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決財政補助問題的策略
(一)在公立醫院投入社會功能
我國的公立醫院在社會職能上的行為主要包括慢性疾病的監測、傳染病的監測與防治、健康教育並采供血等一些公共衛生服務性質的職能;衛生人才培養、重點學科建設以及醫療科研等一些由醫學技術加以支持的職能;為醫療急救提供綠色通道、為無主病人以及貧困人群的醫療提供的救助職能。地方政府部門需要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以公立醫院承擔的社會功能成本數據與基本情況為依據,對醫療機構的總支出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相應的補助,並且將重點放在績效考核評估上,將績效評估的結果聯係到經費的補助上。
(二)對醫療服務收費給予政策性的虧損補助
由於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實行的是“包工資”,所以可以有較低的醫療服務收費。但是由於改革開放以來,新項目收入補貼與藥品收入的醫療服務收費相對較低,“以藥補醫”政策取消以後,理應由政府來補助這部分的虧損,大致有兩種辦法可供選擇,一是將藥品加成取消,直接對醫療服務進行補助;二是根據藥品在利潤上的下降比例,逐年逐步的增加財政上的投入,將“以藥補醫”政策消化掉。其中前者屬於一步到位的做法,在新的年度預算內財政支出的結構需要做出較大的調整;而後者屬於逐步到位的做法,可以逐年的將財政支出結構做出相應的調整,公立醫院在臨床行為上也可以建立一個逐步調整的適應過程。
(三)購置投入基本建設與設備
作為公立醫院的管理者以及所有者,政府應當將合理的政策方向放在加強區域的衛生計劃上,將區域的醫療需求作為主要的導向,統籌規劃公立醫院的大型設備購置以及基本其基本建設內容。首先應當向社會公開設備的購置情況以及年度的基本建設情況,並將社會監督機製引入進來。在條件成熟時,可以將公立醫院一半以上的總收支結餘上收至地方財政,並且可以建立起醫療發展基金專戶,同時地方財務也可以等比例的向專戶提供資金的注入。在區域內設備的購置以及醫療基礎設施的建設上可以使用這些基金統籌。醫院可以用未上交的總收支結餘為職工提供福利。
四、結束語
綜上所訴,國家為了保證衛生事業的發展以及公立醫院的正常運轉,會對相對數量的公立醫院承擔大部分的籌資,並幫助其完善監管政策,使其社會責任的落實得到促進。雖然麵對社會醫療保險製度,公立醫院的財政補助仍然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但是相信,隻要采取正確的策略對公立醫院投入社會功能、對醫療服務收費給予政策性的虧損補助並購置投入一些基本的建設與設備,相信公立醫院一定會為廣大民眾提供更好的衛生服務。
參考文獻:
[1]石光,劉秀穎,李靜等.中國公立醫院社會功能相關政策的演變[J].中國衛生資源,2013(16):13-15
[2]陳瑤,朱曉麗,肖龍華.我國公立醫院財政補償機製理論與現狀分析[J].醫學與社會,2012(12):36-39
[3]王鴻勇,尹愛田,錢東福.醫療保險與醫療服務體係間良性互動關係的構建[J].中國衛生經濟,2013(10):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