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揭開司法高官令人震驚的腐敗窩案(1 / 3)

——查辦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楊賢才受賄大案內幕實錄

現實中國

作者:紀劍銘

法官為何執法犯法、又是怎樣一步步墮入犯罪的深淵?本文通過建國以來法院係統最大的一名貪官楊賢才的犯罪事實,向我們揭示了法官犯法的驚人內幕,權錢交易、貪贓枉法的具體細節展露無遺,令人震驚。案件審理和追贓峰回路轉,一波三折。

京城受命

2008年12月12日是個周末,寒氣籠罩著京城。這天下午,三輛轎車從北京市平安裏西大街41號中央紀委、監察部的辦公大院駛出,穿過喧鬧嘩然的市區,迎著寒風直奔京北的京珠高速公路。車上乘坐的是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幾位高級檢察官,他們神情凝重,思考著一個同樣的問題:怎樣把楊賢才受賄案件盡快拿下,把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交辦的任務完成好。

當天下午2點30分,在中紀委八樓的一個中型會議室裏,召開了一次紀檢監察機關向檢察機關的案件移交會議。參加會議的有: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和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負責人及保定市檢察院的有關領導。中紀委三室的一位負責同誌在會上宣布:中央紀委在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鬆有經濟罪案的調查中,發現了涉及廣東省法院係統其他人員的違法違紀問題,有的已經涉嫌犯罪,經中紀委領導批準,對涉嫌犯罪人員,將分期分批移交檢察機關偵查。第一批移交給檢察機關的有兩個人:一個是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原執行局局長楊賢才,他因涉嫌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於2008年6月28日被中紀委“雙規”,7月7日經檢察機關批準已被依法逮捕,現羈押於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另一個人是廣東百思威律師事務所主任許俊宏,他是因涉嫌行賄被中紀委“雙指”的,2008年7月8日,經檢察機關批準,被依法刑事拘留;7月16日轉捕,現也被羈押在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由於此案於2008年6月16日被中紀委立案調查,故該案被命名為“6·16”專案組。

案件移交完畢後,中紀委三室負責人對查辦此案提出了兩點要求。他說:楊賢才案是司法腐敗中法官以權謀私的典型,這個案件的涉案成員構成很複雜,既有法官、公務員,也有律師和企業家。廣東省委領導很關注,你們要通過辦理這個案件,認真研究在新形勢下法官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防範意見和建議。在辦案中一是對涉案人員要嚴格依法審查;二是要查實楊賢才、許俊宏等人已交代的線索。之後,中紀委的辦案人員向檢察官們簡要介紹了楊賢才、許俊宏的情況:楊賢才和許俊宏被執行“雙規”和“雙指”後,已陸陸續續承認了一些經濟犯罪問題,其中楊賢才交代自己受賄8起,總金額達795萬港元和300多萬元人民幣;許俊宏涉嫌行賄200多萬元人民幣和港幣。除上述情況外,目前尚無新的線索,突破此案,一切都要靠檢察機關按照法律程序運用偵查手段和智慧計謀來取勝。

案件移交完畢後,中紀委的同誌又協調檢方和關押楊賢才、許俊宏的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進行了工作上的聯係。至此,案件移交工作完畢。

案件雖然移交到了檢察機關,但對檢方來講,楊賢才是個陌生的人物。許多人對“楊賢才”這個名字隻是幾個月前在網絡上和報刊上看到過,知道他是廣東省高級法院執行局腐敗案件的“領軍人物”,其他方麵幾乎一無所知。在采寫本案的過程中,記者對楊賢才的個人背景作了一些了解。

