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許楚家通過律師提出要見專案組人員,講清楚楊賢才在他這裏的投資情況。
下午4時許,檢察官如約趕到許楚家的辦公室。身材高大、精明強幹的許楚家向檢察官介紹道:“我這個公司所在樓原來是個爛尾樓。2006年我在參加競拍南塘商業廣場西區爛尾樓的時候,曾多次向我舅舅楊賢才請教有關法律問題,我跟他說若有積蓄也可以投一點。起初我隻是簡單地說說,沒想到等我拍下來後他真的要投,我就不好意思回絕了。當時讓給他了10%的股份。這樣我舅舅楊賢才就開始陸續在這裏投資。總計給了我折合人民幣一共750萬元左右。這750萬元有600餘萬元用於購房,其餘作裝修使用。”
檢察官隨即向許楚家播放了楊賢才在看守所要求許楚家向專案組退還投資款的錄像和楊賢才寫給許楚家的要求退款的信。
一看昔日裏熟悉親切可愛的舅舅身著囚服,麵容憔悴,一股親情油然湧上許楚家的心頭,瞬間情不自禁地淚流滿麵,哽咽起來。
檢察官不失時機地向他指出:“許總,楊賢才在你們公司入股的750萬元是涉案贓款,我們將依法進行追繳。這筆款你能否積極配合限期退出,將直接影響到司法機關對楊賢才的定罪量刑。”
在情和法麵前,許楚家作出了明智的選擇:“請檢察官相信,我一定積極配合,在規定時間內將舅舅楊賢才的涉案贓款全部退清。”言罷,他又急忙補上一句:“雖然現在遇上了金融危機,商場經營上有些困難,就是再困難,這幾天我也要替舅舅還上這750萬,懇請中紀委、檢察院、法院的領導充分考慮到我們的積極配合,判我舅舅緩刑。”望著許楚家真切期盼的目光,檢察官們無言以對。
半個月後,許楚家如約將750萬元彙到了專案組指定的賬戶上。追贓活動初戰告捷。
追繳楊楚心的借款頗為艱難。
楊楚心原是廣東省醫藥集團總公司總經理,和楊賢才是同村同宗同族,雖然年齡上比楊賢才小一歲,但按輩分他是楊賢才的堂侄。由於血脈相連,楊賢才平日裏對楊楚心沒少關照,就連他找的媳婦楊燕雲也是楊賢才做的大媒。2007年底,楊楚心因受賄罪獲刑三年,由於刑期短,被留在了廣州市海珠區看守所服刑。
在海珠區警方的配合下,檢察官在看守所提審了楊楚心。楊楚心向檢察官為難地表示:“我借老叔的錢不假,但現在我拿不出來,這些錢都用在我外甥做房地產開發和新特藥代理投資上了,一時也收不回來。假如你們能讓我出去,我願意幫助你們想辦法籌備這筆錢。”
楊楚心出去籌錢的要求當然辦不到,檢察官們又一次碰了個軟釘子。
第二天,檢察官再次來到海珠區看守所提審楊楚心。針對楊楚心想替楊賢才賴匿贓款、拖著不還的幻想,檢察官嚴肅地指出:“你能否退出這482萬元不僅僅涉及贓款的歸屬,而且,積極退贓對楊賢才有好處,贓款收繳國庫,可視為楊賢才積極退贓的表現,將來能減輕對楊賢才的刑罰。因此,從良心和道義上,你也應該給楊賢才以幫助。作為你個人來講,如數退出贓款,也可視為你積極協助檢察機關追贓退贓,是認罪服法的積極表現,我們可以提請監管部門對你視為一種積極改造的表現予以考慮。我們也知道,你有能力通過朋友籌到這筆款,我們也知道你有不動產可供拍賣。”一番話打消了楊楚心的幻想。而後,他給幾個朋友寫了信,委托他妻子楊燕雲拿著信去借錢,僅用了半個月就將這筆贓款交到了專案組。
追繳楊箭(化名——記者注)的借款一波三折,檢察官曾三赴清遠才將楊賢才585萬元的贓款追回。
楊賢才在看守所交代,楊箭是他的老朋友,也是普寧老鄉。他們相識多年,彼此都很了解。楊箭雖然是普寧人,但在清遠市有自己的企業和一個百餘畝規模的山莊,並且做得很大。正因如此,楊賢才才敢把受賄的錢投到他那裏。從2004年4月至2005年7月,他先後五次借給楊箭410萬元人民幣和160萬元港幣,折合人民幣585萬元。
