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為一套完整的邏輯理論和推理分析,成功又全麵地闡述了公共選擇理論中的一個重要原則——“理性的無知”。這可以概括為:當經濟發生了嚴重通貨膨脹的時候,作為理性的個人,恐怕不會有人去縮減自己的支出並以此來降低通貨膨脹率,同理,在經濟蕭條時期也沒人會增加支出以求經濟增長。道理很簡單。第一,就個人而言,任何人心裏都很清楚,對通貨膨脹和經濟衰退這類問題而言,僅憑他(她)自己的單槍匹馬是無濟於事的;第二,如果別人真的努力這樣做了,那麼他(她)自己是不會被排斥在享受穩定價格和經濟繁榮的圈子之外的——穩定的價格在此便是經濟學家常說的所謂“公共產品”或“集體產品”。顯而易見,穩定的價格乃所有買者和賣者共同作用的一個集體結果,也隻有靠大家的齊心協力才能辦得到,而且對所有人都有好處。但正是因為個人意識到自己的影響(或所謂的“貨幣選票”)無足輕重並因此而采取某種不負責任的態度——這種現象在公共選擇理論中被稱之為“理性的無知”。
三、論著內容
1.對傳統集團理論做出修正
奧爾森的集體行動理論的基礎是集團理論。作者認為一個集體的行動與行動的效率與集團規模緊密相連。總體上,依據集團運作所遵循的原則,集團分為大集團和小集團,集團是否采取行動、集團的行動是否有效,都與集團的規模有關。本書中前兩章介紹了作者的集團理論與傳統的集團理論的不同之處,其餘部分重點討論大集團的行動,並試圖通過許多現實與非技術分析來證明美國的許多大型經濟組織不得不建立一些特殊的製度來解決所存在的成員吸收問題。
傳統的集團理論包括許多不同的觀點,如私人組織和集團的形成、集團之間人們的關係、集團的結構和所承擔的功能等,奧爾森說:“所有的傳統理論都假設,參加自發的社團實際上是具有普遍性的,而且小集團和大組織都處於同樣的理由吸引其成員。這一理論的隨意變體認為存在一種加入集團的嗜好,而根本不區分不同大小的集團有什麼區別。”但是,作者認為,集團的大小不同嚴重影響著其吸納成員的方式。
作者先後用技術分析和非技術分析的方法證明了以下命題:“在集團中存在著隻能提供低於最優水平的集體物品的傾向”、“在一個很小的集團中,由於成員數目很小,每個成員都可以得到總收益的相當大的一部分。這一集體物品就常常可以通過集團成員自發、自利的行為提供”、“集團越大,它提供的集體物品的數量就會越低於最優數量”、“在抱有共同利益的小集團中,存在著少數‘剝削’多數的令人驚訝的傾向”。因此越是大集團,越不可能采取行動去獲得哪怕是最小數量的集體物品。這就是奧爾森學術思想中的集團理論,與傳統的集團理論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2.對集體和非集體進行區分
對集體、非集體進行區分有助於在對經濟自由的限製,政府、工會或其他任何組織的強製問題上做出正確的分析。
強製性的力量不僅僅在國家政府中才有,它同樣會出現在一些大型集團用來維持自身發展的曆程中,這種強製或多或少都會對經濟自由加以限製。通過對美國工會的發展曆史進行回顧,結合工會發展的理論和實踐情況,得出結論:“工會的產生不能用工人對就業機會稀缺感到悲觀來解釋,限期加入工會或其他形式的強製對工會的力量和穩定是極其重要的。”正是因為工會中不得不存在強製性,許多傳統自由主義的觀點被奧爾森認為是無意義的,原因是它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一般來說,工會和國家都為大集團提供共同或集體利益。因此,個體工會成員與個體納稅人一樣,不能自己保證集體物品被提供,但不管他是否試圖獲得這一集體物品,他都能在別人提供後獲得它。工會成員和個體納稅人一樣,不會受到激勵做出比他被迫做出的更大的犧牲。”同時,作者認為,政府或者其他大型組織在提供集體物品和服務時,會對經濟自由造成一些限製,而它生產非集體物品時,不一定限製經濟自由,因此我們討論的重點應是集體物品或者服務的提供對經濟自由的限製問題,以及強製性在集體的形成和國家發展中的作用機理問題,這一鮮明的觀點為其後的國家發展理論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