楊賢才,又名楊益坤,男,1950年7月13日生於廣東省普寧市揭陽縣一個普通農家。1971年高中畢業後經人介紹到普寧市氣象局工作。1975年,經單位推薦,他作為工農兵學員進入中山大學中文係學習;1978年8月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一幹就是31年。在廣東高法期間,他當過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1989年被提拔為民庭副庭長,四年後升任庭長;1997年改任刑一庭庭長;1998年12月,轟動國內外的香港黑社會組織重要頭目張子強涉黑案在廣東開庭審理,時任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的楊賢才擔任二審案件審判長。後張子強等5名骨幹成員因分別犯有綁架罪、走私武器彈藥罪被判處死刑,楊賢才也因擔綱此案的審判而引起國內外媒體的關注,成為當時名噪一時的新聞人物。事後,楊賢才作為張子強涉黑案的主要審判人員受到了記功獎勵。2000年9月,頭頂光環的楊賢才被任命為剛剛成立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走上了副廳級領導崗位。楊賢才在全國法院係統的出名也是自此開始。判決執行難一直是困擾人民法院審判信譽的頑疾,廣東省作為改革開放的先驅者和經濟大省,執行難的問題更是各級法院最為頭疼的事。楊賢才擔任執行局局長後,把解決執行難問題作為開刀之舉。作為一名老法官,他在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後很快找到了問題的症結:“執行難問題不僅僅是外部執法環境問題,雖然因素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是執行法院和執行法官常常麵臨著錯綜複雜的關係。這種關係既包括執行法官由於生活在當地而形成的人際關係,還包括來自地方黨政部門領導的幹涉。”針對這一情況,在他的倡導下,從2003年開始,廣東省高級法院在全省法院係統對難以執行的案件實行了統一“打包”,即指定執行的做法,其做法是對一些被執行人有財產但在原審法院難以執行的案件,由省高院或上一級法院指定給非管轄地的法院執行。這一辦法切中要弊,全麵推行後很快產生了積極效應。由於異地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打破了地域觀念、人情關係的困擾,使企圖賴賬不還的人遇到了克星,不得不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2006年,楊賢才針對賴賬不還的款爺放出狠話:“對於那些欠著巨款債務卻天天開奔馳的‘老賴’,要判他們的刑,有錢不還就要拉他們去坐牢。”此言一出,令賴賬不還者膽戰心驚,人人自危。沒多久,在楊賢才的積極推動下,廣東一些地方法院開始試行《限製高消費令》,並在網上公布賴債者的名單,公開尋求被執行人賴債線索。一時間,在廣東境內形成了一股強大的敦促還債氛圍。由此,長期難以破解的執行難的問題在廣東得到了有效解決,楊賢才的創新之舉和領導藝術也得到了有關領導的肯定和同行們的關注。全國許多法院紛紛到廣東學習,效仿廣東的做法。2007年,楊賢才根據廣東國投近八成的對外債務在本省域內的特點,首創了集中委托執行的方法,即指定債務人所在地58家法院負責追收廣東國投等4家破產企業的對外債權和投資權益。楊賢才一聲令下,58家法院共成功執行案件280餘件,涉及追收對外債權和投資權益近180億元,創廣東執行案新高。此後,這一創新型的執行辦法在各地法院案件執行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連續數年,廣東法院執行案件數位居全國第二位,執行標的額位居全國第一位。這一顯著成績的取得,楊賢才位居首功,因此,他也獲得了被外界稱為“中國第一執行局長”的美譽。2007年10月,功成名就的楊賢才退出領導崗位,改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副廳級)。他本想平穩度過晚年生活,但沒有想到時隔僅僅八個月,他就因涉嫌受賄而受到了中紀委的查處。

很顯然,即將開始的是一場特殊的較量,是一場正義與邪惡的博弈惡戰。

初審貪官

夜幕降臨,轎車駛下了高速公路保定站北口,流星般地駛進了保定市郊的一個名叫卓正大廈的賓館,這裏是市檢察院反貪局的內部辦案點。檢察官們在這裏連夜研究了對楊賢才一案的偵查方案。針對該案涉案人員身份特殊、案件線索有限、相關罪證有限等困難,一股無形的壓力籠罩在每個人的心頭。經過一番縝密謀劃後,最終形成了一個初步工作方案。一是實行全封閉辦案。迅速從市院反貪局和安國市(縣級市,歸保定市管轄)檢察院抽調得力幹警組成審訊組、調查組、保障組、綜合組和安全監督組,全麵投入對本案的查辦。同時做好赴廣東開展偵查和去北京提審楊賢才、許俊宏的準備。二是盡快同廣東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安全廳、省公安廳的聯係,為赴粵查辦案件作好協調配合。

