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必要性及其影響因素研究
投資理財
作者:張開 萬鵬程 周耘竹 吳蓮蓮 鄭夢靈
摘要:隨著舌尖上的美食的熱播,人們對食品的安全問題也越來越關注.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事件頻繁發生,食品安全問題頻頻敲響警鍾, 如何有效保障人們的飲食安全,強化企業責任,降低政府的監管風險成為亟需解決的課題。目前,基於我國的現實國情,采用多元化的方來應對食品安全問題是有效而合理的途徑。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就是順應時代潮流的產物,它不僅可以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而且降低了企業的風險,更減輕了政府的負擔。本文從食品安全的現狀入手,分析了食品安全責任險推行的必要性和影響因素。
關鍵詞:食品安全 責任保險 必要性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及食品生產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食品生產秩序和食品安全的一種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列明的經營場所內生產、銷售食品,或者現場提供與其營業性質相符的食品時,因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摻有異物,而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受害人可以向被保險人提出賠償。為了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且充分考慮現實的國情,使食品生產企業通過保險來提高食品安全問題出現後的受害補償等一係列問題,用保險這一第三方社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治理是有效而必不可很少的途徑。通過保險這一第三方力量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對優化食品安全環境有著積極意義。
一、我國食品安全責任險的發展現狀
(一)政府沒有強製立法
一些國家早已立法強製實行了食品安全責任險,但我國還未將食品安全責任險納入強製險。
(二)市場風險高
食品安全的溯源可以分為四類:自然環境或客觀因素造成食物汙染或變質的;食物鏈上為了私利或處於利益考慮的情況下人為影響食品安全;食品監督條件不完善或從業人員的過失;食品安全和懲罰製度不健全。以上四類問題在我國普遍出現,也是導致食品安全問題頻出的主要原因。
(三)投保率低
基於宣傳不到位等一些原因,食品安全的投保率一直很低。
(四)市場產品單一
雖然國內很多非壽險的公司都有食品安全責任險,但其在保險責任和免除責任方麵都是雷同的,目前的食品安全責任險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種類上,都有較大差距。
二、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必要性分析
有害的食品對人的傷害是隱形的,具有較長的潛伏期,不會及時顯現,最後導致受害者一直受到有害食品的威脅,而得不到及時的救治。而且我們每天吃的東西很多,一旦發生中毒現象,不能確定是哪種食物的中毒症狀,於是還要一樣一樣去檢測,然後再去維權,這樣耗財耗力,而且為企業逃脫罪責製造了機會。而食品安全責任險可以有效防止企業逃避責任,而且便於消費者維權;
在食品安全事故中,政府一般處於“保險人”的角色,雖然責任主體明確,但由於法律體係不健全,,造成食品生產者和銷售者逃避賠償責任的現象,使受害者遲遲得不到應有的賠償,而政府把食品安全監管責任作為政府應承擔的一項社會責任之一,於是食品安全事故後,政府來買單,增加了財政壓力,最終還是由納稅人來買單。扭轉政府買單的現象,食品安全責任險的推行成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