檢察官憑著從楊賢才處搜查得到楊箭的一個手機號碼,直接把電話打了過去,很嚴肅地告訴楊箭:“我們是楊賢才專案組的,有關楊賢才的情況需要向你了解,希望你予以配合。”對方沉默了一會兒未講話,顯然在想著應付的對策。終於,楊箭答應明天上午在他開的飯店裏見麵。
第二天上午,檢察官們如約而至。楊箭身高1.65米左右,體態粗壯,長著一雙三角眼,眼珠子滴溜溜亂轉。一見檢察官,便笑眯眯地伸出了熱情的雙手。
楊箭很爽快地承認了向楊賢才的借款情況,講的借款過程、數額和楊賢才交代的相一致,態度還算老實,並答應3月底全部退還。檢察官回去後不久,楊箭便向專案組提供的賬戶上打進了20萬元。此後,檢察官再催他還款,他便以目前金融危機、生意難做、貨款難以回籠、銀行又貸不到款等理由搪塞,一直拖延不還。
3月中旬,檢察官二赴清遠。楊箭依舊是笑眯眯地接待了他們,並耐心地陪著他們查看了山園、已停產的廠房和家裏三室一廳的住房。在此期間,楊箭一直向檢察官訴苦,講難處,請求檢察官體諒他的困境,將還款期限往後遲延。從實地考察結果看,檢察官判斷,楊箭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經濟實力,剩餘的565萬元他不是沒有能力還,而是有意拖著不還。檢察官嚴肅地要求他,本月底必須把款繳清。然而,楊箭又百般拖延,遲遲不退贓款。
專案組決定對楊箭采取果斷措施。
4月27日下午,楊箭被通知到廣州專案組辦案點。他依然全力尋找借口為自己開脫。檢察官當即嚴正指出:你用楊賢才受賄的贓款用於經營活動,在明知後百般拖延,拒不還款,其行為已觸犯法律規定,屬於隱匿贓款行為。雖然給你多次寬限期限,但你出爾反爾,言而無信,拖延至今。這次若不還款,我們將把你帶到保定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出乎意料的是,麵對這次警告,楊箭仍不甘心就範,向檢察官又耍了一個花招,謊稱道:明天他將從深圳朋友處借200萬元給專案組,請檢察官再給他一次機會。為徹底揭穿楊的謊言,讓他在表演中自取其辱,檢察官答應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一大早,檢察官帶著楊箭驅車趕往深圳。一路上,楊箭煞有介事地撥了一個又一個電話,用潮汕話嘰裏咕嚕地講些什麼。11時許,楊箭把檢察官帶到一個酒店,說他的朋友一會兒將過來給他送上200萬。隨即,他點了一桌酒菜,請檢察官入席。但被嚴辭拒絕。一直等到下午1時,他所謂的朋友也未露麵。至此,楊箭再也無謊可撒,隻得老老實實和檢察官返回廣州。
在返回的路上,麵對檢察官嚴厲的目光和斥責,在反複多次較量麵前,楊箭不得不敗下陣來。此時,他自覺地乖乖抄起電話,開始認認真真地籌款。半個月後,他將485萬元贓款和90萬元利息如數彙到了專案組指定的賬戶上。
……………………
為追回楊賢才借出去的贓款,在三個多月時間裏,專案組的檢察官們不辭辛勞,跑遍了南粵大地,向使用贓款的人員耐心說服教育,講明政策;對持贓款不交的頑固分子鬥智鬥勇,曉以利害,最終把楊賢才撒出去的贓款一筆筆如數追回。
智擒黎總
在追贓的同時,一場追捕涉案犯罪人員的戰鬥同時展開。
專案組追捕的對象主要是向楊賢才行賄的犯罪嫌疑人。楊賢才被中紀委“雙規”後,除了已被“雙指”的許俊宏和采取強製措施的陳卓倫外,其他與楊賢才有著不正當經濟關聯的人都已聞風而逃,特別是向楊賢才提供巨額賄賂的港商黎智華、廣東通融投資有限公司經理紀鴻濤、深圳某實業有限公司經理柳泉等涉案人員的逃匿,直接影響了偵查工作的開展。