會議結束時,天空繁星閃爍,已是午夜時分。

12月13日,星期六。有關楊賢才、許俊宏的材料發給了專案組的每一個成員,他們的任務是:認真閱卷,盡快製定出偵查方案,確定突破口,以及辦案中可能遇到情況時的應急解決方案。

從現有案卷材料和中紀委辦案人員介紹的情況看,楊賢才比較狡猾,雖然陸陸續續交代出受賄8起,涉案總金額近800萬港元、300萬元人民幣的犯罪事實,但除講明其中一筆600萬元港幣是接受香港一個黎姓房地產開發商的外,其他都以說不清或忘記了為由進行推脫。顯然是不想講出事情真相。

必須盡快提審楊賢才,固定楊賢才的口供。

12月21日上午9時,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第三預審室,首次提審楊賢才開始。在開審楊賢才之前,檢察官們曾向看守所的幹警和中紀委的辦案人員了解了楊賢才在看守所被關押期間表現情況。據看守所的幹警介紹:楊賢才被采取強製措施後,情緒變化比較大,對家人的牽掛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妻子許愛惜,因患有哮喘病,楊賢才常常提起,甚是擔心;另一個是唯一的兒子楊彬,時年28歲,現在深圳一家企業工作,雖早已成家立業,並生有一子一女,但事業平平,無大建樹。楊賢才稱之為“扶不起的阿鬥”,愛子之情常常溢於言表。基於這種情況,檢察官們商定,審訊楊賢才要堅持攻心為上,從溝通感情入手,既要他如實交代出犯罪事實,又要防止他懷有僥幸心理,進行翻供。

9時整,楊賢才被獄警押進審訊室。這位昔日的高級法官從外貌上看是個典型的南方人,身高1.75米,瘦瘦的身條,尖下巴,厚嘴唇,齜一口大牙,戴著一副近視眼鏡,眯著一雙小眼。給人的第一感覺是,人很精明,很幹練。

楊賢才坐在受審椅上盯著對麵的檢察官。作為一名法官,他知道,檢察官對他的審問和紀檢監察部門對他訊問有著本質的不同。現在,他麵對的是反貪局的檢察官,他今後所講的每一句話都將記錄在案,有可能作為指控他有罪或無罪、罪重或罪輕的證據。他向對麵的檢察官微微點了點頭,算是打了個招呼。

“楊賢才,我們是‘6·16’專案組的檢察人員,今天提審你,你要如實回答我們的提問,說假話隱瞞真相,要承擔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嗎?”檢察官開宗明義,對楊賢才提出了法律上的正告。

“我聽清楚了。”楊賢才顯得很順從。

“講一下你的工作簡曆。”

一聽檢察官讓他說工作簡曆,楊賢才像打了興奮劑一樣馬上振作起來,隨即滔滔不絕地講起了自己的光輝曆程。從上學到參加工作,特別是講到在民庭、刑庭、執行局任職期間的輝煌業績時,臉上閃爍著一絲自豪和難以忘懷的情感。看得出,他很珍惜自己的過去。說到最後,他無奈地感歎了一句:“我是青年讀書,中年奮鬥,老年坐牢啊!”

檢察官因勢利導,接著問:“楊賢才,你曾有過輝煌的過去,但功是功,過是過,這些將來自有評說。目前,你要正確對待自己的問題,如實交代自己的問題。你是老政法,大道理我們不用和你多講,你應該知道,你對罪行的交代和認罪態度將直接影響到對你的處理。”

楊賢才一聽檢察官讓他交代自己的問題,剛才亢奮激昂的態度戛然而止。為了試探辦案人員對他犯罪情況掌握的程度,他很鄭重地向檢察官道:“我先申明兩點,一是我個人受賄的數額遠沒有我在中紀委說的那麼大;二是紀鴻濤、柳泉(化名——記者注)他們沒送給我那麼多錢,特別是紀鴻濤很小氣,每次都是用小信封裝錢,數額很小,這我都承認。你們放心,我會實事求是講自己的問題,爭取寬大處理。”

