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服務產業的政策需求
政策聚焦
作者:包路林
養老服務產業化發展是先行於養老服務社會化發展的新興、超前領域。由於養老服務產業覆蓋範圍廣,在北京市等大型城市,養老服務產業定位是與生活性服務業、旅遊休閑業相結合的服務產業,包括對傳統養老服務事業的產業化改革,體製機製創新和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的配套服務等內容。
我國養老服務相關的政策與經濟社會發展一樣,曆經了國家包辦、計劃供給到逐步走向市場化的發展曆程。截至目前,我國有關養老服務的標準有十餘個,針對社會化養老機構的優惠政策已初步形成體係,但針對更為廣泛的養老服務產業無係統的、具體的優惠政策,頂層設計整體上仍然落後。
養老服務從
“事業”向“產業”轉型
在傳統的福利事業思維下,養老服務很難實現盈利。然而,時過境遷,隨著龐大的養老服務需求群體的形成和人們消費觀念的逐漸轉變,養老問題逐漸去掉“事業”的麵紗,帶上“產業”的帽子,擁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當前,養老服務產業還處於發展的起步階段,正在實現“事業”到“產業”的轉型。一個新興產業的發展,需要給予政策引導,培育發展環境,使其走向良性發展的軌道。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開始,我國開始改革福利事業。1983年,提出社會福利事業不僅可以由國家辦,社會、團體機關、街道甚至家庭都可以操辦。此後,社會力量投入福利事業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發展。1986年民政部正式提出“社會福利社會辦”的概念,1987年開始倡導社區服務,1991年明確提出“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概念。
2000年發布《關於加快實現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意見》,是我國第一次在社會福利領域中提倡“社會化”發展,要求轉變政府職能,改變過去單純依靠政府財政投資、完全由國家包辦包管社會福利的局麵。文件中將社會福利社會化界定為“四化”,即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對象公眾化,服務方式多樣化和服務隊伍專業化,出台很多促進社會化發展的優惠政策,標誌著我國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進入了一個新階段。2006年,發布《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第一次提出“養老服務業”的概念,也是首次以國務院文件的形式明確提出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2008年,發布《關於全麵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的意見》,養老服務業邁上了全麵快速發展的軌道。2010年,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注重發揮家庭和社區功能,優先發展社會養老服務,培育壯大老齡服務事業和產業”,首次正式提出發展養老服務產業。
2013年開始,國家發布了一係列有關養老服務方麵的政策,標誌著我國養老服務社會化發展的大幕正式開啟。2013年國務院頒布《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國發[2013]35號)。其後民政部、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陸續發布文件,逐步落實養老服務業改革,顯示出國家在推行養老服務社會化、產業化發展方麵的決心,也標誌著社會化、產業化發展進入了實質性操作階段。例如,《關於開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369號),推行政府養老機構民營化改革;《關於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辦發[2013]23號),提出全國範圍內開展養老服務試點,推行社區養老照料中心等多個具體措施;《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財社[2014]105號),明確政府由提供服務方轉向購買服務方。此外,2014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養老金雙軌製改革方案,明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製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製度,從基本養老保險的角度平等對待社會各成員,也有利於社會化養老服務的全麵普及。
養老服務產業培育的
政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