專案組抓捕的第一個對象是港商黎智華。當時,專案組掌握的有關黎智華的信息隻有兩條。一是楊賢才曾向專案組交代:他是上世紀90年代初經人介紹和黎相識的,一直稱呼他黎總,具體叫什麼名字不清楚。由於給黎總多次幫忙,2007年上半年,黎講要送給他600萬元港幣,讓他炒股票。後他讓黎把這筆錢打到了他的朋友莊卓壯的賬戶上。黎在香港和內地都有生意,並且做得很大,在惠州就有一個玖威房地產開發公司,他本人還是政協委員。二是2008年1月6日,專案組在對楊賢才家裏進行搜查時繳獲了一個電話號碼本,上麵寫有“黎總”和其手機號碼。除此之外,再無任何其他線索。
為盡快查到這個黎總,檢察官展開了一係列偵查工作:
——檢察官首先到電信部門對黎總名字後麵的手機使用者情況進行了調查,從而很快確認了這部手機的主人叫黎智華,香港人。在這裏,檢察官獲得了黎智華的香港身份證號碼。
——鑒於一些大公司都辦有自己的網站,向外界推銷展示企業形象的特點,檢察官劉華忠通過網絡搜索到了惠州市玖威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查找,發現玖威是一個集團公司,該集團在深圳、惠州都有分公司,其中深圳玖威公司已更名為深圳市資富(集團)有限公司。從深圳資富公司網站上,檢察官看到了該公司總經理黎智華的照片。
——為核實黎智華是否係楊賢才所講的黎總,檢察官專門乘機飛往北京,再次提審楊賢才。楊賢才一看黎智華的照片,非常肯定地說:“對,他就是黎總。”
黎總的真實身份被確認後,檢察官便開始對他的行蹤開展調查。當時,黎智華和其他涉案人員一樣早就躲藏起來,但從手機使用信息情況表明,他本人藏在國內,並且就在廣東。鑒於黎智華係香港居民,有香港身份證,為防止黎智華逃往香港或境外,專案組通過公安部門通知深圳邊檢部門對黎智華進行布控。
檢察官的縝密部署終於收到了成效。3月26日晚10時,黎智華在深圳黃港口岸企圖返回香港時,被邊檢部門截獲。信息傳到了專案組,大家一片歡呼。
當天晚上,黎智華被押解到專案組。檢察官首先對其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搜查,在其包內搜出了一個寫有楊賢才電話號碼的電話本,在筆記本上發現了莊卓壯的名字和名字背後的香港彙豐銀行賬號。這個賬號與楊賢才交代接受600萬元港幣賄款彙往莊卓壯的賬號相一致。這一收獲,堅定了檢察官審訊黎智華的信心。
27日淩晨2時40分,對黎智華的審訊開始。身高1.8米的黎智華在被抓獲前顯然已經有了思想準備。在審訊中除承認和楊賢才熟悉外,對檢察官問及的其他問題均以“不知道”“不清楚”“不熟悉”應對,顯得十分頑固。
黎智華生於1963年8月18日,廣東陽江市人。香港居民,初中文化。此人精明強幹,天生的商界奇才。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經商,往返於香港和內地之間,主要經營房地產開發,生意越做越大。2007年10月,經國內權威部門評估,他在香港和內地的固定資產已達20多個億,是位名副其實的億萬富翁,在港粵兩地都頗有名氣。在國內他是深圳市資富(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深圳市大景源有限公司總經理。他在香港擔任多種社團領導職務,在國內積極參政議政,時任陽江市政協委員和廣東省政協委員,是廣東的一位社會名人。
在檢察官苦口婆心的工作下,黎智華最終卸下了思想包袱,開始交代向楊賢才行賄600萬元港幣的前後經過:
“我是在1994年底通過廣州軍區的一個朋友介紹認識楊賢才。此後,因為案子上的事,楊賢才幫了我不少忙。2001年我擔任深圳大景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當時公司沒有業務,想找塊地搞房地產開發。正好在2001年下半年,柳泉拿著一個停止執行拍賣的過戶手續通知書,對我說:他在海懷公司有3500萬的債權,這宗地被深圳信啟誠拍賣公司拍賣了,由於海懷公司有很多債權人,他的債權收不回來,他提出拍賣異議,現在暫停執行了,問我要不要搞這塊地的開發。我當時不知道具體情況,不敢貿然介入。於是我到廣州約楊賢才到法院附近的一個飯店吃飯,打聽一些案情。在吃飯中我對楊賢才說:柳泉找到我說在深圳福田區南路有塊土地項目要開發,想讓我參與,我能參與嗎?楊賢才對我說,這個事我知道,現在隻是暫停了拍賣的過戶手續,還沒有確認這個拍賣合不合法。如果這個拍賣合法這宗土地還是眾鼎公司的,才能推翻信啟誠拍賣公司的拍賣決定,但現在還不能確定,如果不合法你才有希望,你先不要動。我聽了楊賢才的話,當時就沒有介入。大概是2002年底或2003年初,柳泉對我說撤銷拍賣的事差不多了。我就給楊賢才打電話問這個事,楊賢才說:我們已經討論過了,撤銷拍賣的裁定很快就下來了。獲得這些信息後,我心裏有底了。於是馬上找柳泉開始談這件事。最後我們商定:如果信啟誠拍賣公司參與,這塊地以6300萬元的價格讓他買走。如果拍賣公司不願意買,這個項目由我做,我付給柳泉1500萬港幣。柳泉同意。第三天,我把從香港帶回來的港幣給柳泉付款,是分三次付給柳泉錢的:800萬元港幣、400萬元港幣,第三次付給柳泉100萬元人民幣。後來又陸續給了柳泉一些款,總共合算下來超不過2000萬人民幣。柳泉給我寫了收據。當時我和柳泉商量就是為了湊得和評估價差不多,定下6300萬元這個價格,目的是為了抬高拍賣價讓眾鼎公司撤出,但實際不用支付這筆款。這樣才和他簽了一個向深圳大景源公司借人民幣4500萬元的虛假借款合同,並讓他打了4500萬元的收條。當時的實際情況是:深圳信啟誠拍賣公司的拍賣被撤銷後,如果柳泉得到這宗地的開發權,他有很多債務,如果其他債權人也來主張權利,我還是不能得到這宗地的開發權。為了把這塊土地拿到手,我和柳泉在我辦公室商量,由我在深圳中級法院起訴柳泉,查封柳泉在這宗土地上的債權,不讓別人主張這宗土地上的權利,然後我和柳泉再和解。這樣我才能合理合法地介入這宗地的執行程序。2003年下半年,我們公司作為債權人(實際上是虛假的)向深圳中院起訴了柳泉的公司。於是,深圳中院查封了公司在皇崗路魚農村項目上的債權(這個項目我們接手以後,2005年更名為景源華庭)。後來,由於在深圳中院執行不了,深圳中院向廣東省高院執行局打了個報告申請異地執行。我知道這個情況後,就約楊賢才在高院附近一個飯店吃飯。吃飯的時候,介紹完案情後,問他這案子是不是要準備指定到異地執行。楊賢才說,是有這事,廣東省高院執行局準備指定到鐵路中院執行。我說,我跟惠州中院的人比較熟,還是指定到惠州中院吧。楊賢才說可以。這樣,廣東省高院大概在2003年底作出了指定執行決定書,將上述案件指定到惠州中院執行。到惠州中院執行後,經我和信啟誠拍賣公司協調,我同意給拍賣公司100萬元後,眾鼎公司和信啟誠拍賣公司退出了。2004年5月惠州中院按某公司、海懷公司、大景源公司三方的和解協議執行了,由我取得了這宗地的產權。在取得這宗土地的過程中,如果沒有楊賢才的幫助,我是不可能把這宗地拿到手的。本來我是這個案子的案外人,不經拍賣是拿不到這宗地的產權。一是如果我沒有向楊賢才打聽到一些具體案情,不可能及時進入這件案子。二是如果不向楊賢才打聽到案情,別人也會進來查封柳泉的債權,我不可能拿到這宗地的產權。三是沒有楊賢才協調,最後也不可能指定到惠州中院,我肯定拿不到這宗地。大約在2006 年底或2007的年初,具體時間我記不清了,楊賢才給我打電話約我到深圳市園博園的一個酒店。以前楊賢才曾和我談起過在我那兒購買店鋪的事,因在案子上楊賢才對我有幫助,如果買店鋪我不好要錢。