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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褪去潔白的羽翼,化身為惡魔降世,利用人類的七宗罪誘惑眾生道:“以汝之靈魂交換,可得永生!”
第四十四章契約跟隨
六千多年前,大妖巫布瑪感覺到自己的生命即將走到盡頭,於是他來到了一個叫做死亡沼澤的地方,在那裏建造了一座巨大的墳墓,並且把他一生搜刮來的所有財寶都運送到墳墓中去。
在墳墓中,布瑪對著黑暗主神的雕像宣誓,如果他能獲得永生的力量,他情願奉獻自己的靈魂做黑暗主神的食糧。
幾十年過去了,當布瑪重新睜開眼睛的時候,他卻發現自己雖然已經成為了妖巫,但是身體卻並非在墳墓中,而是來到了荒涼的遺棄之地。
妖巫和黑武士不一樣,他們不但保留了生前的記憶,而且還保留著作為人類的情感。
沒有人願意在遺棄之地停留,哪怕一分鍾也不願意,更何況是幾千年甚至一輩子呢?
布瑪想要返回人類的世界去,不僅僅因為懷念人類世界的繁華和美麗,更重要的是那裏還有他的財寶和牽掛。
雖然已經是數千年之前的事情了,人類世界滄海桑田,都不知道變成什麼樣子了。但是作為一個擁有人類情感的妖巫,布瑪越來越渴望回到自己的墳墓中去看一看。
六千年來,布瑪已經從一個巫奴進化成了一個強大的大妖巫,他的魔法能力十分強大,已經擁有了撕裂魔法封印的力量。
但是布瑪不敢撕裂魔法封印,更不敢貿然闖進空間裂縫中去,因為他沒有空間坐標,他害怕人類世界沒有去成,自己卻迷失在空間亂流當中。
因此當布瑪發現雷竟然和一個人類魔法師簽訂有召喚契約的時候,布瑪立刻就下定決心拉攏雷,依靠雷身上的空間坐標,達到重返人類世界的目的。
“在我的墳墓中,收藏著兩顆天使之淚,可以讓我從妖巫變成真正的人類。如果你能與我簽訂召喚契約,讓我重返人間的話,我就送你一顆天使之淚。”
布瑪曾經多次偽裝成石頭在雷的身邊偵查過,他發現雷是一個渴望變成人類的骷髏,因此他拋出的條件具有相當的誘惑性。
雷並不買帳,冷冷的說道:“我怎麼知道你有天使之淚,我又怎麼知道天使之淚可以令骷髏變成人類?”
如果是在一個月前,當雷聽說有辦法可以令他變成人類的話,他一定欣喜若狂,一定會毫不猶豫地答應。
但是現在不同了,通過對拉法蘭的記憶係統不斷吸收,雷現在很聰明,已經可以進行簡單的邏輯思維了。
更重要的是,經過三十多團傳承之火的洗禮,雷已經對這片荒涼的遺棄之地有了很深的歸屬感。雖然遺棄之地還是那麼荒涼,雖然人類世界還是那麼具有誘惑力,但是雷已經不再迫切渴望成為人類,而是開始思考如何讓遺棄之地變得像人類世界那樣美麗了。
“因為你擁有契約主動權,我能欺騙你嗎?”雖然不是最不公平的王者權杖契約,但是作為契約的從屬一方,布瑪如果敢於欺騙他的主人的話,後果也是不堪設想的。“契約一旦簽訂,我就成了你的仆人,我的生死全部掌握在你的手中,如果你發現我沒有天使之淚,或者天使之淚不能令你的身體上覆蓋鮮活的血肉,你可以把我送回遺棄之地,甚至毀滅我。”
看到雷還在猶豫,布瑪繼續誘惑道:“尊敬的領主大人,我是一個大妖巫,經過六千多年的鑽研,我對魔法知識的了解不是任何一個人類可以比擬的。據我所觀察,您是一個會使用魔法的骷髏,如果你答應我的要求,我願意把我所有關於魔法方麵的知識全部奉獻給你。另外,在我沒有去人類世界之前,我還可以成為您的一個強有力的手下。”
這麼多好處,一點壞處都沒有,如果不答應,雷簡直就是傻子了。
拉法蘭的記憶中自然有關於契約魔法的知識,雷按照拉法蘭的記憶,用靈魂能量代替魔法能量,高舉雙手說道:“以黑暗主神的名義,我——骷髏領主雷暴願意和大妖巫布瑪簽定召喚契約,從此以後生死與共,永不離棄。布瑪,你願意嗎?”
布瑪感應到了雷的靈魂能量,激動的心旌搖晃,就連毫無生氣的雙眼也似乎冒出了光澤。
布瑪高舉雙手,虔誠的說道:“我願意!”
契約簽訂了,雷和布瑪之間建立起一種複雜的靈魂聯係。幾乎就在契約簽訂成功的那一瞬間,雷感應到布瑪的心中傳過來一絲奇怪的靈魂波動。
布瑪也感應到了雷的懷疑,嘴唇蠕動,露出一個十分恐怖的笑容:“主人,這是我幾千年來研究魔法,研究出來的一個小小的成績——契約跟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