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華正在自己的辦公室內整理著案卷,顯然這個案卷很薄,和其他案卷比起來簡直可以忽略它的存在。他來來回回地看著那幾頁紙:“2007年9月11日,星期二,陰天;報案人:林銘,年齡:23,性別:男,後麵是他的手機號和身份證號及家庭住址;地點:江灘舊碼頭,未開發,人跡罕至;案情:意外發現江水下有一個藏屍包,裏麵有被害人部分屍骨;現場堪查情況:在警方到達現場時,沒有發現周邊有可疑人員,現場隻有報案者一人等候著警方,報案人情緒不穩定,言辭混亂;離岸不遠的江麵上發現一支掌骨漂浮在水麵上,水下約1米深處一個布包掛在鐵鉤上,布包右側破了一個口,導致屍骨外露;水中藏屍包與報案者所處位置之間沒有發現任何腳印……”當他合上案卷時才發現窗外下起了小雨,他不禁皺起了眉頭。這時門外傳來了敲門聲。“進來吧。”一個年輕身影出現在嚴華麵前。
“嚴隊,航運局的潛水員已經到達現場開始打撈了,我們兩名同誌在現場督辦。”來人正是小柳。
“很好,如果這個案子破了,在表彰名單上一定要記得寫上他們。”嚴華說完這句沒多少底氣的話後放下了手中的卷宗。
“嚴隊,你要求查的那個鐵鉤我們也問過航運局的同誌了,那其實是鐵環,那些鐵環都是60、70年代固定的岸邊捆綁纜繩用的,那裏原先是個貨運碼頭,後來廢棄了,水也漲上來不少,鐵環就在水下了,鏽蝕加上水下這麼多年,鐵環上部就斷開了,形成了現在看到的鐵鉤樣,算運氣好,那包就是丟下去後掛在了那個鐵鉤上沒沉下去。如果一個都沒鉤住,那真是……”小柳意識到自己失言尷尬地住了口。
“行了,我知道了。那個家夥怎麼樣了,能正常說話了嗎?”嚴華顯然更在意那個報案者。
“現在在一樓休息室坐著,情緒已經穩定下來了,嚴隊,要不要現在就帶到審訊室裏錄口供?”
“我先去老孟那邊看看,讓他再休息一會兒,我回來再做筆錄。”嚴華起身把掛在椅背的警服穿在了身上,邊向外走外對小柳說:“在審訊室隻會讓他更緊張,恐怕又什麼都問不出了,等會兒就讓他到我辦公室裏來吧。”
在市公安局行政辦公樓後方的一幢低矮樓房的走道裏,嚴華正急匆匆地向驗屍房走去,這時從旁邊的檢驗科走出一個穿白大褂的年輕人叫住了他。
“嚴隊,那個包有結果了,是個中號的旅行布包,大紅色的,廉價貨,除旅行社喜歡采用外,小商店裏也都有賣。”
“哦,我還以為是深紫色,看來是長時間腐蝕的結果,DNA提取了沒有?”
“包裏已無法提取到了,不過孟老師已從骨骸裏提取完畢了,他在驗屍房等你呢。”
當嚴華走進驗屍房後就看孟法醫站在驗屍台一側,而台子上擺放著一個頭骨,然後是兩邊的上臂骨、下臂骨連同手骨,下麵是兩邊的大腿骨、小腿骨連同腳骨,形成了一個怪異的“沒有身體”的造型。
嚴華皺了皺眉,道:“其他的部分還在打撈中,但我們要做好隻有這些骨骸的準備。老孟,從現有的這些你驗出些什麼了嗎?”
“其實這些已經能告訴我們不少了…”說著,孟法醫拿起了一段上臂骨,“根據肱骨與身高五比一的比例,這名死者身高應該在1米54至1米56之間。根據牙齒判斷死者已成年,根據身高初步判斷為女性,斷骨截麵整齊,邊緣呈鋸齒狀,判斷肢解工具為鋸子,四肢骨骼表麵並沒有凹陷痕跡,頭骨完整,沒有打擊痕跡。綜上所述,在沒有找到其他部分前,可以判斷死者並非由利器刺殺錘打致死,可能是溺死或窒息導致死亡,死亡時間至少3個月,由於藏屍袋破損,屍液被江水衝刷幹淨,具體死亡時間仍然無法準確判定。”孟法醫有條不紊地述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