這次,楊賢才表示不要店鋪了,我答應給他600 萬元港幣。不久,楊賢才讓我將600 萬港幣打到他提供的一個香港賬戶上,我就通過我公司的出納找了一個兌換港幣的中間人,作為中間人的香港方先墊付600 萬港幣打到楊賢才提供的香港賬戶上。楊賢才派人到香港銀行那邊等著,確認600萬港幣到賬後,他打電話告知楊賢才。後楊賢才又打電話告訴我說收到錢了,我就打電話告訴財務開出650 萬人民幣支票兌換給港幣的中間人……我記得和楊賢才打款的賬號後麵幾位數字是‘888’,應該是香港彙豐銀行的賬號。因為香港銀行彙款,可以不要收款人的名字。但我記得彙款前楊賢才給我打電話說:‘有沒有姓莊的打電話給你。’我說:‘沒有。’我懷疑這個人是楊賢才給我說過的一個叫莊卓壯的,楊賢才曾跟我說過,這個莊卓壯在香港開找換店(兌換貨幣),我沒和莊卓壯見過麵,也沒有他的電話號碼。但這筆錢我是從應付給柳泉的2500萬元款中出的。”
黎智華講述的過程基本上印證了楊賢才交代的內容,鎖死了楊賢才受賄600萬元港幣的鐵證。
2010年5月31日,黎智華以單位行賄罪被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萬元。
“雙指”鴻濤
專案組“雙指”廣東融通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紀鴻濤費盡了周折。
根據楊賢才交代,2001年至2005年間,他曾多次收受一個叫“紀紅濤”的律師送的錢,大約有人民幣90多萬元,這個人是哪個律師事務所的他記不清了。
為查到這個“紀紅濤”的真實身份,從3月24日開始,專案組開始了細致的調查。
他們首先到廣東省司法廳律師管理部門查找律師證檔案備份,發現了2006年一個叫“紀鴻濤”的律師因違反從業規定被吊銷了律師證。檢察官調取了此人的照片送到北京讓楊賢才辨認,從而確定這位被吊銷了律師證的律師就是楊賢才所講的“紀紅濤”。
查明了紀鴻濤的真實姓名後,根據紀鴻濤申請律師證時留下的身份證號碼,檢察官順藤摸瓜,先後到廣州市公安局調取其戶籍和車輛信息、到廣州市房產局調取其房產信息、到廣州市工商局調查其工商注冊資料、到廣州市電信部門調取其通信記錄。很快,便掌握了紀鴻濤的基本情況。紀鴻濤,男,生於1970年10月13日,廣東省普寧市人。1993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曾在汕頭市一家律師事務所當律師;2005年到廣州市廣東法製盛邦律師事務所當律師;2005年在廣州市工商局注冊了廣東融通投資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和執行董事;2006年因違反從業規定被廣東省司法廳吊銷了律師證。現住廣州市天河區彙景南路;其本人經常駕駛一輛牌號為M-M923的黑色奧迪轎車。
根據查明的情況,專案組報請當地紀委批準,決定對紀鴻濤采取“雙指”措施。
專案組派員對紀鴻濤居住的彙景新城小區住宅和開辦的廣東融通投資有限公司進行監控。一連數日,發現紀鴻濤未回住宅。檢察官調取了近6個月的小區出入監控錄像,發現紀鴻濤在楊賢才案發後很少回家,平均每個月隻回家一次。他們又到廣東融通投資有限公司暗訪,發現公司雖然正常營業運轉,但紀鴻濤卻不在……種種跡象表明,紀鴻濤已聞有風聲躲藏了起來。
4月22日,專案組通過技術手段獲悉了融通公司在廣州市三元裏大道959號投資興建有藍色海岸水療館和溫莎洗浴兩個休閑場所。同時,檢察官在網絡上發現了一條以“紀先生”的名義發布的招租信息,稱其在廣州市三元裏大道959號有三層樓房可作為娛樂場所出租,信息中所稱的地方正是藍色海岸和溫莎洗浴的所在地。檢察官推測:這位紀先生會不會是藏在暗處的紀鴻濤呢?據此,專案組便派人對三元裏大道959號開始實施監控。