楊賢才想耍滑頭、推翻以前在“雙規”期間的供述,這些都在檢察官的掌控之中。為打消楊賢才的幻想,檢察官馬上發出警告:“楊賢才,你現在想推翻在中紀委交代的情況,要考慮後果。說什麼和不說什麼是你的自由,但對你交代的情況我們還要核實,單憑你一麵之詞不能定案。你所說的紀鴻濤也好,柳泉也好,他們的問題我們會查清,他們將來也都要對你的供述進行質證。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這一點你要想清楚。”

沉默了幾分鍾後,楊賢才無可奈何地說:“我在中紀委講的,我現在都承認。”在其後的審訊過程中,楊賢才確認了他接受過港商黎某給付的600萬港幣的過程和紀鴻濤、柳泉曾經給他送過數十萬元的賄款。為了開脫罪責,他一再向檢察官表白:黎某叫什麼名字他記不清了,他是通過別人和黎相識的,隻知道別人叫他黎總。熟悉後,他為黎辦過幾件小事(指執行案件方麵的),倆人成了朋友。2007年上半年,黎總出於個人感情,主動提出送給他600萬元港幣花花。他考慮到是朋友情誼,沒說什麼便收下了。

第一次交鋒,楊賢才便敗下陣來。

剛柔克頑

事後,檢察官們查明,楊賢才接受黎某的600萬元港幣賄賂的過程是:上個世紀90年代初,楊賢才經在部隊工作的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做房地產生意的老板黎某,人們都叫他黎總。這個黎總業務量、個人能量都很大,在廣州、深圳、香港和北京等地都開有公司。由於黎某在經營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經常打官司,且官司標的都很大,身為廣東省高級法院執行局局長的楊賢才,在黎某的眼裏有著很大的利用價值。楊賢才不僅在執行方麵經常幫助他,而且隻要涉及法院其他部門的事兒,包括基層法院發生的案子,楊賢才也利用自己人熟、地熟、工作熟的關係積極協調,著實幫了黎某不少的忙。據楊賢才交代:“1993年至1997年,我任廣東省高級法院民庭庭長,黎總在惠州有一個公司,名稱大概是惠州玖威房地產開發公司。黎總常有民事糾紛,大約有好幾個案子,具體案情我記不清了,反正黎總有官司我就幫忙,他的官司在惠州中級法院一審完,就上訴到廣東高級法院民庭。當時我任廣東高級法院民庭庭長,隻要他找到我要求幫助,我就依法支持了他的請求。再一個就是2002年左右,因為債務糾紛,黎總的公司的財務賬戶被深圳市一個區法院查封,黎總的公司不能運轉,什麼合同也簽不成。一旦公司運轉不了,合同簽不成,他的損失就很大了,所以他找到這個區法院想用銀行存款抵押來解除對公司的查封,但這個區法院拖著不給辦。他便找到我,讓我給這個區法院打招呼。我抹不開這個麵子,就和這個區法院說了說。因為我是省法院的執行局局長,又是省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對基層法院有關業務特別是執行方麵有製約。我和這個區法院說完後,區法院就按我的意思給黎總辦了。2007年上半年的一天,我到深圳辦公事,中午和黎總在深圳園博園酒店吃飯,當時隻有我和黎總兩個人。吃飯的時候,黎總和我聊起了炒股票很能賺錢等一些情況,並對我說:老楊,你當執行局長這些年,沒少幫我,我以前也沒感謝過你,這段時間我炒股賺了不少錢,給你600萬元港幣,你也炒股票吧,感謝你這些年對我的照顧。我說:行,我也試著炒股票吧,可我自己不會炒,我讓我一個朋友給我炒吧,過段時間我把我朋友的賬號告訴你,你把600萬元港幣打到我告訴你的賬號上。黎總說:可以。吃完飯後,我就回廣州了。回廣州之後,我和老鄉莊卓壯在廣州中泰保健會所做足療時對他說:‘我有600萬元港幣,想用來炒股票,但我不會炒,你把你的賬號告訴我,我讓人把錢打到你賬戶上,你幫我炒吧。’莊卓壯說:行。然後他把他的賬號寫在一張紙條上。又過了半個來月,我到深圳把賬號給黎總送去,跟他說:‘這是我朋友的賬號,你把600萬元港幣打到這個賬號上吧。’黎總說:‘行,我回香港給你打。’……時間不長,莊卓壯告訴我600萬元的港幣已到他的賬戶上。”

