你們對話。”
“什麼?!他在哪裏?”
劉某晃了晃手機,說:“他剛剛用一部手機給我發了個短信,說知道你們抓他是為了查什麼,但不太信任你們,所以想以這種方式跟你們展開對話,但他怕你們監聽他信號位置,所以要我在旁邊監視著,你們可以用我的手機跟他對話。”
洛靜和方樂對望一眼,說:“好吧。”
於是劉某用自家手機打通了一個號,說:“大通,是我,老劉,我現在就在公安局,他們答應和你對話了……你放心,沒有用什麼技術手段,我就在旁邊盯著呢……好了,你別掛斷,我把手機交給警察。”
洛靜接過手機,按了免提,讓旁邊的小韓用錄音筆及筆錄本雙重記錄,才對手機那頭說:“洪大通,我是西沙公安分局負責此案的專案組副組長洛靜,有什麼話你就說吧。”
那頭洪大通當即焦躁開口:“我沒有殺葛春梅,真的沒有殺呀!”
“那你跑什麼?之前又為何藏匿在朋友家裏?”
“我又不是笨蛋,葛春梅一死,你們肯定會首先懷疑我呀。”
“你怎麼這麼確定我們會首先懷疑你?”
“那個……我跟她做那個事的時候沒用套,我可不是白癡,現在她死了,我又有前科,你們肯定查我。”
“你說你沒殺葛春梅,但根據現場勘察,顯示你和她發生關係時用了暴力手段,打了她一巴掌,襲擊了她的頭部,還用被子蒙住過她的頭部,以及雙手掐她脖頸最終導致其死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