三個月過去了,紀鴻濤一直沒有露麵。
7月31日,羊城天氣格外悶熱。下午4時,專案組得到公安機關的通報:在三元裏附近,發現了紀鴻濤的蹤跡。專案組領導迅速派出三名辦案人員驅車趕往三元裏大道959號,隱蔽在藍色海岸水療館和溫莎洗浴出入口附近。
就在等待觀察期間,辦案人員發現在此地不宜對紀鴻濤采取“雙指”措施。原因是紀鴻濤是這裏娛樂場所的負責人,娛樂場所內外有數名保安,一旦行動起來如果遭到保安的圍攻,後果不堪設想。於是,他們當機立斷兵分兩路,一路仍在原地附近監視,任務隻負責跟蹤;第二路提前趕到彙景新城小區入口處附近隱蔽,待紀鴻濤回家時采取行動。晚上11時,紀鴻濤晃晃悠悠地從娛樂城裏走了出來,他環視了一下周圍,看著沒有什麼可疑之處,便驅車開往彙景新城小區。11時30分,當紀鴻濤驅車正欲進入彙景新城小區時,他被跟蹤而來和早已等候在此的專案組人員采取了“雙指”措施。事後,紀鴻濤告訴專案組人員,其實,早在專案組一到廣州他就知道檢察官在調查他的行蹤,於是便躲藏了起來。幾個月來,他一直在用電話遙控指揮著公司的運轉。最近,他感覺到風聲已過,自己覺得沒什麼事了,這才出來看看,沒想到一露麵就落到了專案組的手裏。
對紀鴻濤的談話連夜進行。有關紀鴻濤的個人背景及相關情況檢察官已經有了初步了解,此人是1997年在一次普寧同鄉聚會上和楊賢才相識的,從此倆人開始交往,並且越走越近,漸漸成為知己忘年交。
紀鴻濤多年從事律師工作,深知法律和政策,對此人隻能采取政策攻心,以智取勝。最初,紀鴻濤主動要求說明問題,但隻是說了一些雖和楊賢才有關聯但數額很小的經濟交往。辦案人員隨即加強了心理攻勢。紀鴻濤終於在第二天向專案組如實講述了在其任民事案件代理律師期間,為求得楊賢才的幫助和回報楊賢才的關照,多次送給楊賢才人民幣35萬元和股權232餘萬元的全部事實。
2001年初,在汕頭當律師的紀鴻濤代理了廣東省第二建築公司申請執行汕頭南方公司工程款保證金案。為使案件能夠得到順利執行,紀鴻濤找到了其同鄉、時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的楊賢才。在楊賢才的幫助下,此案被指定到廣州鐵路中級法院執行並順利地實現了債權。2002年上半年的一天,紀鴻濤在廣州一飯店停車場內送給楊賢才人民幣15萬元,以示感謝。
2005年初,紀鴻濤又代理了廣東省第二建築公司訴汕頭南方公司工程款糾紛案。為使案件能夠得到順利執行,紀鴻濤又找到了楊賢才。後在楊賢才的幫助下,此案被指定到廣東省肇慶鐵路法院執行並順利地實現了債權。為感謝楊賢才的幫助,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紀鴻濤在請楊賢才吃飯完畢後送他回家時,在楊賢才家附近的小公路上送給他人民幣20萬元。
2005年至2007年間,已到廣州市擔任廣東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的紀鴻濤先後代理了廣州農墾工程公司申請執行債權糾紛案、廣東省第二建築工程公司申請執行汕頭帝豪大酒店工程款糾紛案及廣東省第四建築公司申請執行廣州新國際公司債權分配案等案件。為保證債權盡快執行,紀鴻濤又請楊賢才幫助,順利地實現了所代理公司的部分債權。為感謝楊賢才付出的辛勤,2006年初,紀鴻濤在廣州市三元裏大道附近投資1160餘萬元,租賃土地建成房屋用於出租,他將其20%的股份,折合人民幣232餘萬元,送給楊賢才。2008年4月,楊賢才從中分得4至5月份紅利12萬元人民幣。截至楊賢才被“雙規”時,楊賢才又應分得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紅利86萬多元。所幸的是,他還沒來得及拿到手便案發,否則,在受賄的數額上又增添了犯罪的一筆。
