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原則是“經權”
何謂經權全世界的管理,事實上都離不開“經權”,但都沒有儒家說得那麼清楚、透徹。經即常道,為“不易”的原則,現在叫做共識。權是權宜應變,為“變易”的措施,通常叫做變通,含有越變越通的意思。管理的對象,無論“5M”(人力——manpower、財力——money、機械——machine、方法——method、物料——material)、“7M”(“5M”加上市場——market、士氣——morale)或者“10M”(“7M”再加上管理信息——managementinformation、管理哲學——managementphilosophy及管理環境——managementmnvironment),都隨著時空變化而變動,管理者必須隨機應變,以求製宜。但是漫無目的地變動,或者一味求新求變,很容易走入“為變而變”的歧途,往往變而不能通,甚至越變越不通,反而失去“變通”的本意。
這時,共識的建立,也就是變動原則的確定,便成為當務之急,唯有彼此把握“不易”的共同準則,朝向既定的目標,才能越變越通。孔子說:“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共學、適道、立,在人生發展的階段上,都很不容易做到,孔子卻認為行權比這些更難。“立”,即一切言行都立得住,也都站得穩。而其所以立得住、站得穩的原因,則是由於切實遵守組織的典章規範,未曾有所違犯,亦未嚐有所逾越。孔子說:“立於禮。”又說:“不知禮,無以立也。”
正反合說,表示“立”與“禮”有著密切的、不可分離的關係。所用以“立”的,實非“禮”莫屬。儒家主張“克己複禮”,孔子始述堯舜為君之道,而申傳表揚文武的法度,用意即在托古勉今,期待能喚起大家的自信心,不至於喪失誌氣。但是人皆有欲,有欲不能不求,如果求而沒有界限,勢必引起爭亂。孔子一方麵要求“正名”,一方麵也倡導“複禮”,使組織成員各有其分,各人的行為均恰如其分。“立”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製度化”。管理者了解了“立”的意義,便應該審慎地依照組織內在的用意與外在的需要,建立合適的製度,以實施製度化的管理。製度化是管理必經的過程,卻不是良善的管理。任何製度,即使十分適合外在的需要與內在的用意,也不可能絕對有利無弊。一切遵照製度辦理,勢難順應兩可或例外事宜,同時行之日久,也不免官僚化、僵化;管理製度確立之後,必須再賦予適當的彈性,這就是權。《荀子·不苟》說:“欲惡取舍之權,見其可欲也,則必前後慮其可惡也者。見其可利也,則必前後慮其可害也者,而兼權之,孰計之。”
“權”的意思,即詳察事情的利害,審慎地比較以定取舍,亦即衡定可否,以求權變能得其宜。“權”包含了“求新求變”,卻不限於“求新求變”。強調求新求變,原本就是一種偏道。它令人誤以為“新”即“進化”,因而胡亂斷定一切“舊”的都不如“新”的,以致盲目求變,失掉了根本。美國前國務卿杜勒斯在明尼蘇達州建州一百周年慶祝大會中曾說過:“我們生存在一個瞬息萬變的世界,變化已經成為人生的鐵律,衡量事物以其變化的情形作為尺度,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每件事都在改變,有些原則是永恒不變的。要使變化有規律而且是向善的,我們就必須切實把握這些原則。”
不錯,變遷是不可否認也不容忽視的事實,求新求變已經成為一種重要的活動。但是,那些不受時間影響且不可更改的價值觀念,同樣也是不可否認也不容忽視的事實。管理者應該“有所變,有所不變”,秉持孔子提示的原則:“義之與比。”一切取舍,都應該取決於“義”。何者當為,何者不當為,哪些應該變,哪些不應該變,“義”就是衡量的標準。朱子注釋說:“可與權,謂能全輕重使合義也。”“權”可以說是管理的“合理化”,因為“義”者“宜”也,便是“合理”。
近代管理者,深受達爾文進化論的影響,幾乎隻知有變,而不知有常。因而重視“變的法則”,卻嚴重忽略了“不變法則”。管理者如果一方麵強調“製度化”,另一方麵又力主“求新求變”,不免形成以製度管理員工,而管理者自己則擁有充分的自由來求新求變的局麵。假若如此,豈非口口聲聲“法治”,最後都變成“人治”了?“權”除“求新求變”之外,還應該合“義”,亦即所有“新”的改“變”,都必須合“義”。“一切權宜應變都應該合義”,這是不易的常道,我們稱之為“經”。
“義”隨應變遷,沒有定型,必須靠知識、思慮來決定。管理者在應變的時候,不能夠像循禮那樣,隻要依照成規去做就可以了,所以“權”比“立”難。管理合理化,事實上要比管理製度化高一個層次。孔子把人分成中人以上、中人和中人以下三種,中山先生稱之為“先知先覺”、“後知後覺”、“不知不覺”三等人,希望他們分知合行。組織成員,如果各自依“義”權變,由於彼此標準不一,知識程度不同,思慮判斷的結果也不一樣,難免紛亂不堪。所以上級交付下來的“經”,就是下級應該遵循的“義”,明白規定隻可依此權宜應變,不可擅自改“經”變“義”。
當然,上級的“經”必須光明正大、公正無私,因此管理的先決條件是“修己”。上級的“經”,有賴於下級真誠秉持著去做適當的權變,所以管理的最終目的在“安人”。部屬得安,就會相信上級的“經”,才會真心誠意地去調整應變。前文說過,“經權”的“經”,即《易經》中的“不易”;“經權”的“權”,係《易經》中的“變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