幾乎在審訊楊賢才的同時,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的第六預審室裏,審訊許俊宏的工作也在進行著。

許俊宏生於1969年12月,廣東省潮州市饒平縣人。1990年畢業於華南師範大學,1993年取得了律師執業資格從事律師工作,被檢察機關采取強製措施前任廣東百思威律師事務所主任,主要代理房地產和金融方麵的案件。在廣州,許俊宏是個頗有名氣的律師,有著很強的管理才能。他的律師事務所有20多名律師,大都是研究生畢業,而且他的律師事務所不像其他律師事務所一樣鬆散管理,而是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所有律師實行工資製,還專門配屬專職律師研究新法規,以應對新問題、新案件的挑戰。為了確保工作效率和管理,一日三餐律師們都要在所裏就餐。

對許俊宏的審訊比較順利。據許俊宏交代:他和楊賢才是廣東潮汕老鄉,他是當律師後在1996年和法院的業務往來中與楊賢才認識的。倆人是同鄉,相識後走得很近。由於楊賢才在廣東高院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在他代理的案件中,楊賢才在執行方麵曾幫了他不少忙,個別案件的當事人出於回報也送過楊賢才現金。1997年,汕頭建安集團公司黃鏡戊承包了廣州市恒升房地產開發的翠湖山莊二期工程。2002年,黃鏡戊與恒升公司發生了工程款糾紛。2002年6月10日,廣州市仲裁委裁決:由廣州市恒升公司付給汕頭建安1.74億元工程款。2002年6月25日,黃鏡戊委托許俊宏為代理人向廣東高院申請執行。為了幫助黃鏡戊實現其債權,許俊宏找到楊賢才要求早日執行。並表示:此事辦成後,黃鏡戊不會虧待你的。在楊賢才積極幫助下,通過查封、評估、拍賣廣州市恒升公司財產,2005年2月,廣東省高院支付給黃鏡戊執行款522餘萬元;2006年1月25日,廣東省高院又支付黃鏡戊執行款522餘萬元;2006年6月,廣東高院裁定將恒升公司的107套房產和295個車位交給黃鏡戊,抵其債權8628餘萬元,2006年9月5日,廣東高院支付給黃鏡戊執行款725餘元。2007年初,經許俊宏介紹,黃鏡戊送給楊賢才50萬元。許俊宏向檢察官還原了當時的送款情節,他交代道:“2006年底,黃鏡戊的債權在楊賢才的幫助下,大部分已經執行完畢。2007年初,黃鏡戊給我打電話,讓我約楊賢才到駝島酒家吃飯,我就打電話通知了楊賢才。我到飯店時,黃鏡戊已經到了,黃鏡戊給我說:‘在執行債權過程中楊賢才幫了忙,我帶來了50萬元人民幣現金打算送給楊賢才,感謝楊賢才的幫助。’後來楊賢才也來了,在我們三人吃飯過程中,我們三個人都在場的情況下,黃鏡戊把50萬元人民幣(裝在一個塑料袋裏)送給了楊賢才。黃鏡戊對楊賢才說:‘廣州翠湖山莊執行案的事情你沒少幫忙,這有50萬元你收下。’楊賢才說:‘行。’就把錢收下了。飯後,我送楊賢才出飯店的時候,楊賢才把裝有50萬元錢的塑料袋放到汽車尾箱打開看了看,又把塑料袋從車上拿下來遞給我說:‘黃鏡戊給我的50萬元先放在你那兒,我過段時間要買房子,等我買完房子再用吧。’我說:‘行,這錢我先替你保管,等你買房時我再給你送過去。’這筆錢都是百元票麵的,10萬元一大捆,用報紙包著,外麵有一個大塑料袋裝著。”除這筆50萬的賄款外,許俊宏還交代,自和楊賢才認識後,為得到楊賢才的幫助,他還利用逢年過節之際,多次送給楊賢才所謂的過節費15萬元。