紀鴻濤的交代,印證了楊賢才又一重大受賄犯罪。
楊賢才接受紀鴻濤巨額賄賂的情況很快傳到了河北專案組大本營。為核實這一重大犯罪,8月2日上午,檢察官在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第八預審室再次提審楊賢才。麵對檢察官的發問,楊賢才支支吾吾,以想不起來進行搪塞,企圖蒙混過關。一連兩天,就是不予承認。8月4日下午,在檢察官擺出一連串的事實證據麵前,楊賢才很不情願地講出了接受紀鴻濤人民幣35萬元和股權232餘萬元的犯罪過程,其交代和紀鴻濤講的一致。
蓮池降賊
參與並向楊賢才行賄的深圳市某實業有限公司經理柳泉的落網更是艱難曲折。
2009年3月27日,黎智華落網後交代:深圳市某實業有限公司經理柳泉和他共同策劃了向楊賢才行賄600萬元港幣的活動。為核實黎智華口供的真偽,專案組迅速把尋找柳泉列入了偵查工作的範圍。但此時柳泉已逃亡他處。經過初步查證,專案組獲得了柳泉的一些基本情況:柳泉,時年40歲左右,廣東潮汕人,常年在深圳和香港兩地經商。在深圳羅湖區注冊有深圳某實業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房地產。此人經商多年,為人狡詐,非常精明,僅在大陸就有4個不同姓名的身份證。另外,他還有一個化名為劉思泉的香港身份證。據悉,楊賢才被“雙規”後,他在國內就神秘地消失了。檢察官曾到深圳南方大廈他的公司秘密偵查,但人去樓空,公司已關門停業。
為盡快抓獲柳泉,專案組向國家安全部門通報了有關情況,求得支持。2009年8月初,安全部門通過技偵手段在沈陽市發現了柳泉的蹤跡。經過偵查確定,柳泉以化名劉思泉住在沈陽市沈河區格林豪森小區內。隨即柳泉被監控。8月9日,執行監控任務的偵查員發現柳泉和其愛人王某乘車前往沈陽機場準備搭乘當天上午的航班飛往境外。為防止柳泉外逃,偵查員在候機大廳將正在辦理登機手續的柳泉抓獲。
消息很快傳到廣州,振奮了每一個專案組成員。為盡快把柳泉押回河北,專案組派出一名高級檢察官立即搭乘當日下午7時05分南方航空公司CJ6302航班直飛沈陽。四個小時後,這名高級檢察官便從熱風撲麵的南國羊城趕到了涼風徐徐的北國沈陽。
河北專案組大本營接到廣州專案組的報告後,也於當日下午派出四名幹警組成押解組,攜帶著對柳泉的拘留證、搜查證等法律手續駕車直奔沈陽。押解組幹警星夜兼程經過13個小時的長途奔涉,於8月10日淩晨4∶30到達沈陽。
兩路專案組人員彙合後來不及休息,便投入對柳泉的突審。
柳泉身高1.7米,方頭大臉,麵色紅潤,頭頂微禿,一雙泡泡大眼閃爍著一絲精明。
麵對檢察官的審訊,柳泉顯得很沉著,根本不講實質性問題。
檢察官決定盡快把他押回河北再審。在經過縝密準備後,8月11日晚9時,柳泉被押解到保定,關押在保定市看守所。
為給柳泉在心理上製造壓力,整整一天,檢察官沒有和他接觸。
8月12日晚上,專案組領導親自和他談話,嚴肅告誡他:隻有拋棄一切幻想,講出犯罪事實真相,才能爭取寬大處理,否則,隻能自取絕路。一時間,柳泉感到了來自法律威懾的強大壓力。
第二天上午,檢察官開始提審柳泉。柳泉意識到蒙混不下去了,老老實實地交代了他和楊賢才相識和行賄的全部過程。據柳泉交代,他不清楚黎智華向楊賢才行賄600萬元港幣的有關情況,但他在擔任某實業有限公司經理期間,為求得楊賢才對本公司起訴的一起訴訟標的達1億元的經濟官司的關照,曾於1996年春節前至2004年間,五次送給楊賢才人民幣70萬元。柳泉的交代,為楊賢才的罪狀又添上了濃濃的一筆。
