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安人的有效力量是感應(2)(1 / 3)

土芥指如土如草的賤物,上司根本看不起部屬,常常手裏拿著一大疊履曆表,口裏說些“要做就好好做,不做的話,有的是人想著要做”這一類趾高氣揚的話,部屬受盡侮辱,難免視上司如仇人,有的甚至實施暴力、逞凶狠,便是因此而起。中國人的報複心理相當強烈,所謂“君子報仇,十年未晚”。大多認為有恩報恩、有怨報怨,乃是人之常情。不過,我們非常不讚成戰國時代魏國範雎那種“睚眥必報”的態度,凡是曾經對他張目忤視一下的人,都不肯放過,都要報複。我們十分重視孟子所說“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的道理,甲殺了乙的父親,乙也必定想盡辦法,要殺甲的父親,不殺甲親愛較次於父的他人。這種“報複的分量”等於“遭受的分量”,即“施報對等”的“等量定律”。3.居上先施律。孟子把部屬的人格分成四級,他說:“有一種侍奉國君(上司)的人,用逢迎諂媚的方法,極力爭取國君(上司)的寵悅。有一種社稷的臣子(部屬),是以安定國家為快樂的。有一種求盡天理的人,隻要知道自己的理想能夠施行,便出來侍奉國君(上司)實行他的道。還有一種人格高上的大人,先端正一己的身心,來化成萬事萬物。”專門巴結上司的“容悅部屬”是最低級的。不製造問題、亂出主意的“安定部屬”,為第三級。能夠實行理想的“輔佐部屬”,已經相當了不起,卻還趕不上第一級——不為利害所動而又盛德足以化成萬事萬物的“資政部屬”。他不但看不起主動討好上司的容悅行為,指出“國君(上司)心不向著道義,誌不在施行仁政,做臣子(部屬)的,如果為他設法求富足,就等於幫夏桀求富足,非但不是良臣,而是民賊了”。他又進一步說明進退的道理:“上司接待部屬,非常恭敬而有禮,並且要照他所說的話去做,即可就職;禮節招待沒有改變,卻不能照著他的話去做,便可以去職。

次一等的,上司雖然沒有照著他的話去做,但是接待得非常恭敬而有禮,即可就職;禮節減退,就可以去職。再下一等的,早上沒得吃,晚上沒得吃,饑餓得連門戶都走不出去,上司知道了說:‘我在大處不能實行他的理想,其次不能聽他的話,讓他挨餓,實在是我的恥辱。’於是周濟他,這樣也可以接受,隻求免於一死罷了。”陳大齊先生認為孟子的這些主張,都是對上司的遏製,使其養成“禮下”的習慣。若不能禮下而握有莫敢違逆的權勢,則上司可以隨便侮辱部屬,根本談不上“修己安人”。孟子鼓勵部屬對上司“不要順”(絕非“要不順”,陳大齊先生說“要不順”乃是以不順為主要的甚至唯一的反應,不論何事,均存心違逆,這是要不得的,任何上司都不敢用。“不要順”則是不要以順為主要的乃至唯一的反應,雖偏於不順,卻非必不順),正是“寓政道於治道”的一種“製衡”的力量,務使有權有勢的管理者時常懷著仁心,率先去珍惜、關懷部屬,然後部屬才會“回仁”,表現出良好的反應。

4.強恕而行律。孟子主張人治、法治應該並重,因為“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他認為隻有存仁心的人,才應該居高位,否則就是“播其惡於眾”,大家都要受到禍害。依據孔子的觀點,擺在管理者的麵前,隻有“仁”和“不仁”這兩條路。孟子引證說:“夏商周三代得天下,是由於有仁德,後來桀、紂、幽王失天下,是由於沒有仁德。諸侯各國的興廢存亡,原因也是如此。做天子的不仁,就不能保有天下;做諸侯的不仁,就不能保有國土;做卿大夫的不仁,就不能保有祖廟;士人和百姓如果不仁,便不能保有自身。現在的諸侯,既厭惡身死,又恐怕國亡,卻喜歡做不仁的事,真像怕喝醉酒,又要勉強喝酒一樣。”管理者為什麼要“惡醉而強酒”呢?孟子說:“古代賢明的上司,喜歡他人的善,忘卻自己的權勢;古代賢德的部屬,又何嚐不是樂於自己所信守的道,而忘卻他人的權勢呢?”管理者忘不掉自己的權勢,偏偏部屬也以趨炎附勢為能事,形成“所謂忠不忠,所謂賢不賢”的不良組織氣候,並不是良好的感應。但是要求管理者忘卻自己的權勢,實在不是簡單易行的事,所以孟子說:“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管理者必須時常反省,提醒自己要勉力去實行上述三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