第一次審訊結束後,兩個審訊組的檢察官們聚集在一起,召開案情研討會,共同分析對楊賢才、許俊宏的審訊效果。大家認為許俊宏雖然在交代問題上比楊賢才要好,但從審訊情況看,這個人主要存有心理顧慮。主要症結在於他深知律師經常要和法官打交道,得到法官的關照是一些律師在辦案中所追求的,如果他把和楊賢才等法官進行權錢交易的內幕講出來,就可能壞了行內的規矩,怕今後在律師圈內再也無法立足做人。另外,還有一個原因是許俊宏特別愛麵子,自被逮捕以來怕受法律製裁而每天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下一步對許俊宏的審訊主要是消除其顧慮,促使其講問題,固定好證據。

在此後的審訊中,檢察官們根據預案加大了對楊賢才、許俊宏的審訊力度。在審訊中,檢察官們充分尊重楊賢才、許俊宏的人格,根據他們不適合北方生活習慣的特點,在生活上盡量予以關心關照:

——楊賢才想吃肉和水果,檢察官們給他買來了方便麵、火腿腸和香蕉;

——監號裏夥食楊賢才吃不慣,辦案人員便留楊賢才同吃工作餐,盡量滿足楊賢才的飲食要求;

——許俊宏被羈押後常常惦念家裏70多歲的父母和10多歲的女兒,檢察官們便及時將他家裏的情況向他反饋,消除了他的擔心;

……

在關心楊賢才和許俊宏生活的同時,檢察官們還展開心理攻勢,告誡他們要正視現實,相信法律和檢察機關,放下思想包袱,老實交代問題,爭取寬大處理。

檢察官們溝通感情、指明出路、剛柔相濟的工作方式,漸漸收到了效果。在此後的6天時間裏,楊賢才陸陸續續又交代出多筆受賄款項。主要有:2001年至2005年間多次接受廣東融通有限公司經理紀鴻濤92萬元人民幣(經偵查,實際受賄為232.2萬元幹股及35萬元人民幣);1996年至2001年,多次接受廣東百思威律師事務所主任許俊宏人民幣15萬元;2007年底在許俊宏介紹下,收受汕頭建安集團(掛靠)黃鏡戊50萬元;2006年初,接受香港佳兆業集團控股公司執行董事郭誠港幣100萬元(案發前主動退回);1996年至2004年間,先後多次接受深圳市某實業有限公司經理柳泉人民幣70萬元;2006年至2007年,先後接受廣東法製盛邦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卓倫人民幣17萬元……涉嫌犯罪總數額達千萬元之巨。

檢察官們心裏明白,楊賢才的交代肯定不是其全部犯罪,但目前的收獲和楊賢才的認罪態度畢竟為日後開展偵查打開了局麵。隨後,檢察官們經過長達九個多月的艱苦偵查,最終查證楊賢才實際受賄(含港幣)折合人民幣1180餘萬元的事實。由於受賄時間跨度長、次數多,介紹(賄賂)人多,多筆受賄楊賢才已記不清當初的行賄人,從而造成折合人民幣1690餘萬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犯罪總額達人民幣2870餘萬元,揪出了建國以來全國法院係統最大的一名貪心法官。

許俊宏也受到了震撼和感化。為了表明想走從寬處理的心跡,他主動交代了在代理案件中為求得幫助,分別向廣東省高級法院執行局執行一處副處長範幸行賄人民幣140萬元、協助他人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執行局法官、時任該院行裝處副處長黃浩行賄人民幣73萬餘元的犯罪事實和為楊賢才保管一個內有港幣、現金、借據等物品的小盒子的問題。為了立功,他還檢舉揭發了廣東省高級法院執行局一處副處長陳基武收受黃鏡戊人民幣30萬元和兩斤冬蟲夏草(價值人民幣1.5萬元)的犯罪事實。許俊宏的交代除直接印證了楊賢才的犯罪外,而且也揭開了廣東法院係統其他法官受賄的黑幕。