在談到對柳泉的審訊情況時,主審檢察官給記者介紹了一個有趣的情節:柳泉是個非常講究迷信的人,據說,他每天出行或要做一件事情,都要事前占一卦,看是否順利。他在被抓獲後,檢察官在搜查其隨身攜帶的箱包時,發現裏麵除了隨身的衣物和日用品外,其餘都是做法事時所用的法器,可見,迷信在他心目中的重視程度。更有趣的是,當檢察官讓他交代向楊賢才行賄70萬元人民幣的筆錄上簽字時,他竟然鄭重地向檢察官提出了一個要求,能否把他行賄人民幣70萬的數字改成66萬元。檢察官不解其意。他認真解釋道:“70萬的7字數碼不吉利,因為‘7’又念‘拐’,預示著我‘拐’進看守所裏就不好出來了。改成66萬,‘6’是個吉利數碼,六六大順,表示我雖然現在出了點事兒,但將來還有生路的希望。”柳泉一番滑稽的解釋令檢察官忍俊不禁。
法鬥官吏
在楊賢才受賄的款項中,有多筆是通過熟人、朋友介紹的關係人所送,對這些行賄者的姓名,隨著時間的推移,有的印象不深而漸漸淡出了他的記憶。為了查清楊賢才這些受賄犯罪,檢察官追根溯源,從介紹人查起,開展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艱苦工作。由於這些介紹人大都是在廣東省內擔任一定職務的國家公務人員,查證的困難程度可想而知。
2008年12月24日,楊賢才在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看守所裏向檢察官交代:2003年上半年,他曾接受過廣東省某委辦公廳行政處副處長楊敏(化名——記者注)介紹的一個朋友送的10萬元港幣,送錢的人叫什麼名字他記不清了。據楊賢才講,他和楊敏是通過原汕頭市中級法院的一個領導介紹相認識。
楊敏雖然職務不高,但官居省某委,位置重要。況且,這筆賄款數額也不大,因此傳不傳喚楊敏,檢察官感到進退兩難。
最終,檢察官的理智和正義還是占了上風,他們決定:傳喚楊敏,搞清事實真相。他們向廣東省有關部門的領導進行了報告,得到了省紀委領導的理解和支持。
2009年6月上旬的一天,在廣東省紀委的協助下,楊敏被傳喚到辦案點。
楊敏坐在訊問室滿不在乎,看得出他對檢察官把他“請”到這裏談話感到不滿和藐視。
談話開始後,楊敏隻承認認識楊賢才,矢口否認向楊賢才介紹過什麼人,更不知道所謂楊賢才受賄的10萬港幣的事情。談話陷入僵局。
針對楊敏是軍轉幹部,又擔任領導職務,年輕有為的特點,檢察官規勸他要珍惜前程、認清形勢、配合組織講清問題,不要為犯罪充當保護傘,毀了自己……
最終,他轉變了對抗態度,告訴檢察官:他有個老鄉叫曉琳(化名——記者注),廣東惠來人,曾任某公司深圳分公司經理。2003年上半年,因一起執行案子求他幫忙在法院找一熟人,他便把他介紹給了楊賢才。見麵時,他隻見曉琳給了楊賢才一個檔案袋,裏麵有沒有錢不知道。2007年八九月份,楊賢才找他講曉琳曾送給其10萬元,現在想退回去,讓他幫忙退給曉琳。但被他拒絕。楊敏的話不僅找到曉琳的下落,而且也間接證實了楊賢才的收賄行為。
為印證楊敏的講述,檢察官費盡周折找到了曉琳,證實了楊賢才的這筆受賄過程:1999年,某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與深圳某集團購房而產生產權糾紛。某工程公司勝訴後,此案在執行過程中,深圳某集團的另一債權人向廣東省高院執行局提出異議,某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總經理曉琳為使債權得到執行,通過在廣東省某委擔任副處長職務的楊敏找到楊賢才予以幫助。楊賢才答應後,曉琳送給楊賢才港幣10萬元。後在廣東高院執行局的協調下,某深圳分公司取得了房屋產權。