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 2)

“老孟,我就知道你能給我指條明路的,接下來就可以調查失蹤3個月以上且身高附合條件的女性了,說不定很快就能確定死者身份了。”嚴華興奮地說著。

“由於沒有找到骨盆,現在還隻能根據身高估計為女性,如果是一個身型矮小的男性也說不定。”孟法醫打斷了他的興奮。

“哦……不過我的直覺告訴我先從女性開始查總沒錯的。”嚴華的興奮似乎沒有被徹底澆滅。隨後,他目光移到了旁邊另一張驗屍台上,那裏一具屍體被白布掩蓋著,“這是8·22案的又一名受害者?”

“是的,昨晚送來的,中了兩槍,有關數據已報告給劉隊。”孟法醫回應道。

“省裏抽調精幹警力給劉隊組成專案組破案,沒想到這個人渣還在持續犯案——老孟,你說像這種‘8·22特大持槍搶劫殺人案’難破,還是我手上這案子難破?”

“8·22案雖然已經死了4個人了,但每次作案遺留下的證據確鑿,作案動機明確,有人證、物證支持,現在已掌握大量線索,估計劉隊他們已開始收網了;而你手上這個案子——有點怪,物證也被破壞得差不多了,說實話,這案子不好破啊……”孟法醫見嚴華頷首不語,便接著道:“我以前也接觸過幾樁碎屍案,但都是用麻帶啊、旅行箱之類比較大件的東西裝屍塊,丟棄的地點要麼是垃圾場要麼是建築工地,所以這次也的確與眾不同,覺得‘他’的手法顯得、顯得——”,老法醫似乎在找一個確切的詞,“比較‘精致’”。

“你是指那個包?”嚴華追問道,見孟法醫頷首表示讚同,他接道分析道:“的確用這麼小的包是很奇怪。雖然一般的碎屍案拋屍都不會一次性帶出拋完,但也不會全用這麼小的包來裝。而大件的箱子、袋子雖會更加引人注意,而且攜帶、運輸都不方便但可以減少拋屍的次數,相對安全;小包拎在手上憑誰都不會起疑,但卻需要多數往返於藏屍點與拋屍點之間,這種不正常舉動反而更會增加被發現的幾率,所以,我認為‘他’應該是把身體部分用一或兩個大件裝了,沒想到還剩下這些裝不下,無奈就用了這個小包。而之前並沒有接到任何發現屍塊的報警,所以‘他’應該是分兩到三次把屍塊都拋棄到同一個地點,也就是江中,而這個小包就應該是最後一次。”

“嗯,雖說這樣分析是沒錯,但正如你分析那些,‘他’還是用了大件的,箱子也好、麻袋也好,用一個裝下所有屍塊是很困難,但兩個同樣大小的就完全能裝下了,何況受害者身形偏小更沒問題,哪多出來這樣一個小包裝?所以,我還是覺得用那個小包拋屍很怪。”孟法醫見嚴華又陷入沉思中,仿佛想起了什麼,便問道:“那個報案的筆錄做好了嗎?”

“我先在你這兒掌握足夠多的信息等會問他才有的放矢,不然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別人亂說也無從判斷了,我現在馬上就去,希望能從他那得到點有用的信息。”說完,嚴華快步走出了驗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