密進羊城

距廣州市北郊十多公裏外的白雲山,景色秀麗,春意盎然,山麓下翠綠叢中是廣州軍區療養院。這是一所供軍隊離退休幹部療養的軍營,對外封閉,平日裏進出的車輛和人員都要受到執勤士兵的嚴格盤查,在外人眼裏顯得神秘莊嚴。楊賢才專案組的檢察官們於2009年1月4日晚上飛抵廣州後便悄悄地進駐到這裏。

專案組在北京一周對楊賢才、許俊宏的突審結束後,為迅速查證楊、許倆人的交代情況,決定赴廣州全麵展開偵查工作。考慮到涉案人員大都是廣東當地人,為安全和便於開展偵查工作考慮,在高檢院、廣東省檢察院和廣州軍區軍事檢察院的協調下,他們把辦案點設在了遠離鬧市區、保密好、警戒嚴密、與地方隔絕的廣州軍區療養院。赴粵前,為便於協調工作,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特意派出有關領導一同前往;為便於偵查和外出方便,廣州軍區軍事檢察院特意調了兩輛軍車供專案組使用。專案組進駐廣州後任務主要有三項:一是搜查楊賢才、許俊宏的辦公室,希望通過搜查獲得有利於案件進展的證據。二是查人追贓。根據楊賢才的交代,在他受賄的款項中有相當一部分借給其親戚朋友用於經商活動,因此,迅速追回這些贓款是專案組工作的重點。追回贓款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能夠從中發現和證實楊賢才的罪證。三是抓捕涉案人員。楊賢才被“雙規”後,和楊有牽連的重要涉案人員紛紛聞風而逃,據悉有的跑到香港躲避,有的在當地藏匿,還有的跑到內地蟄伏了起來。如何把這些人抓獲歸案,是專案組麵臨的艱巨任務。

專案組進入廣州後的第一仗是搜查楊賢才和許俊宏的辦公室。1月6日上午,檢察官們兵分兩路,同時行動。

在當地檢察機關的協助下,檢察官們對楊賢才辦公室及住宅開始搜查。楊賢才的家居住在廣州市村一橫路7號大院的一棟六樓內。檢察官們步入其家,第一感覺是:這個巨貪的家中不像他們想象的那樣豪華,室內陳設除了彩色電視機、冰箱和電腦外,幾乎沒有什麼昂貴的物品,客廳裏的沙發和室內的家具還是上世紀80年代的老式產品。是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市民之家。僅從這點外表看,楊賢才似乎和貪官沾不上邊兒。對楊賢才住宅的搜查結果令檢察官們很失望,既未發現有巨額財產,也沒有發現其他價值昂貴的東西,唯一有價值的東西而是楊賢才經常使用的電話號碼本。由於收效甚微,檢察官們將希望和重點放在了楊賢才辦公室上。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支持協助下,專案組悄悄進入楊賢才的辦公室。在這裏,檢察官們得到了楊賢才犯罪的鐵證:一是借給崔某投資的120萬元借條;二是幫助楊賢才接收黎智華600萬元港幣賄賂的朋友莊卓壯的賬戶;三是現金6.19萬元及幾幅名人字畫;四是楊賢才記載朋友聯係電話的小筆記本。這個電話號碼本為日後查找重要涉案人員許楚家、黎智華、柳泉等提供了重要線索。

檢察官對許俊宏辦公室的搜查取得了重大收獲。廣東百思威律師事務所位於廣州市廣州大道北193號新達城廣場南塔24樓。這是一個管理規範、人才濟濟的律師事務所,在當地小有名氣。工作人員打開了許俊宏的辦公室,檢察官們對許俊宏使用的辦公桌、書櫃、保險櫃等進行了認真仔細的搜查後,沒有發現有利於偵查的蛛絲馬跡,也沒有發現許俊宏交代的為楊賢才保管財物的小盒子。正當檢察官們大失所望準備撤離時,保險櫃裏的一個小紙盒引起了檢察官的關注。這是一隻普通的MOTORLAV998手機盒子,長和寬都不到50厘米、高不過15厘米。檢察官拿起輕輕打開一看,這隻小小盒子裏麵盛放的東西令人驚詫:成遝的花花綠綠港幣和楊賢才借款給他人的借條。經清點,內有百元麵額的美金一捆,計1萬元;500元麵值的港幣40張、1000元麵值的港幣1130張,共計港幣現金115萬元;借條12份,共計人民幣1150萬餘元、港幣160萬餘元。此外,還有兩隻TUDOR手表和一隻ROLEX手表。檢察官們的這一收獲,牢牢地掌握了楊賢才涉嫌重大經濟犯罪的直接證據,為日後突破全案起到了關鍵作用。

