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強化政府衛生投入資金監督機製
在財政部等五部委《關於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政策意見》中特別強調“要加強對政府衛生投入的管理監督。政府衛生投入資金要依法接受人大、審計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有效的監督是保障政府衛生投入資金安全使用和發揮效益的關鍵。因此以政府審計為主導的監督體係至關重要。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實際工作,有針對性地製定和完善內部審計製度,以政府審計、社會審計為主導,將審計監督全覆蓋於項目實施過程中。審計結論應向政府和人大報告,向社會公眾公開,使政府資金投入、分配和使用置於公共監督之下。這都將加大社會對公共資源使用的監管和督察力度。通過建立問責製,落實經濟責任,也有效防範醫療衛生機構違規使用資金的行為。
(四)財政衛生支出項目績效評價指標的使用
對衛生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包括對項目的合規性、效果性、效率性、可持續發展及公眾滿意度綜合分析評價。按照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操作性與經濟性相結合原則,選擇相關的評價標準,製定合理的評價指標。結合不同項目性質,可研發運用個性指標及績效標準。在使用績效評指標時,應結合項目實施部門提供的項目申請書(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支出預算表)、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完工報告以及部門年度預決算。
三、合理選擇績效評價指標
近年來我院根據以上績效管理思路,合理運用績效評價指標對撥入醫院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進行績效跟蹤評價,都較好地完成了績效目標任務,使政府投入的衛生資金在醫院基礎設施建設、科研發展、病人救助等方麵充分發揮了效益。現以醫院專科建設,使用財政補助資金為例,介紹績效評價指標的使用。
(一)合規性指標
實際到位率:醫療衛生機構實際收到的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到位資金總額×100%
資金流失率:被截留、擠占、挪用等資金總額÷醫療衛生機構實際收到的專項資金×100%
資金使用率:該項目專項資金實際支出÷全部專項資金實際支出總額×100%
預算完成率:項目實際支出資金÷實際到位資金×100%
財政資金投入乘數:(項目投入金額合計-財政投入金額)÷財政投入金額。指因財政資金而能帶動的全部資金倍數,反映出財政投入外自我創收的能力。
通過以上指標評價資金到位及使用情況,可以對具體項目實施和衛生專項資金使用的合規性進行評價,資金使用部門可深入分析是否因項目資金未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或資金流失等情況影響項目實施進度及項目效益的發揮。及時采取措施,保證對專項資金從撥付、使用到最終決算都得到全程監督和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