搜查結束後,檢察官們根據搜查的情況對楊賢才、許俊宏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分析歸納。從案件上看,搜查得出的巨款現金和借條共計1400餘萬元,其中大部分楊賢才沒有交代過,這足以證明在楊賢才身上還隱藏著巨大的經濟犯罪;另外,從款項來源上看,向楊賢才行賄的人員主要有:港商黎某、廣東融通投資有限公司經理紀鴻濤、深圳某實業有限公司經理柳泉、泛化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曉琳(化名——記者注)、廣東百思威律師事務所主任許俊宏、廣東法製盛邦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卓倫等,和楊賢才在北京看守所交代的基本一致;楊賢才贓款的流向主要有:深圳市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楚家(楊賢才姐之子)750萬元人民幣,原廣東醫藥集團總公司總經理楊楚心482.4萬元,清遠市某山莊老板楊箭(化名——記者注)585萬元……一筆筆贓款的去向佐證了楊賢才的經濟犯罪。

根據偵查計劃,追贓和抓捕工作同時展開。追贓的主要對象是向楊賢才借款的人,可謂困難重重。因為這些人都在廣東境內,由於種種原因,和楊賢才有著千絲萬縷的親情或個人利益上的聯係,平時深得楊賢才的信任。且這些人在當地大都有著自己的關係網或保護層,把楊賢才借給他們的錢收回來難度可想而知。但為了保護國家利益,維護法律尊嚴,揭露犯罪,專案組的檢察官們毅然迎難而上,在南粵大地上演了一幕幕驚心動魄的“赤壁鏖戰”。

鏖戰追贓

專案組選擇的第一個追贓對象是楊賢才的外甥、深圳市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許楚家。

許楚家是楊賢才二姐之子,自小受到楊賢才的喜愛,平日裏深受楊賢才的信任,和楊賢才情同手足。據楊賢才交代:他和外甥雖然交往甚密,但從未去過其單位,隻知道他在深圳市區有一家很大的公司。2006年左右在深圳市東門又投資興建了一家很大的商場,他以其兒子楊彬的名義向這家商場投資750萬元,占該公司股份的10%。

為確認許楚家的個人身份和背景資料,檢察官趕往當地工商部門,經查:深圳市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大股東是許楚家,股東有楊彬等人,其中楊彬的股份為10%。這一情況表明,楊賢才以其兒子楊彬的名義向這家公司投資斂財。

2009年1月8日上午,檢察官來到許楚家所在的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向接待人員表明了身份和來意。但接待人員表示:許楚家正在香港談生意,回來後會盡快同你們聯係。檢察官判斷:許楚家使用緩兵之計,他不出麵,目的是在試探專案組的虛實,是怕專案組因楊賢才案而對他采取強製措施。為打消許楚家的顧慮,檢察官留下了專案組在深圳的臨時辦案點地址和電話號碼。

正如檢察官所料。1月9日上午,許楚家的助手郭某和公司律師孫某來到辦案點。一見辦案人員很客氣地講:許總在香港一時趕不回來,他們是奉許總之命前來配合工作的。

檢察官熱情接待了他們。在專案組簡陋的接待室裏,他們簡要介紹了一下楊賢才的經濟犯罪特別是楊賢才借款給許楚家的情況,直言相告:“檢察機關辦案講的是依法辦案,重證據,重事實。從目前看,許楚家隻是使用楊賢才的贓款,他也不知道這筆錢是楊賢才犯罪所得。隻要他積極配合工作,退回楊賢才的投資,他仍然可以放心大膽地從事他的商務活動。否則,就是隱匿贓款,包庇犯罪。我們來之前,楊賢才還給他寫了信,錄了像。他來了以後可以看看。”檢察官態度誠懇,兩位來者當即表示,一定向許楚家轉達檢察官的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